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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骑楼文化街区保护条例(草案)》的审议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3年05月29日 11:45      来源:广西人大网

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骑楼文化街区保护条例(草案)》的审议报告

 

——2013年5月28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阳建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年初,收到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骑楼文化街区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后,我委征求了自治区文化厅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于4月17日,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议报告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骑楼,是西方古代建筑与中国南方传统文化相结合演变而成的一种建筑形式,融汇了中西建筑特点,是近代岭南地区的主要城市建筑特色。梧州骑楼,始建于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形成了河东旧城区1平方公里的骑楼历史风貌建筑群。梧州骑楼历史风貌建筑群,既具有一般岭南骑楼的文化特点,又溶入了梧州市独特的地理位置与历史文化痕迹,现存的22条主要骑楼街道上,骑楼建筑多达560幢,数量众多,建筑风格多样,被誉为中国骑楼博物馆,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
  梧州骑楼历史岁月建筑群,经过近10年的综合整治与改造,在整体规划利用、文化整合弘扬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无法更科学合法地对梧州骑楼历史风貌建筑群加以有效的保护和合理的利用,当地这一突出的历史文化特点也得不到更好的弘扬与传承。因此,为规范保护历史景观,继承与弘扬梧州民俗文化,突出城市特色,促进当地经济文化发展,制定本条例草案极为必要。
  二、条例草案的合法性、可行性
  条例草案以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为依据,借鉴参考了海南、浙江等省的相关立法经验,结合梧州市实际,明确了骑楼文化街区的保护原则与保护范围、明确了政府与部门职责、确定了骑楼文化街区的建设要求与保护措施、提出了文化建设及鼓励利用政策等。条例草案文字简练,体例合理,规范全面,切合地方实际,且没有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操作性较强。建议提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对条例草案没有具体的修改意见。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编辑:宋江波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