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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决算的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4年07月28日 16:11      来源:广西人大网

关于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决算的报告

——2014年7月22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黄伟京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规定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3年自治区本级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2013年,面对经济下行明显的严峻形势,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有关决议要求,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全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保持了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与此同时,各项财政工作有序推进,充分发挥了财政政策的重要作用,自治区本级决算情况总体良好,较好地完成了自治区人大批准的各项财政收支计划。

  一、2013年自治区本级决算总体情况

  自治区本级财政收支是全区财政收支的重要组成部分。汇总自治区本级和市县决算,2013年全区组织的财政收入2001.26亿元,比2012年(下同)增长10.6%。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17.60亿元,增长13%,完成年初预算(下称“完成预算”)的107.7%。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208.67亿元,增长7.5%,完成预算的119.2%。

  根据自治区本级决算,2013年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收入总计2356.18亿元,其中: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06.53亿元,完成预算的104.8%;转移性收入2049.65亿元。当年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支出合计2312.41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16.62亿元,完成预算的92.5%;转移性支出1695.7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3.78亿元,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40.90亿元,净结余2.88亿元。

  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49.26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1.2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4%;转移性收入138亿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188.49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6.17亿元,完成预算的60.1%,主要由于年初预算列自治区本级的部分项目支出在预算执行中追加补助市县;转移性支出102.3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0.78亿元。

  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464.81亿元,其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61.23亿元,完成预算的105.5%;上年结余收入302.48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10亿元。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合计133.16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7.12亿元,完成预算的103.8%;补助下级支出55.7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2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31.65亿元。
 
  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5.89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63亿元,完成预算的115.8%;上年结余收入1.26亿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77亿元。

  上述情况表明,自治区本级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并有结余。

  二、2013年自治区本级收支决算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3年,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06.53亿元,完成预算的104.8%,其中:税收收入224.04亿元,完成预算的98.3%,略低于预算主要是因为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低于预期;非税收入82.49亿元,完成预算的127.5%。税收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32.21亿元,完成预算的105%;营业税154.35亿元,完成预算的98.1%,略低于预算主要是由于“营改增”的政策减收效果高于预计;企业所得税26.88亿元,完成预算的93.4%,以及个人所得税10.41亿元,完成预算的95.1%,低于预算主要是由于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导致企业经营业绩下滑和居民收入增幅放缓。

  2013年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预算超收14.03亿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留待以后年度经预算安排使用。

  2.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

  2013年,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转移性收入2049.65亿元,完成预算的144.7%。转移性收入项目完成的具体情况:
 
  (1)上级补助收入1823.40亿元,完成预算的139.7%。其中:
 
  一是返还性收入149.73亿元,完成预算的98.8%,略低于预算主要是由于自治区上划中央消费税收入受钦州中石油项目停产检修因素的影响增长低于预期。

  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90.10亿元,完成预算的117%,主要是中央实际补助额远高于年初预算所列中央提前通知的补助额,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转移支付收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移支付收入等补助收入超过年初预算较多。
 
  三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83.58亿元,完成预算的262.9%,主要是中央实际补助额远高于年初预算所列中央提前通知的补助额。

  上级补助收入由自治区本级财政统筹安排用于自治区本级相关支出和补助市县支出,其中:自治区本级留用275.02亿元,占上级补助收入的15%,主要用于弥补自治区本级收支缺口;补助市县支出1548.38亿元,占上级补助收入的85%(详见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

  (2)下级上解收入40.90亿元,完成预算的143.3%。
 
  (3)调入资金18.76亿元,完成预算的219%,具体为:从偿债准备金和土地出让金中分别调入资金8.56亿元和9.96亿元用于偿还到期的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券本息,从财政专户中将广东援助我区对口帮扶资金和鹤地水库库区移民扶持资金0.24亿元调入后相应安排扶贫和鹤地水库库区移民扶持项目支出。

