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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广西人大常委会审议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报告

https://www.gxrd.gov.cn      2016年05月03日 09:59       来源:《法制日报》2016年5月3日

  原标题:广西人大常委会审议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报告
      民族乡仍存在路不畅饮水难居住差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近日审议了关于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报告介绍,广西59个民族乡普遍存在经济总量较小、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社会事业投入不足等问题,大部分民族乡农民人均纯收入只相当于广西平均水平的60%。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建议,设立扶持民族乡发展专项资金,加强对民族乡支持的顶层设计,加大教育、卫生等资源向民族乡的倾斜力度。


脱贫攻坚压力较大

 

  广西共有59个民族乡,涉及民族有瑶族、苗族、侗族、回族以及仫佬族。其中,瑶族乡最多,共有47个。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黄世勇介绍,民族乡大部分为贫困地区,分布在山区或大石山区,山多地少,土地贫瘠,山道弯曲狭窄,生存条件恶劣,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发展受到先天性的制约。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于今年2月底就民族乡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发现民族乡目前依然存在屯级路不畅、人畜饮水难、居住条件差等问题。
  其中,蒙山县长坪瑶族乡等地方因道路等级低,通乡公路弯曲狭窄塌方多,仍未能开通日常的客运班线。河池市11个民族乡尚有40%以上的自然屯未通屯级路,将近四分之一的农村人口存在饮水困难或饮水不安全问题。
  为帮助民族乡脱贫,广西实施了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程、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程、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等五大扶贫工程,推进石漠化片区治理、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和“兴边富民”行动大会战,改善了民族乡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2015年实施的200个扶贫移民工程项目,133个在民族乡分布较多的7个少数民族聚居区市、38个少数民族聚居区县实施。2014年,59个民族乡农民人均纯收入5600元,同比增长14.84%。
  黄世勇称,下一步,广西还将加大对民族乡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在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时,要对民族乡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给予重点倾斜。同时,建立稳定的民族乡对口帮扶制度,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城镇化带动、劳务输出等有效措施,多渠道解决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


社会事业相对滞后

 

  广西各级政府十分重视民族乡社会事业的发展,从人、财、物等方面采取多种政策措施大力支持。
  在教育事业方面,通过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学前教育发展工程等系列专项举措,民族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进一步提升。2015年,民族乡小学、初中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分别为8.25、15.67平方米,高于全区平均水平1.05、4.97平方米。
  在医疗卫生条件方面,自治区财政筹措资金按每个行政村补助8万元标准,支持民族乡每个行政村建设1个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标准化村卫生室,目前全区59个民族乡基本实现乡乡有1个政府办乡镇卫生院、村村有1个标准化村卫生室的目标。
  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民族乡社会事业的发展水平仍然较低。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调研,学前教育发展滞后、师资结构不合理、教师学科结构失调、小学教师老龄化等问题较为突出。民族乡卫生院空编率达29.1%,比广西平均水平高9个百分点,部分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的硬件设施建设不完善,缺医少药现象仍然存在。
  对此,黄世勇表示,广西将通过系列举措突破民族乡社会事业发展的短板。从民族乡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区别对待校点撤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努力提高办学质量。按规定落实好民族乡教师福利待遇、职称评定、周转房建设等措施,确保教师进得来、留得住、教得好。此外,进一步巩固基层医改成果,整合资源,提升民族乡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让民族乡群众享受医改带来的红利,促进民族乡的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政策措施还不到位

 

  多年来,尽管各级各部门对民族乡的发展给予了倾斜支持,但从目前情况看,很多政策措施仍不到位。
  《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基本上为原则性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实施20多年来未作修订,很多条款已不能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发现,少数民族自治县能享受的不少优惠政策,在民族乡却没有实行。比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少数民族自治县可获100%补助比例,而民族乡与非民族乡镇所获比例一样,都是60%。逢10周年民族乡乡庆时,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给每个民族乡为民办实事的资金仅为90万元,远远不能满足加快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黄世勇分析说,从中央到地方都没有专门的支持民族乡发展的制度和政策设计,项目资金安排缺乏专门渠道,甚至连统计工作都还没有必要的制度设计。各级各部门对民族乡发展的支持缺少整体性和系统性,支持力度受限。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乡发展调研组建议,自治区政府研究制定“十三五”民族乡发展的专项规划,并结合落实到各部门的其他专项规划中。自治区财政设立扶持民族乡发展专项资金,财政每年给予每个民族乡100万元的专项发展资金,进一步增强民族乡的转移支付补助,帮助民族乡解决发展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

 

(马艳/文)

 

 

编辑:傅小栩  审核: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