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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决算的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3年07月19日 17:27      来源:广西人大网

关于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决算的报告

 

——2013年7月17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席鸿康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规定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2年自治区本级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2012年,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财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稳增长、促转型、扩内需、惠民生、保稳定、强领导”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发展财政、民生财政、和谐财政、绩效财政和透明财政的“五个财政”建设,凝心聚力抓收支,主动作为促发展,多措并举强管理,各项财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较好地完成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政收支计划,自治区本级决算情况较好。
  一、2012年自治区本级决算总体情况
  自治区本级财政收支,是全区财政收支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全区组织的财政收入1810.14亿元,比上年(下同)增长17.4%,完成年初计划的102%。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66.06亿元,增长23%,完成年初预算(以下简称“完成预算”)的111.6%。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985.23亿元,增长17.3%,完成预算的122.3%。
  根据自治区本级决算,2012年自治区本级财政总收入2266.77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0.89亿元,增长7.3%,完成预算的95.9%;转移性收入1995.88亿元,增长15.1%,完成预算的154.6%。与向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自治区本级财政总收入增加6.72亿元,主要是在决算清理期间下级上解收入和调入资金增加。自治区本级财政总支出2222.75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12.69亿元,增长0.1%,完成预算的96.2%;转移性支出1610.06亿元,增长21.9%,完成预算的171.8%。总收入和总支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4.02亿元,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39.34亿元,净结余4.68亿元。与向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自治区本级财政支出增加10.46亿元,主要是补助下级支出和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增加。
  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79.07亿元(包括上级补助、下级上解、上年结余收入和调入资金等4项合计110.3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03.78亿元(含补助下级支出63.53亿元)。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75.29亿元。
  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7.20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40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80亿元;当年支出5.9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25亿元。
  上述情况表明,自治区本级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2012年自治区本级收支决算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
  1.税收收入194.67亿元。其中:
  (1)增值税27.14亿元,完成预算的87.1%,低于预算主要是因为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和机糖价格下跌、涉重金属行业整顿等减收因素。
  (2)营业税133.44亿元,完成预算的99.2%。
  (3)企业所得税25.01亿元,完成预算的80.9%,低于预算主要是因为企业经营业绩受经济增速放缓影响而下滑。
  (4)个人所得税9.09亿元,完成预算的72.5%,低于预算主要是因为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等减收因素。
  2.非税收入76.22亿元。其中:
  (1)专项收入4.98亿元,完成预算的77.7%,低于预算主要是因为随税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收入增长低于预期。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5.53亿元,完成预算的108.6%,高于预算主要是因为区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加大对财政专户历年结存资金清理并及时清缴入库。
  (3)罚没收入12.76亿元,完成预算的134.7%,高于预算主要是因为公安部门和交通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公安罚没收入和交通罚没收入大幅增长。
  (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38亿元,完成预算的105.6%,高于预算主要是因为利息收入增长高于预期。
  (5)其他收入1.57亿元,完成预算的32.6%,低于预算主要是因为来宾B电厂BOT项目政策变更收入大幅下降。
  (二)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
  转移性收入由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调入资金构成。
  1.上级补助收入1786.65亿元。其中:
  (1)返还性收入147.52亿元,完成预算的98.7%,统筹安排用于自治区本级支出,低于预算主要由于自治区上划中央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增长低于预期。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81.05亿元,完成预算的127.6%,高于预算主要是由于中央实际补助额远高于年初预算所列中央提前通知的该项补助额,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公共安全转移支付、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医疗卫生转移支付等补助收入超过预算较多。中央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按规定全部用于增加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和追加补助市县。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58.08亿元,完成预算的257.6%,高于预算主要是由于中央实际补助额远高于年初预算所列中央提前通知的该项补助额。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规定用于自治区本级项目建设或补助市县项目支出,其中:教育方面47.59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27.53亿元,医疗卫生方面43.23亿元,农林水事务方面209.29亿元,交通运输方面136.87亿元,住房保障方面70.47亿元。
  2.下级上解收入40.66亿元。其中:
  (1)体制上解收入12.88亿元,完成预算的104%。
  (2)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收入1.5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7%。
  (3)专项上解收入26.26亿元,完成预算的179.1%,高于预算主要是由于农垦管区企业税收增量等专项上解收入增加。
  3.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0.24亿元,来源于广东援助我区对口帮扶资金和鹤地水库库区移民扶持资金。
  4.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1亿元。
  5.上年结余收入53.21亿元,为2011年结转至2012年继续使用的专款和结余资金。
  6.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77亿元。参照财政部做法,2011年度将预算结余资金30.77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2年度调入后相应安排支出。
  7.调入资金13.36亿元,均为从偿债准备金中调入后安排用于国债还本支出的资金。