  (4)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77亿元。参照财政部做法,2012年度将中央下达我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等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在年度预算执行中未动用的预算结余资金26.77亿元安排用于补充自治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3年度调入后相应安排支出,主要是补充还贷准备金4亿元、预留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3.96亿元、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和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补助资金3.27亿元、“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经费3亿元、补发2012年绩效工资3亿元、八桂学者经费等增支2.44亿元、沿海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资本金2亿元、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自治区配套资金1.54亿元、增加广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增加自治区本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煤炭机械化改造资金1亿元和增加部门预算基本支出0.56亿元。

  (5)债券转贷收入95亿元,反映2013年财政部代理我区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
 
  (6)上年结余收入44.82亿元,为2012年结转至2013年继续使用的专款和结余资金。
 
  3.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预算情况

  2013年,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16.62亿元,完成预算的92.5%,差异原因主要是按预算编列方式改革以及财力向市县基层下移的政策精神,原列自治区本级的部分项目支出在执行中根据实际情况列入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相应减少了自治区本级支出。分科目来看: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国债还本付息支出等12个科目支出完成预算的比例达到100%及以上,其中部分科目支出决算数超过年初预算数较多,主要由于中央补助额增加、动用政府债券收入和动支预备费而增加相应科目支出,或年初预算一些暂列“其他支出”类的项目和暂列在“发展与改革事务”的基本建设支出在执行中按照实际用途列支相关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预算的95.8%,主要由于按照中央厉行节约要求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等5个科目支出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由于原列自治区本级支出的部分项目在执行中根据实际情况列入对市县转移支付;住房保障支出完成预算的81.1%,主要由于住房改革支出低于预计;其他支出为负数,主要由于2013年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冲减了当年支出5.90亿元,以及绝大部分年初预留在该科目反映的专项资金已按其实际支出内容相应分解到相关支出科目中或者分配下达市县;预备费和上年结转专款支出在执行中按照实际用途列相关科目,因此决算数为零。
 
  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年度预算(根据财政部统一口径,年度预算数由年初预算数和变动项目构成,变动项目包括上年结转、上级补助、动支预备费等因素)的93.4%。主要支出科目年度预算完成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59.9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8%;公共安全45.2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8%;教育91.8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5%;科学技术21.1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8%;文化体育与传媒15.8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4%;社会保障和就业88.0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1%;医疗卫生24.5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7%;节能环保6.1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3%;城乡社区事务5.6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2%;农林水事务59.3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7%;交通运输146.8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8.8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3.8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1%;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4.2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1%;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6.0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1%;住房保障支出4.4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1%;粮油物资储备事务11.5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5%;部分科目支出未完成年度预算(但基本都达到90%以上),主要是由于一些中央补助资金下达时间较晚,一些项目需要跨年度实施,以及部分项目实施进度不够理想;各科目未完成年度预算的资金,结转在下年支出。部分科目年度预算数相对年初预算数调整较大,主要由于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中央补助增加,导致相关支出科目年度预算出现调整;二是年初预算列自治区本级支出的部分资金预算执行中下达市县后体现为市县支出,相应需调减医疗卫生等科目支出的年初预算,但不减少全区相应科目的调整预算数,也不改变资金的实际使用用途,仅是支出级次的变化;三是年度预算执行中根据专项资金的具体项目用途相应调整其支出科目,不改变资金的实际使用用途,仅是具体列支科目的变化。
 
  需要说明的是:与向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年度预算进度提高了0.7个百分点;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总计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47.01亿元,主要由于中央财政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下达我区的专项转移支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超过年初预算数,相应增加自治区本级收支规模。
 
  (2)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3年,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5亿元,其中:预备费和民族机动费各2.50亿元。全年动用1.13亿元(其中:预备费动用0.84亿元,民族机动费动用0.29亿元),并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年度预算执行完成后尚未动用的3.87亿元,全部用于补充自治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按照财政部统计口径,汇总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报送的2013年度部门决算,2013年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含当年财政拨款、上年结余和本年追加)安排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7.95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扣除公车购置因素)下降14.2%,比年初预算安排数减少1.56亿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0亿元,下降22.6%;因公出国(境)经费0.47亿元,下降26.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58亿元,下降3.7%。

