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执法检查 >文章页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3年07月19日 18:09      来源:广西人大网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

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3年7月17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执法检查组副组长
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树森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3年监督工作计划,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荣仕星任组长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2013年6月14日至21日对我区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检查组由7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及教科文卫委员会组成人员和11名自治区人大代表组成,并邀请自治区卫生厅有关领导参加了检查。
  6月14日,执法检查组召开会议,听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编办、财政厅、卫生厅、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农业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10个区直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并作了汇报。
  6月17日至21日,检查组分两个小组赴南宁、柳州、桂林、玉林、崇左、永福、宁明、鹿寨、玉州等5市4县(区)实地检查《条例》的实施情况,同时委托其余9个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在检查期间,共召开市、县(区)汇报会9个,座谈会9个,实地考察了中医药壮医药医疗机构、制药企业、科研院所、种植基地和交易市场等相关单位14个,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疗机构、生产企业、医生代表和群众代表进行座谈,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对发展中医药壮医药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现在,我代表执法检查组,将这次执法检查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条例》的做法和成效
  自2009年《条例》颁布施行后,全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中医药壮医药工作,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将中医药壮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创新工作机制,全力推动中医药壮医药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动中医药壮医药发展的合力。
  近年来,全区高度重视贯彻实施《条例》,出台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全区中医药壮医药工作不断深入开展。2009年,实施壮瑶医药振兴计划等5大项目列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将中医药壮医药工作纳入医改重大任务总体部署,在国家五项重点工作的基础上增加壮瑶医药振兴计划等3项广西特色项目,形成了“5+3”医改新模式。2011年1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的决定》、《壮瑶医药振兴计划(2011-2020年)》等一揽子政策文件,成立以自治区常务副主席为组长的自治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区中医药壮瑶医药大会。各地相应出台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形成上下互动的良好氛围。南宁市出台《关于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的决定》等3个重要文件,明确了宏观发展思路,落实了具体发展措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中医药壮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2009年以来,全区累计投入资金共计20.62亿元,是2004至2008年累计投入的3.7倍。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从2008年的0.9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1.62亿元,年平均增长16%。重点支持中医药壮医药的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重点专科、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壮医科、资源普查和民族民间医药挖掘整理等项目。中医药壮医药独特优势放大了医改惠民效果,有效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2012年,仅占全区医疗机构5%左右、占政府卫生支出比例6.4%的中医壮医医疗机构,提供了占全区门急诊人次20.9%及出院总人数17.3%的中医壮医诊疗服务;中医壮医门诊次均费用约为综合医院的81%,低30元左右;中医壮医住院人均费用约为综合医院的80%,低1000元左右。永福县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的成功经验已在全区推广。
  2012年底,全区有各类中医民族医医疗机构1800家,其中公立中医壮医医院95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12家,在全国排第9位、西部第2位。9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4.3%的乡镇卫生院、87%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8.6%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壮医药服务,分别比2008年增长了15.4、49.2、19.6、21.3个百分点。全区农村中医药壮医药服务体系已经从五年前的全国落后省(区)跃居中等偏上水平,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壮医药服务的排名分别由2008年的第29位上升到第16位、第21位上升到第9位。壮医药服务体系有了新进展,全区有19家壮医医院,各级医疗机构设立壮医专科58个,取得壮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606人,有2.2万名乡村医务人员能够掌握和运用壮医药线点灸等5种左右的壮医药适宜技术。
  (三)整合优势资源,产业经济效益不断提升。