  (三)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按照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自治区各部门认真组织执行,总体上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预算情况。
  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2%,低于预算主要是由于原列自治区本级的部分项目支出在执行中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列入对市县转移支付,相应减少自治区本级支出。分科目来看:一般公共服务、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等11个支出科目完成超预算,主要由于中央补助额增加、动用政府债券收入和动支预备费而增加相应科目支出,或年初预算一些未分配到具体科目而暂列“其他支出”类的项目和暂列在“发展与改革事务”的基本建设支出在执行中按照实际用途列相关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等7个科目支出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由于原列自治区本级支出的部分项目在执行中根据实际情况列入对市县转移支付;国债还本付息支出低于预算,主要是由于年初预算安排国债还本支出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改列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合计线以下的转移性支出科目;其他支出远小于预算,主要是由于年初预算安排的一些未分配到具体科目而暂列该科目的项目支出在执行中按照实际用途列相关科目;预备费和上年结转专款支出在执行中按照实际用途列相关科目,因此决算数为零。
  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年度预算(根据财政部统一口径,年度预算数由年初预算数和变动项目构成,变动项目包括上年结转、上级补助、当年超短收安排等因素)的93.5%,高于全区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主要支出科目年度预算完成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64.9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4%;公共安全41.90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3%;教育86.1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5%;科学技术16.6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1.8%;文化体育与传媒13.7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2%;社会保障和就业68.7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5%;医疗卫生20.2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3%;节能环保3.6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5%;城乡社区事务2.70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4%;农林水事务58.4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8%;交通运输167.6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1.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6.5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8.6%;商业服务业等事务4.6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5.7%;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0.6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7.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2.5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0.4%;住房保障支出9.7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3%;粮油物资储备事务10.8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3%;国债还本付息支出9.6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其他支出1.40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6.3%。部分科目支出未完成年度预算,主要是由于一些中央补助资金下达时间较晚,一些项目需要跨年度实施,以及部分项目实施进度不够理想;各科目未完成年度预算的资金,结转在下年支出。
  2.预备费使用情况。
  自治区本级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5亿元,其中:预备费和民族机动费各2.50亿元。全年动用5亿元(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完成预算的100%。预备费主要动用情况有:防震减灾经费0.35亿元,因年内无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发生而统筹安排调整用于其他民生项目2.15亿元(主要包括:农危房改造配套资金1.28亿元,金浦中学等中小学建设补助资金0.30亿元,市县文化科技中心建设0.30亿元,民政福利园区建设0.20亿元和荔浦县人民医院基本建设0.07亿元);民族机动费主要动用情况有:宁明花山岩画保护专项经费等0.50亿元,市县基础教育经费0.50亿元,三江、金秀、融水和隆林等民族自治县和西林、凌云等享受自治县待遇县补助资金0.42亿元,广西民族大学东盟学院建设经费0.40亿元,自治区图书馆地方民族文献中心和隆林县老干部活动中心综合楼建设等补助经费0.32亿元,红色旅游专项经费和灌阳县医疗卫生专项补助经费等0.22亿元,广西省工委革命历史纪念馆修建、蒙山县太平天国王府修复重建等补助经费0.14亿元等。
  3.法定支出增长情况。
  2012年自治区本级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9.4%。教育、科技和农业支出分别增长32.3%、31.1%和17.8%(农业支出增幅按可比口径计算,主要是考虑2011年自治区本级扶贫资金拨入财政专户管理并体现为自治区本级支出,2012年自治区本级扶贫资金改为专项转移支付下达市县后体现为市县支出),均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达到法定增长要求。
  需要说明的是:与向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年度预算进度提高了0.2个百分点,主要是原一些预拨款项经审核后正式列为支出;自治区本级净结余增加了1.16亿元,主要由于中央追加结算补助收入以及农垦管区企业税收增量专项上解等收入增加,相应增加本级净结余。
  (四)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
  转移性支出由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债还本支出、政府债券转贷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调出资金等构成。其中:
  1.上解上级支出3.76亿元,完成预算的94.4%。
  2.补助下级支出1525.14亿元,完成预算的163.4%。
  (1)返还性支出124.7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717.59亿元,完成预算的129.7%,高于预算主要是由于中央增加了对我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因此自治区本级相应增加了对市县的补助。其中: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支出比预算增加10.67亿元;公共安全、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转移支付支出分别比预算增加14.48亿元、14.66亿元、36.19亿元和46.07亿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比预算增加23.71亿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支出682.85亿元,完成预算的267.3%,高于预算主要是由于中央实际下达我区专项转移支付补助额远高于预算所列的中央提前通知该项补助额,因此相应增加对市县的该项补助额。
  3.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10亿元,用于拨付云南省抗震救灾资金。
  4.国债还本支出14亿元,用于偿还2012年到期的自治区本级留用的2009年中央代理发行政府债券。
  5.政府债券转贷支出39亿元。
  2012年,财政部代理我区发行政府债券71亿元,根据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转贷市县39亿元(自治区本级使用32亿元)。
  6.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77亿元,来源于中央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未动用部分24.17亿元和以前年度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但尚未动用部分2.60亿元。