  4.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转移性支出1739.57亿元,完成预算的166.8%。转移性支出项目完成的具体情况:

  (1)补助下级支出1548.38亿元,完成预算的151.8%。其中:

  一是返还性支出126.5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
 
  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799.55亿元,完成预算的119%,高于预算主要是由于中央增加了对我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自治区本级也相应增加了对市县的补助。其中: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支出比预算增加22.83亿元;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转移支付支出分别比预算增加10.27亿元、38.65亿元和52.50亿元。
 
  三是专项转移支付支出622.28亿元,完成预算的280.3%,高于预算主要是由于中央实际下达我区专项转移支付补助额远高于年初预算所列的中央提前通知该项补助额,自治区本级也相应增加了对市县的该项补助额。专项转移支付占对市县转移支付总额的43.8%,同比下降了5个百分点,自治区对市县转移支付结构进一步优化。
 
  (2)上解上级支出6.97亿元,完成预算的102.1%。

  (3)调出资金1.34亿元,主要是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1〕2号)和《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计提水利建设基金后调出到政府性基金预算。
 
  (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3亿元,来源于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超收收入14.03亿元、年初预算安排的总预备费未动用部分3.87亿元和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部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未动用部分45.10亿元。其中: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2014年年初预算安排调入41.5亿元相应安排支出;其余21.5亿元将根据实际需要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按规定调入预算后相应安排支出,或预留用于解决以后年度收支缺口。

  (5)政府债券转贷支出60亿元。2013年,财政部代理我区发行政府债券95亿元,根据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转贷各市县合计60亿元(自治区本级使用35亿元)。

  (6)国债还本支出16亿元,用于偿还2013年到期的自治区本级留用的2009年中央代理发行政府债券本金。(另外,2013年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安排政府债券付息2.54亿元、发行费用0.02亿元和补充还贷准备金4亿元)。

  (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10亿元,用于拨付云南省抗震救灾资金。

  (8)年终结余43.78亿元,其中:专款结转40.90亿元,净结余2.8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3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1.2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4%。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19.59亿元,完成预算的130.6%;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9.28亿元,完成预算的185.6%;车辆通行费50.11亿元,完成预算的84.2%(主要由于车辆通行量增长低于预期);农网还贷资金收入6.67亿元,完成预算102.7%;彩票公益金收入8.93亿元,完成预算的118.2%。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收入138亿元,完成预算的185.7%,其中:上级补助收入50.10亿元,完成预算的295.2%,按规定全部用于增加自治区本级支出和追加补助市县;下级上解收入10.95亿元,完成预算的182.5%;上年结余收入75.61亿元;调入资金1.34亿元。

  2013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6.1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2.9%,同比提高了9.7个百分点,但由于需结转下年的项目较多,且基金使用项目的特定性及不可调剂性,致使支出进度总体仍然较慢。其中:城乡社区事务12.1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0.1%;农林水事务3.4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8.7%;交通运输58.7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8.2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支出163.09亿元,其中:补助下级支出91.1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24亿元,调出资金9.96亿元,年终结余60.78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3年,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61.23亿元,完成预算的105.5%,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1.05亿元,完成预算的104.6%;失业保险基金收入7.14亿元,完成预算的111.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66亿元,完成预算的107.8%;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25亿元,完成预算的124%;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12亿元,完成预算的145.6%。
 
  2013年,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7.12亿元,完成预算的103.8%,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6.16亿元,完成预算的106.9%;失业保险基金支出0.57亿元,完成预算的126.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30亿元,完成预算的85.1%;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51亿元,完成预算的94.7%;生育保险基金支出0.58亿元,完成预算的111.5%。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3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63亿元,完成预算的115.8%,其中:利润收入3.83亿元,完成预算的95.7%;产权转让收入0.80亿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1亿元,完成预算的40.2%,主要由于部分企业上缴利润收入的时间较晚导致相应安排的支出项目跨年度实施,其中: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0.26亿元,重点项目支出0.75亿元,产业升级与发展支出0.34亿元,其他支出0.76亿元。
 

 

  2013年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项目的预算数、决算数及其对比分析,详见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

 

