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媒体聚焦 >文章页

乡村风景美,旅舍条件差

南国早报:人大代表建议给农家民宿“立规矩”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05月09日 10:28      来源:《南国早报》2016年5月7日

  近年来,广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不少农村家庭旅馆蓬勃发展,可由于缺乏监管,导致农家民宿服务质量参差不齐。5月6日,记者获悉,农家民宿监管有望进入立法程序。

  今年“五一”期间,南宁市民张女士到防城港旅游,住在风景优美的农家渔村,可民宿的卫生条件和服务质量却让人乐不起来。今年1月召开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陈洁莲等7名自治区人大代表提出,目前广西自有住宅旅游行业发展中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居民住宅防火间距不足、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不足,有的民宿不提供日用品,住宿信息渠道封闭,建议通过立法来填补管理真空。

  5月6日下午,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代表建议办理座谈会上,自治区旅发委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外事华侨委员会的相关专家提出,将个人住宅的一部分闲置居室以副业形式经营,用以满足旅客的住宿需求,可以补充假日旅游景点住宿人满为患的不足,也是发展乡村旅游和带动城乡居民就业致富的重要举措,应该制定有利于民宿发展的规定,鼓励、支持民宿的发展。

  由于需要规范的内容较多,目前正在修订的自治区旅游条例并没有涉及民宿管理的内容,怎么给农家民宿“立规矩”显得颇受关注。来自旅发委的专家提出,首先要界定民宿经营的规模,几个房间太少不好管理,但十几二十间以上的民宿,又达到了旅馆的规模。有专家提出,民宿经营涉及食品安全、消防、卫生等多个部门,要明确谁来监管,怎么管才能“管而不死,放而不乱”。还有观点提出,如果按照宾馆的消防标准来管理民宿,相当一部分的家庭旅馆将被挡在门槛之外,很难通过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的审批和验收。“还有吃饭问题,如果游客愿意吃民宿的农家饭,是不是还要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还有观点提出,给农家民宿立规矩应取长补短,例如,民宿与传统的酒店、旅馆及农家乐不同,应通过结合当地人文、生态、环境等资源,使服务应更加注重顾客体验及个性化服务,比如台湾的民宿就很有特色,经过十来年的发展也积累了经验。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人大常委会已将该建议列入今年的重点督办建议,将开展相关调研促进立法开展。自治区法制办也表示,建议旅发委充分调研后形成有效的立法方案,争取尽快启动相关立法工作。
 

(郭燕群/文)

 

 

初审:谢欣哲 二审:谢欣哲 主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