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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意见(五)

https://www.gxrd.gov.cn      2016年08月01日 17:25       来源:广西人大网

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自治区本级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自治区本级决算的报告》和《关于2015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在审议中认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持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大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力度,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较好地完成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有力地支持了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自治区审计厅对2015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工作细致扎实,审计建议可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同意这两个报告。
  同时,与会人员指出,2015年自治区本级决算的一些方面还没有完全按预算法要求进行细化,部分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预算约束力有待增强,专项资金结余和部分区直部门年末结转结余较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有待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升,一些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隐患不容忽视等问题,并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进一步改进预算决算编报。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改进和完善政府预算决算编报。加快推动专项规划与年度预算编制、项目库管理的有机结合,着力加强部门项目库和财政项目库建设,提高预算编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按支出项目和进度拨付资金,严格预算调整程序,不得随意进行预算调整,切实提高预算的严肃性。加强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健全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进一步推进和完善预决算公开。
  二、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进一步扩大预算绩效评价范围,加强对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逐步将自治区部门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目标及其评价结果随部门预算、决算向自治区人大报告,并向社会公开。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价,推进绩效评价结果有效应用,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特别是要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使有限的扶贫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三、深化财政预算改革。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研究推进自治区以下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自治区与市县收入划分改革研究;深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较大幅度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高县级财力保障水平。进一步推进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和统筹使用。
  四、强化财政管理基础工作。认真抓好财政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学习宣传贯彻预算法以及新修订的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把预算监督贯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的全过程。充分发挥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监督管理、内部控制、信息公开、财务会计等制度在预算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深入研究部门预算、国库支付、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等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完善项目支出预算、提高国库支付比例、缩短政府采购时限、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五、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健全政府举债机制,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对政府债务实施限额管理,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政府预算,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监管及应急处置机制,积极化解债务风险。重视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尤其是对财政部列入风险预警名单的设区的市本级债务风险给予高度重视,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及时督促指导市县制定政府债务应急处置机制、风险化解计划,对违法违规举债和担保行为给予严肃处理。积极推进债务信息公开,推进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积极稳妥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工作,科学安排债券发行。
  六、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强对自治区财政资金的审计监督,强化对重点支出、重大项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及其绩效的审计,建立健全覆盖全部预算资金和预算管理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制度。要把人大监督、审计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统筹起来,形成合力,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落实整改措施,健全跟踪监督、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取得实效。要加大问责力度,促进有关部门认真整改。对于那些比较突出的带有共性的问题应予以曝光,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要依法依规处理。政府和审计部门要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的责任主体落实整改责任。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在今年年底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整改情况的报告。

 

 

编辑:傅小栩  审核: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