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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http://www.gxrd.gov.cn    2013年05月30日 01:18      来源:广西人大网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我区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常委会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在审议中对我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全区各级各部门对贯彻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重视的,做了大量工作,着力解决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有效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全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环境,为促进广西依法治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下了良好基础。


  同时,常委会出席和列席人员认为我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长效机制不够健全,法制教育还不够到位,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不容乐观。针对存在的问题,本次常委会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对进一步贯彻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完善预防工作长效机制。要切实加强对预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明确由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牵头抓总,完善宣教、预防、帮扶、监管、问责等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建议进一步强化教育的力度,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学校要以预防为先,注重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健康心理的教育。家庭、学校、社区要密切配合,确保教育落到实处。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结合我区实际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场所(专门学校)的建设。


  三、建议进一步优化社会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一是要进一步严厉打击各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以及未成年人暴力型、侵犯财产型犯罪的行为。二是要加大投入,加快公益性设施建设。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重点抓好农村、街道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设和改造升级。三是政府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文化娱乐网吧等文化信息游戏环境的监管和治理。要进一步严格网吧的审批,限定网吧的数量,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的网吧要加强管理,对违法违规经营的网吧业主要加大整治和处罚力度,对屡教不改的,要吊销营业执照。要加大公益性上网设施的投入,开设绿色网吧,倡导文明办网活动。四是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的各种娱乐场所,依法严肃处理各种违法违规经营的业主,并加大跟踪督查力度。


  四、建议重点抓好对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的犯罪预防,特别是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辍学学生等群体的教育和监管。


  五、建议根据我区实际,依法逐步建立少年审判机构和专门未检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确保更好地开展未成年人司法工作。


  六、建议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工作。要加强正面舆论宣传,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丰富舆论宣传载体和方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编辑:宋江波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