  我区实施“十二五”期间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十大重点工程,与全区医药制造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机结合,推动了中医药民族医药千亿元产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基本药物及重大疾病原料药广西基地建设规划》获国家批复并先行先试。通过推动中医药制造企业深化改革和兼并重组,培育了桂林三金、梧州制药等一批中医药知名企业。同时,充分利用独特的自然环境优势,重点建设了10个道地药材品种基地和31个林下种药示范项目。养生长寿健康业列入了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打造了巴马长寿养生、靖西壮医药、金秀瑶医药等一批养生长寿健康产业品牌。此外,还大力促进中药材物流产业的健康发展,玉林银丰中药港成为全国第三大中药材专业市场。桂林市通过加大政府引导力度、完善种植基地建设、扶持龙头企业和实施品牌战略等一系列措施,有效地推动了中药材产业的快速发展。玉林市出台了《玉林市百亿元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确立了“以药强市、以药兴业、以药富民”的发展战略。
  2012年全区中医药民族医药总产值327.42亿元,同比增长30.76%,其中中药工业产值183.75亿元,中药材种植产值70.17亿元、种植面积225万亩,中药材年成交量73.50亿元。2010年总产值191.24亿元,2011年250.40亿元,同比增长30.93%,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成为全区增长速度最快的产业之一。2011年我区中药制造业在全国排第11位。
  (四)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名医队伍逐步壮大。
  重视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体系,中医药壮医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2010年,国家正式批准壮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千年民间壮医列入国家执业医师行列。广西中医学院成功更名为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成为了西部第二个拥有中医药大学的省区。开展了首届桂派中医大师和广西乡村名中医评审活动;实施了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和全区中医壮医优秀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建立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创新了中医药壮医药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桂派杏林师承医学生培养项目。鹿寨县实施县、乡两级中医师双向交流,形成全县一盘棋的人才合理流动和交流机制,荣获全国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目前,我区拥有国医大师1名,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39名,桂派中医大师28名、广西名中医126名、广西乡村名中医109名。全区有中医类别(含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9978人,占医师队伍的12.78%。
  (五)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推进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协调发展。
  建立了“西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等一批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形成了从种植、研发、临床试验到产品生产的创新链条。重视壮医药质量标准体系的研究,完成了15部民族医药文献的整理、20项壮医药适宜技术的规范化研究和《壮医诊疗标准与规范》等诊疗规范的研究,颁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壮药质量标准(第一、二卷)》。推进世界级广西药用植物园建设,将药用植物园改造升级工程列入自治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十大重点工程之一。目前,广西药用植物园研究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的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保存药用植物活体物种数量达到7400余种,被吉尼斯组织认定为世界上单体种植面积最大、保存药用植物品种最多的药用植物园。开展第四次全国(广西)中药壮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将海洋中药、壮药等列入普查地方特色项目,海洋中药学落户广西,填补了国家中医药行业空白。
  近年来,我区中医药壮医药行业获得近百项国家和自治区级科技奖励,2010-2012年全区申请相关专利824件,年均增长42%,其中,获得授权207件。中医药壮医药成为我区原创性科学研究和发明专利最活跃和最具潜力的领域之一。
  二、发展中医药壮医药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人才不足,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我区每万人口中,中医执业(助理)医师为1.93人、乡镇卫生院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助理)医师的11.93%,距离“十二五”规划目标要求的2.40人和20%还有较大的差距。我区还没有中医药壮医药的博士学位培养点,领军人才、名医名家和优秀骨干匮乏,基层人员素质有待于进一步的提升,百色、河池、崇左等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人才严重不足的局面亟待改善。
  (二)基础设施薄弱,影响了医院的发展。
  目前,全区还有67家各级中医壮医医院没有达到医院建设标准,尚有危房面积5.45万平方米。如崇左市中壮医医院业务用房仅为5200平方米,只相当于中心卫生院的建设规模。而且,因为医院规模小、设施落后,难以留住人才,优秀人才流失严重,也难以吸引医药大学生的就业。医院发展的滞后,已直接影响到老百姓的就医看病。
  (三)壮医药体系不健全,与先进民族医药相比差距明显。
  由于壮族没有文字,千百年来主要通过口传心授来传承壮医药,近30年来,虽然一直重视壮医药的挖掘整理工作,但由于缺乏系统性、规范性和标准化的研究和推广,还存在壮医壮药理论体系不够完整、壮医药标准体系尚未形成、壮医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能力有待提升、没有壮成药以及壮医药产业弱小等问题。如自治区壮医医院是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办院规模最小的区级民族医医院。
  (四)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影响力不强。
  作为中药资源大省(区),资源优势还没能完全转化为产业优势,产业规模偏小,全区现有中药企业98家,但年产值超亿元的只有13家,其中超10亿元的只有2家,大部分企业低于5000万元的产值;单一中成药品种年销售值超亿元的只有8个。中医药壮医药产业的规模与效应在全国的地位与拥有的资源优势极不匹配,产业的发展水平与社会对健康医疗的需求差距较远。此外,当前我区的中药种植整体处于较为零散的自发状态,虽然开始出现区域性的规模种植,但仍缺乏全区性的整体规划,尽管种植面积逐年增大,但中药材规范化种植面积仅占总种植面积的25%左右,最适宜种什么,怎么种,仍缺乏有效的引导和指导,根据医药企业需求进行订单式种植的更是寥寥无几,确保全区中药种植业有序发展的新机制尚未形成,中药种植业的风险性较大。
  (五)体制机制不健全,影响了中医药壮医药发展。
  中医药壮医药发展涉及面广、部门多,需要统筹协调,合力推进。目前我区工作尚比较分散,没有形成有利于加快发展的机制,一是统筹协调机制没有形成;二是专业机构力量不足。