  7.调出资金1.29亿元,按照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1〕2号)和《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计提水利建设基金后调出到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68.68亿元,完成预算的118.7%。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20.84亿元,完成预算的173.6%;森林植被恢复费7.02亿元,完成预算的155.9%;车辆通行费9.06亿元,完成预算的105.3%;农网还贷资金收入6.26亿元,完成预算104.3%;彩票公益金收入5.53亿元,完成预算的98.3%。中央补助政府性基金收入29.88亿元,按规定全部用于增加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和追加补助市县。
  政府性基金支出40.2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3.2%,比上年进度提高了6.8个百分点,但由于需结转下年的项目较多,且基金使用项目的特定性及不可调剂性,致使支出进度总体仍然较慢。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7.1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7.2%;城乡社区事务8.7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6.8%;农林水事务2.4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7%;交通运输12.9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6.2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6%。
  2012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数,与向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收入增加1.54亿元,支出减少5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达到7.20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40亿元,增长10.7%;上年结余收入0.80亿元。201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95亿元,增长15.8%,主要用于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支出,支持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2012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向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收支均保持不变。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按照财政部统计口径,汇总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报送的2012年度部门决算,2012年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含当年财政拨款、上年结余和本年追加)安排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为88953万元,比上年下降6.2%。其中:出国(境)经费6392万元,增长4%;车辆购置及运行费58005万元,下降7%;公务接待费24556万元,下降6.5%。
  (八)部门预算改革和执行情况。
  一是继续采取编审委员会集体审核预算的方式编制自治区本级2013年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和项目预算滚动管理,不断完善部门预算编审方式。二是深入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2012年选取自治区本级11个部门的11项重点支出积极开展绩效评价试点;2013年选取74个项目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评价试点。三是切实加快部门预算执行。强化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坚持按月通报制度,对进度慢的区直部门实行约谈,督促查找原因和研究改进措施,形成财政、部门齐抓共管支出预算执行工作的合力。四是加大部门预算资金管理力度。按照《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全面清理部门预算历年结转结余资金,收回历年结转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清理和收回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安排的车辆购置经费等年内无法形成的支出,统筹安排用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等民生项目或其他急需的支出。五是加大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自治区本级共有88个部门公开2012年部门预算、21个部门公开2011年部门决算。
  三、2012年预算执行效果
  2012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议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全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充分保障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力促富民强桂新跨越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有实效。
  研究出台和完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继续加大财政投资力度,发挥公共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围绕“抓大壮小扶微”工程和“14+10”产业体系,加大对重点产业和项目的投入力度;整合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实施“339”工程和“万元增收”工程,促进农业从传统发展方式向现代发展方式转变;持续加大对我区内外贸发展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消费和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完善自治区本级财政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自治区财政每年筹措超过15亿元用于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初步核算,2012年全区生产总值(GDP)13031.04亿元,增长11.3%,高于全国平均增幅3.5个百分点。
  (二)促进重大项目建设有成绩。
  一是争取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163亿元,支持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西江经济带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二是安排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建资金10亿元,支持我区农林水、公检法等社会事业重大项目建设。三是积极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共争取中央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资金20.58亿元和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18.71亿元,筹措落实配套资金5.06亿元。四是大力推进“两区一带”建设。安排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亿元,支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优先发展;统筹中央补助和自治区资金安排西江黄金水道建设资金20.49亿元,进一步推进西江黄金水道项目建设。五是加快我区城镇化建设。安排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4亿元,主要用于广西特色名镇名村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积极争取中央资金9.72亿元,自治区本级筹措整合污水垃圾建设资金5亿元,加大对我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安排城乡风貌改造专项资金2亿元,引导各级财政、单位及农民自筹投资15亿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争取中央资金21.28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配套21.28亿元,完成我区2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六是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交通发展。统筹中央补助和自治区资金22亿元,推进实施“千村通畅工程”,加快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建设;重点抓好铁路、高速公路续建项目资本金筹措工作。七是扎实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自治区财政筹措资金4.5亿元用于全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惠及85个乡镇、500个村(屯),覆盖面积合计4520平方公里,受益人口约170万人。八是努力推进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截至2012年,自治区财政共筹措资金39亿元对桂中6个县(市、区)实施桂中农村土地整治工程,增加有效耕地10万亩,建成200万亩高标准农田,增产粮食1亿公斤,并创建了一批布局合理、生产生活方便、生态环境改善的示范新村。