 
  (五)部门预算改革和执行情况

  一是完善部门预算编审方式。继续采取编审委员会集体审核预算的方式编制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完善和规范部门预算编审流程;实行综合预算和项目预算滚动管理,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二是深入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2013年选取74个项目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评价试点;对自治区本级有关部门“出国考察”、“课题研究”等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考评;对201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11个试点项目和2012年“出国考察”、“课题研究”等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开展绩效再评价工作;研究制订《2013年区直部门整体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绩效管理等能力和水平,推动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三是加大部门预算资金管理力度。对区直部门2013年一般性支出预算按5%的比例统一压减;按照《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全面清理部门预算历年结余结转资金,收回历年结余结转资金统筹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四是加大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自治区本级共有100个一级预算单位公开2013年部门预算,95个一级预算单位公开2012年部门决算。
 
  (六)落实人大批准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按照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自治区财政积极推进自治区本级预算编列方式改革,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督。有关具体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已在2013年11月以《关于2012年自治区本级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函》向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2013年预算执行效果

  总的来看,2013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运行情况是好的,中央和自治区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积极财政政策得到较好落实,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财政收支运行态势总体稳健

  一是财政收入平稳增长。2013年全区组织的财政收入历史性地突破2000亿元大关,比上年增长10.6%,连续13年以来保持两位数以上的增幅。二是财政收入质量有所提高。2013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比为33.5%,同比下降了1.1个百分点。三是“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压缩。通过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要求,2013年自治区本级压减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预算1.33亿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压减0.26亿元。同时,严格控制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并收回尚未实质性开工的项目预算资金。四是预算执行效率切实提高。2013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进度达到了93.6%,同比提高了0.8个百分点。

  (二)积极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一是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争取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和中央财政代理发行政府债券资金,加大重点领域投入,积极推进了我区交通基础设施、能源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等重大项目建设。二是积极推进重大战略实施。通过安排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西江黄金水道建设资金和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发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桂西资源富集区开发建设的投入力度,积极推进“两区一带”规划实施,加快推进了把我区建设成为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的进程。三是创新财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式。自治区财政落实小微企业资本金补助资金3.69亿元,扶持了约1.6万户微型企业发展;安排中小企业发展资金1.2亿元,促进中小企业技术进步、调整结构、产业升级和专业化发展。完善财政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机制;综合运用补助、奖励、贴息和风险补偿等手段,累计筹措资金20多亿元,着力引导金融资源更多地支持“三农”、中小微企业等发展。落实“营改增”等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74项,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负担。切实减少财政行政审批事项和简化财政行政审批程序,自治区财政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较第五次清理减少了40%。四是加快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重点支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扶持铝工业等重点行业发展,推进工业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和鼓励化解产能过剩,实施旅游兴桂战略,促进扩大消费和外贸发展,引导服务业健康发展。
 
  (三)财政保障民生工作更加扎实

  2013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文化等方面以及用在科学技术、农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商业服务业、国土资源气象、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等方面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合计485.24亿元,占自治区本级支出的比重达到了78.7%,同比提高了1.1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全区财政支出重心进一步下移。2013年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占全区的比重同比提高了2个百分点,基层财政的民生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四)各项财政改革有序推进

  一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初见成效。自治区财政收回历年结余结转资金1.05亿元统筹用于改善民生;资金保值增值运作实现国库资金收益2.75亿元和财政专户利息收入8.14亿元;全区撤销各类财政专户635个,整改“以拨代支”财政专户资金38.20亿元,收回财政借款30.3亿元;2013年底全区公共财政预算结余结转资金规模比2012年下降15.5%。二是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工作取得进展。2013年自治区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达到了799.55亿元,同比增加81.96亿元,占对市县转移支付总额的比重达到了51.2%,同比提高了5个百分点,对市县转移支付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是顺利推进了自治区本级预算编列方式改革。以往年度编入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的补助市县支出调整编入自治区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不断提高,同时为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和优化对市县转移支付结构奠定了良好基础。四是完善对下转移支付办法。及时研究出台2013年自治区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和自治区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等,探索建立市县财政保障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规范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此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全面推进,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国库管理、政府采购监督和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等方面的工作也继续深入推进。