  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已有15个成立了副厅级中医药管理局,且多数设有3个以上内设处室,编制多为15人以上。而我区的处级中医药局,编制仅为5人,自治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至今没有实体化。全区绝大部分市县没有设立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行政效能低,难以适应中医药壮医药迅猛发展的需要。
  三、进一步发展中医药壮医药的建议
  (一)巩固成果,建立覆盖城乡的中医药壮医药服务体系。
  1.继续加大对中医药壮医药的投入。要进一步落实关于对公立中医壮医医院投入的倾斜政策,重点支持医院基础设施、重点专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尽快制定完善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的投入,促进中医药壮医药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走政府投入与吸收社会资金相结合的路子,促进民营医院的健康有序发展。要进一步研究与完善医疗保障政策措施,向中医药壮医药倾斜,适时合理调整中医壮医服务收费政策,更好地体现其技术服务价值。
  2.构建完善的中医药壮医药服务体系。要合理配置中医药壮医药服务资源,充分发挥中医药壮医药在公共卫生、基本医疗领域的重要作用。实施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大力推广中医药壮医药适宜技术,继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中医壮医科建设。积极发展中医药壮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大力促进养生养老、保健长寿和健康旅游的发展。加强中医药壮医药卫生应急和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指标体系,中医床位不低于医院总床位的5%。到2015年,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中医药壮医药服务体系,每万人口中医民族医床位4.5张,每万人口卫生机构中医民族医执业(助理)医师2.4人,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壮医科。
  (二)创新思路,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千亿元产业健康发展。
  要进一步发展壮大中医药壮医药产业。保持资源大省(区)的优势,着力促进种植业与中药材质量、中药制造业原料药、中药材流通与交易、农民致富的有机结合。重视中药种植业的统筹规划,加强调查研究,根据各地实际,尽快出台全区范围内的整体种植指导方略。大力发展具有广西特色、市场价值高、需求量大的大宗或地道的药材规范化、规模化种植,推广龙头企业+农户、成立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等种植模式,发展药材种植业保险,逐步健全市场化的风险保障体系,借助现代信息化手段改造提升药材市场流通环节,加快药材溯源体系和检测标准体系建设,将“南方药都”打造成面向东盟和港澳台的国际区域交易中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及重大疾病原料药广西基地建设工程,制定药用植物资源保护的法规以及药用植物资源安全性保护的政策措施。重点培育中药制造业龙头企业,把桂林三金和梧州制药打造成年产值超30亿元以上的大型现代化中药企业,对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新企业或新产品给予重点扶持。研究解决影响保健品申报、生产及市场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等相关问题,出台有利于吸引国内外资本投资中医药壮医药产业的政策。重点建设若干个百亿元、500亿元的健康产业园区。到2015年、2020年,全区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总产值分别达到420亿元和1000亿元以上。
  (三)集中力量,加快壮医药发展步伐。
  要高度重视壮医药的发展,继承和弘扬壮医药特色,进一步完善壮医药服务体系,重点建设集医疗、保健、康复、养生、养老为一体的医学新型服务模式、有示范作用的自治区壮医医院、崇左市中壮医医院等一批市县壮医医院和一批壮医专科,大力推广壮医药适宜技术,重点培育一批壮医药精英和骨干。要切实做好中医药壮医药的继承创新工作,整合科研资源,继续推进世界级广西药用植物园的建设;要认真总结我区壮医药理论传承与创新脉络、医疗技术的独特优势,打造充分体现壮医药特色的桂派医学流派。要围绕壮医药标准体系和申报壮成药中所涉及的重大领域和技术难点、关键点,吸收国内外优秀科技团队进行联合研究和重点攻关,力争2-3年内实现壮成药零的突破。
  (四)突出重点,实施中医中药“三名”战略。
  要大力实施品牌战略,通过科学规划、整合优化资源、政策倾斜和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有所为有所不为,择优遴选和重点建设一批中医药壮医药的“名医、名科、名院”和“名药、名店、名企”,不断提升我区中医药壮医药在全国和东盟的知名度、影响力和贡献力。
  (五)传承创新,健全中医药壮医药人才体系。
  建议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中医药壮医药人才规划和使用。不断完善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体系,建立引导中医药壮医药人才服务农村的有效机制,开展传承教育教学改革和五级临床骨干师承培养;重视挖掘和利用民族民间医药的优秀人才,认真研究和做好对未取得医师资格的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学、壮医学的人员以及确有专长的人员,经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进入村医疗机构执业的工作;要研究制定有利于中医药、壮医药人才留得住、用得上、充分发挥作用的政策、措施,尽量减少专业人员外流。认真研究和解决中医药壮医药博士学位授予的问题,下大力气把广西中医药大学建设成面向东盟和港澳台有优势和影响力的知名学校。
  (六)深化改革,完善中医药民族医药体制机制。
  要加强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的统筹、协调,形成加快发展的合力。发展中药民族药,要协调好种植、流通、加工各环节,形成农工商一体化。在中医、民族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上,要坚持软硬件统筹谋划,做到基础设施、医疗设备、医疗手段一体化。在管理体制上,坚持虚实结合,既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也要发挥办事机构职能,强化落实。要结合广西实际,加强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的建设,将自治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办公室实体化,赋予其行业规划和统筹协调的职责。各市县也要同步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体制的改革,切实提升全区中医药壮医药行业的行政管理水平和效能。要研究和解决现有的中医药壮医药研究机构规模小、资源分散、低水平研究等问题,整合组建高水平的中医药民族医药科学院,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机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编辑:宋江波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