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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区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http://www.gxrd.gov.cn    2013年07月19日 00:36      来源:广西人大网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我区贯彻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常委会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在审议中,对条例实施及我区中医药壮医药发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自2009年条例颁布施行后,全区各级各部门对贯彻实施条例是重视的,做了大量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中医药壮医药事业取得了较快发展,财政投入逐年增大,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产业效益不断提升,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中医药、壮医药的地位逐年凸显,有效缓解了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成为我区增长速度最快的产业之一且发展潜力巨大。


  同时,常委会出席和列席人员认为,目前我区中医药壮医药发展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基础设施总体薄弱;资源优势不能转化为产业优势,产业规模偏小,名特药少;医保政策扶持不到位,用药严重不足;壮医药体系不健全;人才匮乏等。针对存在问题,常委会出席和列席人员对进一步贯彻实施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进一步重视中医药壮医药的发展,加大投入,切实加强中医院、壮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对全区14个地级市的中西医结合医院,要重点在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资金、人才培养、医保政策上给予扶持,实施标准化建设,扩大中医药壮医药的影响,改善群众就医条件,促进民族医药的发展。
 

  二、建议珍惜当前广西中药资源大省的优势地位,既要保护野生药材的生长环境,也要重视中草药种植环节。要控制速生桉等对环境破坏较大的物种种植,保护野生药材;把中草药种植发展作为产业扶贫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改变政府主导的扶贫单一方式,推广企业+农户的模式,走规范化、标准化种植,将扶贫补助资金拨付到龙头企业,由企业来主导、发动、组织农户种植,在源头上保证药品的质量。


  三、建议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培养力度,拓宽人才流入渠道。重视少数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挖掘民间老壮、瑶、苗医生及培养传承人;采用定向培养等方式,努力使中医药大学毕业生在家乡发挥作用。


  四、建议高度重视壮医药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壮医药服务体系;尽快建成和完善壮医药的理论体系和标准体系;加快以壮医药为重点的少数民族医药发展。


  五、建议充分利用我区丰富的中草药资源,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要努力优化改善投资发展环境,打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空间,推动中医药壮医药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注意挖掘保护传承民族民间药方,打造我区名牌药品。


  六、建议大力实施品牌战略,重点建设一批中医药壮医药的“名医、名科、名院”和“名药、名店、名企”。


  七、建议优化我区中医药壮医药发展环境,增加医保项目中允许报销的中医药壮医药项目,适时提高中医药壮医药收费标准,增加其发展后劲。


  八、建议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加强组织建设,在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尽快成立相应的中医药管理部门。

编辑:宋江波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