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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3年07月19日 17:42      来源:广西人大网

关于201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3年7月17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自治区审计厅厅长 何小聪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我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治区审计厅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突出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区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组织实施年度预算,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改善民生效果明显。2012年自治区本级财政收入总计2266.77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0.89亿元,同比增长7.3%,完成预算的95.9%;转移性收入1995.88亿元,同比增长15.1%,完成预算的154.6%。支出总计2222.75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12.69亿元,同比增长0.1%,完成预算的96.2%,转移性支出1610.06亿元,同比增长21.9%,完成预算的171.8%。按可比口径计算,教育、科技和农业支出分别同比增长32.3%、31.1%和17.8%,均高于自治区本级经常性财政收入9.4%的增幅。
  ——积极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自治区本级继续加大财政投资力度,支持我区城镇化、“两区一带”建设、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交通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大对重点产业和项目的投入力度,促进农业从传统发展方式向现代发展方式转变,持续加大对我区内外贸发展的支持力度,完善自治区本级财政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
  ——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2012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文化等方面的民生支出合计478.89亿元,增长5.4%;用在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与民生密切相关方面的支出合计546.57亿元,增长6%,均高于自治区本级支出平均增幅。
  ——逐步缓解基层财政困难。全年自治区对下级补助1525.14亿元,缓解了基层财政困难;对下级政府实行以奖代补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奖励先进、调动市县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和财政保障能力的导向作用。
  ——不断加强财政基础工作。初步构建全口径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推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非税收入收缴改革、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实现自治区、市、县三级全覆盖。
  一、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去年审计工作报告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并于2012年11月将整改情况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报告时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目前各地、各部门已积极进行整改:一是自治区财政厅已积极采取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认真清理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追加等措施进行整改。二是区直各部门对于预算编制不够准确、项目预算支出进度较慢、部门预算执行不够严格等问题已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会计核算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5571.11万元已全部上缴。三是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发现的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部分资金闲置和项目建设多计工程款等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四是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发现的重复参保、信息化建设较为滞后等问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加快广西“金保工程”建设步伐,并主动与工商、民政和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参保人员信息共享机制,多头开设的账户已撤并;对于部分地区社会保障资金筹集不到位等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进行补录基本信息,整改筹集到位资金1015.91万元,不符合条件人员待遇已停止发放。五是审计发现并移送给有关部门查处的8起违法违规案件,截至2013年6月,结案6件,清退涉案资金144.45万元。
  此外,全区“审计整改年”活动开展以来,对于2008至2012年自治区本级安排595个审计项目,查出可以整改的215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自治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自治区财政厅认真组织本级预算执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了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加大了财政专户撤并力度,建立和完善加快预算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出台了一系列财政管理制度,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需要规范的问题。
  (一)年中追加(追减)预算金额较大。2012年自治区本级共追加区直各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指标225.35亿元,追减169.3亿元;追加各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标6.39亿元,追减50.15亿元,造成部分单位年终实际支出与年初预算相差较大。
  (二)自治区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总量下降,但部分单位“三公”支出仍控制不严。2012年区直各部门“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计12.89亿元(全口径),比上年下降6.33%,是年初预算的93%。但部分单位“三公”经费预算仍执行不严,有21个单位公车运行维护费、9个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37个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超年初预算50%以上。
  (三)批复的部分区直部门预决算不完整、不细化。一是有10个部门经营收入9166.63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有2个部门经营收入790.40万元未纳入部门决算管理。二是有15个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使用单位,涉及金额21.83亿元。
  (四)部分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将经营性国有资产划转移交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3年3月,已移交的资产仅占应划转资产的31.54%;已移交的房产面积仅占应划转面积的49%。
  (五)区直部门往来账规模较大。至2012年末,区直各部门、单位“暂付款”余额总计49.02亿元,“暂存款”余额总计60.32亿元,未及时清理。
  (六)个别国有企业应缴未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2012年,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应缴利润收入1.07亿元未上缴自治区国库。
  对上述问题,自治区财政厅正逐项研究,制定措施进行整改。