  但也要清醒地看到预算执行中的问题,主要是非税收入占比较高,财政收入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继续改进和完善预算管理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仍然艰巨,需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转移支付制度还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整合资金和提高转移支付效率;部分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规模仍然较大,需要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部分地区政府性债务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等。这些问题的产生,既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也与财政预算管理相关。审计情况也表明,2013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还存在部分区直部门会议费和培训费控制不严等一些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对此,自治区人民政府已要求有关部门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逐一落实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定、建议要求和审计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整改。

  四、进一步提高财政预决算管理水平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按照中央、自治区的部署和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及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加快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切实加强财政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管理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探索实施各项改革,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目标和要求,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探索实施各项财政改革,主要是改革和完善财税管理制度,重点是健全自治区和市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体制;提高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效率,在清理、整合、规范现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和严格控制新设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研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逐步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和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清理规范重点支出挂钩事项和各项财税优惠政策。
 
  (二)继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决算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进一步健全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衔接。在进一步做细、做实、做准预算的基础上,完善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相结合的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重点是探索推进市县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重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进一步强化依法规范理财意识,深入推进法制财政建设。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和财政监督管理。
 
  (三)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政策效果和资金效益

  继续加强财政收入组织工作,逐步降低全区非税收入占比,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和提高收入质量。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在保证重点支出的同时,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强支出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支出的均衡性和及时性。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充分发挥存量资金使用效益。
 
  (四)稳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提高财政预决算管理的透明度

  继续推进各级各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都应当公开部门预决算;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部门和单位都应当公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逐步推进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公开到具体项目。推动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系统建设,为全区预决算信息公开搭建好信息平台。

  五、2012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厅在审计2012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时,提出了部门预算中部分项目支出不够细化等6个问题。对此,自治区人民政府非常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并责成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现报告如下:

 

 
  (一)关于年中追加(追减)预算金额较大的问题

  自治区财政已从2014年开始改革本级预算编列方式,要求各区直部门不再将年初自治区本级安排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支出编入本级部门支出,并将中央提前下达的补助资金需要在自治区本级支出的部分编入部门预算,提高各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将有效缓解年度预算执行中追加(追减)预算金额较大的问题。

  (二)关于自治区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总量下降,但部分单位“三公”支出仍控制不严的问题

  财政厅已采取措施在预算执行中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在动态监控系统建立“三公”经费支出预警规则,实行动态预警和监控,严格控制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并在2013年组织了对33个区直部门开展“三公”经费清理检查公开工作。在此基础上,2013年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比上年下降14.2%。

  (三)关于批复的部分区直部门预决算不完整、不细化的问题

  财政厅已采取措施加强对部门预决算编报的审核,进一步完善预决算报表系统,要求各区直部门切实提高部门预决算编报的完整性,力争做到预算收入不隐瞒和足额编列,决算收支数额准确、内容完整和报送及时。同时,进一步完善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要求严格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予以细化;对补助到市、县的项目经费,要尽可能细化到具体单位、项目、金额以及经济分类科目;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要对项目进行评估论证,细化到具体单位、项目和金额,在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时,要求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除据实结算的专款外,细化比例不能低于80%。

  (四)关于部分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将经营性国有资产划转移交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问题

  财政厅已督促有关区直部门及时将经营性资产移交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关于区直部门暂付款和暂存款规模较大的问题

  财政厅已对区直部门往来款进行清理核查,并督促相关部门对暂付款和暂存款及时进行清理。截至2013年底,区直各部门、单位“暂付款”余额总计19.18亿元,比2012年底下降60.87%;“暂存款”余额总计27.80亿元,比2012年底下降53.91%。

  (六)关于个别国有企业应缴未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问题

  财政厅印发了催缴国有资本收益的通知,并向相关企业宣传解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政策,相关企业已于2013年11月5日将应缴利润收入1.07亿元上缴自治区国库。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政预决算管理,对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我们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实现我区“两个建成”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编辑:刘歆瑷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