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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加强
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http://www.gxrd.gov.cn    2014年04月04日 17:38      来源:广西人大网

关于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自治区人大
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加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
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2013年9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出了《关于转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条例》的规定,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办。今年1月13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报送了《关于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加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内务司法委员会于3月上旬召开全体会议,对该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议意见报告如下:


  内务司法委员会认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是认真重视的,及时研究办理,制定了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内务司法委员会同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报告》,同时建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要加大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为法治广西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2014年3月24日   

编辑:刘歆瑗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