(2010年1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周蹈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二)
任命何联祖、何健、牛玉行、陈继军、梁树彬、梁致诚、李小薇、张鸿玲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喻雪云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曾昭荣、黄秉新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
韦国权辞去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周腾辞去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马日梧辞去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邓如府辞去崇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全义辞去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