  三、区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对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以下简称“广电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信委”)、体育局、科学技术厅、粮食局、海洋局等6个部门及所属41个单位和桂林理工大学、广西科技大学等2所区直属高校201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总金额51.24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各被审计单位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财政财务收支日趋规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自治区工信委等4个单位未将部分上年结余、经营收入等2.26亿元列入年初部门预算。二是各单位均未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的规定,将落实到项目的收支预算表抄送自治区审计厅。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自治区海洋局等5个单位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缓慢,当年有18个项目未实施,金额1141.99万元;有34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资金结余4970.57万元。二是自治区广电局等2个单位无预算支出83.46万元。三是自治区体育局等6个单位公务卡使用率有待提高,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仍使用现金支出2926.77万元。四是北海市海洋局海域使用金56.72万元未上缴自治区国库。
  (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桂林理工大学等2个单位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或结转固定资产7.09亿元,二是自治区海洋局海洋环保和预报减灾等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345万元。
  (四)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广西科技大学、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等3个单位收支核算不实1482.77万元。二是自治区工信委往来账3.93亿元未及时进行清理。三是桂林理工大学科研经费结题未结账941.38万元。四是广西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除零余额账户和基本户外,另开设6个银行账户。
  四、民生及资源环保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审计调查情况。审计抽查百色、河池、崇左等3市的6个县(区)2011至2012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使用情况。从审计情况看,6个县(区)财政部门共安排补偿基金2.45亿元,有效地保护了公益林资源,促进了森林资源增长,提高了森林整体生态效益。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一是6县(区)由于公益林争议或纠纷,无法签订管护合同、落实管护责任人以及农户“一卡(折)通”开户信息存在错漏等问题,导致资金结余7636.05万元。二是崇左市江州区拖欠公益林权属者2008至2010年管护补助共2084.73万元。
  (二)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审计调查情况。广西列入全国规划的大型灌区共有11个,审计抽查了其中的南宁市五化灌区、北海市合浦水库灌区、钦州市钦灵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从审计调查的情况看,项目资金管理基本执行了国家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但审计也发现市级配套资金未到位的问题,主要是南宁市五化灌区市级应配套资金675万元,有168万元未到位;钦州市钦灵灌区市级应配套资金806万元,有761万元未到位。
  (三)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情况。审计抽查南宁、桂林等8市的9个县(市)2011至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绩效情况。9个县(市)共投入2.81亿元进行环境整治,加快了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生活环境。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一是部分项目未严格按政策执行。灵山县等4个县(市)尚未建立项目运行管理长效机制。二是专项资金管理有待加强。岑溪市等3个县(市)专项资金5777.43万元未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东兴市等6个县(市)项目工程款共计5345.4万元支付手续不规范。三是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部分县(市)调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和规模,未报批;工程施工现场变更未完善变更手续;未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等。四是一些项目使用效益不理想。存在部分垃圾收集设备及污水处理设施未达预期整治效果等问题。
  (四)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审计调查情况。审计抽查桂林、梧州、玉林、百色等4市的29个县(市、区)2011至2012年101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项目资金8亿元已全部到位,新建堤防83.72公里,加固堤防15.56公里,修建护岸144.79公里,清淤河道20.86公里,改善了项目区域的河势情况,使河岸人口、农田免受洪涝灾害。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一是各地实施的项目进展缓慢。按照自治区和各市签订的责任书要求,全区2011至2012年实施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应在2012年底前完工,但截至2013年5月,德保县等2县有3个项目共6个标段尚未开工,金额1925.33万元;各地已开工项目大部分处于施工阶段,仅有11个项目完工。二是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程序。由于我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平台尚不完善,各地未能充分共享信息,致使乐业县等5个县有6个项目未能按规定对存在不良行为的投标人进行扣分,造成3个不符合中标条件单位中标。
  (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绩效审计调查情况。审计抽查14个地级市的16个县(市、区)2011至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经费的绩效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在我区的广泛开展,增强了公民的健康意识,提高了公民的健康水平,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但仍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一是未严格执行相关的政策法规规定。平南县等5个县将基本公共卫生业务分配给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承担,不利于农村医疗卫生“网底”的建设;用于乡村医生的公共卫生经费比例偏低,2011、2012年分别为9.47%和12.5%,低于25%的规定比例。二是资金管理和使用仍需加强。平乐县等4个县(区)未补足2011年绩效考核被自治区扣减的公共卫生经费30.41万元;都安县等6个县(区)挤占公共卫生经费140.93万元用于乡村医生待遇补助、冷链经费和督导工作经费;三江县等6个县扩大开支范围181.38万元。三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16个县(市、区)“公卫经费”累计结余8170.13万元,造成资金闲置。
  (六)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食堂建设专项资金审计情况。审计抽查隆安县等40个县(市、区)2011至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食堂建设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及使用情况,从审计情况看,通过开展学校食堂改造建设,农村中小学校食堂环境和卫生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但审计也发现,在组织实施和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仍需加强。有7个县未按照规定落实县级配套资金4571万元;有4个县违规使用食堂建设专项资金269.49万元;有2个县专项资金未做到分账单独核算反映;有3个县1888.36万元工程款支付手续不规范。二是部分项目食堂建设工作进度缓慢,4个县2011年项目竣工率不足50%;2012年度项目绝大部分尚未开工。三是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有116个项目立项报建手续不齐全;有166个项目施工图纸未取得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书面审查意见;有186个建设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上述问题审计指出后,已部分整改。