  (三)促进民生改善和提高有保障。
  2012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文化等方面的民生支出合计478.89亿元(包括自治区本级支出和自治区补助市县专款,下同),增长5.4%,高于自治区本级支出平均增幅5.3个百分点;用在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与民生密切相关方面的支出合计546.57亿元,增长6%,高于自治区本级支出平均增幅5.9个百分点。自治区财政对市县的返还性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经市县统筹安排后也大部分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此基础上,全区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12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43元,比上年增长12.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008元,比上年增长14.8%。
  (四)促进财政管理水平提高有亮点。
  一是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在研究出台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收回自治区本级历年结转结余指标和资金以及当年安排但未动用的车辆购置经费2.8亿元,统筹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二是严格财政专户管理。在全面实现全区财政专户归口财政国库部门管理的基础上,加大财政专户撤并力度,全年自治区本级撤销财政专户40个,同时制定了财政专户管理、对账和核算等方面的办法。三是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研究出台自治区本级政府偿债准备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自治区本级政府偿债准备金制度,进一步提高了防范财政债务风险能力。四是加快预算执行,从明确部门预算执行的责任主体、及时细化和下达预算、规范追加预算管理、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管理等方面完善加快预算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五是强化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审核。在加快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配套制度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扩大新增资产配置审核范围。六是推动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出台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和处理规程,逐一对全区39000个部门单位核定新的公务用车编制,对全区14个设区市及部分区直部门单位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形成了公务用车管理合力。
  (五)促进预算绩效管理提升有进展。
  研究出台自治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与部门预算工作有机结合,初步构建起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在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扎实推进11个部门的11项重点支出预算绩效实施监控工作,并将2013年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审核和批复工作与部门预算工作结合,组织各部门选取资金额度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74个项目作为2013年预算绩效管理试点项目;实行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激励机制不断完善。
  (六)促进财政两基工作夯实有成果。
  一方面,基层财力保障水平大幅提高。全年自治区对下补助1525.14亿元,自治区补助市县支出占中央对我区补助收入的比重由2011年的78.7%提高到了2012年的85.4%;下达财政收入增长奖励资金10亿元,进一步强化了奖励先进、调动市县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和财政保障能力的导向作用;安排2亿元推进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基层财政所的办公条件。另一方面,财政管理基础工作明显加强。初步构建全口径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推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财政总预决算和自治区本级“三公”经费,指导区直部门公开部门预决算;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非税收入收缴改革、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均实现自治区、市、县三级全覆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会计管理、财政投资评审和财政信息化建设等基础工作不断加强。
  2012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是正常的,人大批准预算的决议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预算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财政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调控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新增地方可用财力有限;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难度越来越大,资金使用效益尚需进一步提高;部分财政支出项目,特别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率仍需进一步加快等。审计情况也表明,在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的同时,还存在部分区直部门支出预算不够细化等问题。对此,自治区人民政府已要求有关部门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逐一落实自治区人大有关决定、建议要求和审计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整改。
  四、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管理水平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按照中央、自治区的部署和十二届自治区人大一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以及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紧紧围绕稳增长、控通胀、防风险、惠民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加快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切实加强财政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管理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管理水平。
  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部门预算编审机制,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加强结转结余资金预算编制管理,健全程序规范、内容全面、方法科学、公开透明的部门预算制度。推进自治区本级安排对市县转移支付预算编列方式改革,提高年初预算批复到位率,提升自治区本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坚持勤俭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按照中央要求,减少、合并一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逐步建立科学、公平、透明、高效的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机制,切实提高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由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成的政府预算体系。