  五、市级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对南宁市、百色市和防城港市本级2011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三市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较好,农业、科技、教育三项法定投入均高于当年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财政决算报表的数据基本真实,财政各项收支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的问题:一是未经同级人大批准,将当年超收财力1116万元用于高校生均拨款补助支出。二是超范围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753.75万元。三是通过列支挂往来、以拨作支等方式虚列财政支出7576.24万元。四是无预算安排支出3.44亿元。五是非税收入4.18亿元应缴未缴国库。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南宁市、百色市、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均已整改完毕。
  六、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对2012年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区各级党委政府把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和德政工程,积极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当年我区各级政府共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08.39亿元,通过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筹资14.03亿元,较好完成了建设目标任务。
  但审计也发现一些地方存在住房保障业务基础工作薄弱、资金管理和保障分配不够规范等问题。自治区本级和35个市县区尚未建立住房保障数据信息共享机制,部分市县区少安排或少提取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3.72亿元,部分市县违规拨付和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93亿元,部分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70.45万元,部分市县财政、国土资源部门违规向保障性安居工程收取各种税费545.63万元等。抽查的保障对象中,219户住房困难家庭未能享受到相应住房保障待遇,275户保障对象不符合保障条件但仍违规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0.08万元,部分市县向237户保障对象错发、多发租赁补贴41.83万元。
  截至2013年5月底,我区各级政府已出台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政策文件13个,已停发275户不符合保障条件家庭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规范资金管理5.45亿元。
  七、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2年,自治区审计厅继续对44个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通过审计,核减工程价款5863.50万元,调整账务1.44亿元,收回被占用资金、挽回损失2.62亿元,促进相关单位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27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部分项目施工进度缓慢。玉林至铁山港高速公路等5个项目因征地拆迁困难,导致部分路段无法顺利施工。二是部分项目勘察设计深度不够,影响工程造价。六寨至河池高速公路等2个项目设计变更较多,导致工程成本增加。三是部分项目施工组织不到位,管理存在缺陷。防城至东兴高速公路等12个项目的少数施工单位存在部分管理人员资质不符合合同要求、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四是部分项目监理履职不严谨,违背合同约定。钦州市大榄坪污水处理厂及管网一期工程等6个项目的个别监理单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投入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五是部分项目工程价款结算不实,多计工程成本。兴安县五里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13个项目施工单位多计工程结算款5863.50万元。六是部分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账务处理不正确。贵港二线船闸工程等6个项目存在专项资金未设专户、会计核算不准确等问题。七是部分项目计量依据不充分,缺少佐证资料。宜州至河池高速公路等10个项目存在部分计量结算依据和变更手续不完善、附件资料不全、缺少相关签章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各相关单位均及时进行了整改。
  八、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的授权,自治区审计厅对8个国外贷援款项目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区国外贷援款项目总体运行状况良好,项目管理规范、效果明显,促进了我区农业生态建设、城市环境治理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一是世界银行贷款广西柳州环境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实施单位超规定使用范围支出项目配套资金2.55亿元;二是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广西西南边境城市发展项目等3个项目部分工程设计、施工合同采购未招标,涉及金额3245.00万元;三是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广西公路发展三期项目等2个项目部分相关单位未及时拨付或发放项目资金1124.52万元;四是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梧州城市发展项目等3个项目财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5265.72万元。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部门已积极进行整改,超范围支出已安排财政资金填补,大部分未及时拨付资金已拨付,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已做调表处理。
  本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自治区审计厅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自治区审计厅向纪委监察、检察等部门移送案件线索4件,涉案人员3人,涉案金额1.46亿元。
  九、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完善各项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制度约束力。近年来,我区财政预算管理制度逐步完善,但审计仍发现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不准确,预算执行不严格,年中预算追加(追减)幅度较大的问题。建议推进自治区本级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年初预算编列方式改革,明确预算编制内容和方法,采取措施加大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建立和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二)有效压缩行政运行成本,统筹财力用于公共服务。自治区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进一步压缩一般性行政支出。财政部门在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总量进行控制的同时,深化对部门的有效监控。全区财力要优先保障教育、“三农”、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节能环保等公务服务方面的支出,促进社会公平。
  (三)完善政府投资管理机制,提高投资项目使用效益。全区各级各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统一管理和领导,解决部门间职能分割、权责不一、协调不足等问题。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各有关部门在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建设、管理等各个环节的职责、任务、权限。严格规范招投标程序,尽量减少设计变更和调整,加强项目施工管理,加快项目进度,提高项目使用效益。
  (四)积极搭建信息联网平台,实现财政收支实时监控。建议财政、地税、金库部门进一步完善“金财”、“金税”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搭建信息联网平台,实现自治区本级和各地各部门预算执行信息化管理。同时,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建立联网审计模式,通过数据自动预警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的监督下,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为维护财经法纪、改善民生、促进廉政建设,加快推进富民强桂新跨越,实现我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

编辑:宋江波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