  (二)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组织工作,加大力度培植和壮大财源,确保各项税收和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切实提高财政收入总量和质量。最大限度地用活、用好、用透中央政策,争取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对我区支持力度。进一步强化预算支出执行管理,严格控制预算执行中的调整和追加,强化预算约束力;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项目支出增长;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加大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和资金整合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及时细化和下达预算资金,加强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和完善部门支出进度通报考核机制,落实各级主管部门作为预算执行主体的责任,督促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三)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牢固树立绩效理念,研究出台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十二五”规划,加大力度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逐步实现预算绩效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并着力推进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特别是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绩效管理。建立健全标准统一、规范可行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机制,构建和完善绩效评价专家库和中介机构库;研究出台部门支出综合评价方案和县级支出综合评价方案。逐步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试点范围,全力推进2013年自治区本级74个项目预算绩效管理评价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四)进一步提高预决算公开工作水平。
  稳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提高财政管理透明度。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主动向社会公开经人大审查批准的财政预决算,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逐步细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比照中央做法,统筹考虑,加强指导,稳妥有序做好“三公”经费、行政经费公开工作;逐步推进专项民生支出公开。进一步加强对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指导,全面提高全区各级财政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水平。
  (五)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督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财政监督体系,牢固树立“大监督”理念,加快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新机制,采取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推动财政监督延伸到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完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机制,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继续加强重点民生专项资金和重大项目资金监督检查,深化部门预算监督工作,对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追踪整改情况。加强基层财政监管,加大对下指导力度,促进全区财政监督工作均衡开展。
  五、关于2011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自治区审计厅在审计2011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时,提出了部门预算中部分项目支出不够细化等6个问题。对此,自治区人民政府非常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并责成自治区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现报告如下:
  (一)关于部门预算中部分项目支出不够细化的问题。
  区直部门在编制2013年部门预算时已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予以细化;补助到市、县的项目经费,尽量细化到具体单位、经济分类科目、项目和金额;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项目预算除据实结算的专款外,细化比例进一步提高。
  (二)关于部分区直部门“三公”经费未严格按预算执行的问题。
  自治区财政对部分区直部门“三公”经费未严格按预算执行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一是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追加。对年初部门预算没有安排、临时申请追加的“三公”经费预算,除自治区领导批准外,一律不办理预算追加。二是做好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按照中央有关厉行节约要求,2013年部门预算的“三公”经费支出按照自治区本级2012年部门预算批复数控制,实行零增长。
  (三)关于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超预算支出的问题。
  自治区财政对区直部门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超预算支出的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工作,并已在编制2013年部门预算时逐步完善。一是按照法定支出的要求,学校公用经费定额基本上每年递增5%,提高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二是逐年提高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定额标准,2013年提高10%,基本满足了预算单位的基本公用经费支出需要。三是要求各预算单位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今后,自治区财政将继续认真研究各部门公用经费支出标准问题,科学制定公用经费定额,结合不同单位的性质、工作任务的轻重、通货膨胀等因素,科学划分不同单位档次,合理制定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努力提高各部门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同时,自治区财政还将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管理,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编制,防止和控制在项目支出安排公用经费,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四)关于非税收入应缴未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问题。
  对审计中发现的部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部分区直部门非税收入应缴未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问题,自治区财政厅已作出说明解释,并在2012年内整改完毕。
  (五)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对在审计中发现的自治区财政厅未对区直行政单位资产统计报告进行审核批复和自治区财政厅审核批复处置小汽车与部门决算反映减少数不一致的问题,自治区财政厅已作出说明解释,并将逐步制定完善配套办法,进一步促进资产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六)关于部分财政拨款指标结转两年以上未使用的问题。
  自治区财政进一步加强了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一是研究出台了《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奠定了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制度基础。二是认真清理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按规定收回自治区本级历年结转结余指标和资金以及当年安排但未动用的车辆购置经费,统筹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加强和改进财政预决算管理,对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规定,诚恳接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确保预算任务圆满完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做出更大的贡献。

编辑:宋江波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