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审议意见 >文章页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意见(三)

http://www.gxrd.gov.cn    2014年12月10日 10:49      来源:广西人大网

  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11月25日至26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主要意见和建议整理归纳,报送自治区有关领导同志参阅,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本次常委会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报告的主要意见和建议如下:

 

  自治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采取有力措施,创新服务载体,制定实施一系列鼓励支持的政策措施,使非公有制经济成为推动我区经济持续较快健康发展、加快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的重要基础,在缓解就业压力、繁荣市场经济、促进社会和谐、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报告对存在的问题做了认真客观的分析,提出的措施针对性强,符合中央要求和我区实际,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这个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对当前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发展基础仍较薄弱、政务环境仍需优化、政策落实仍需加强、要素配置瓶颈较多、企业素质亟待提高等突出问题高度关注,对解决这类问题,进一步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出了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升行政效率。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和自治区的部署,从改革创新制度入手,全面废除对非公有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行更加便捷、透明的投资项目核准,精简前置审批,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法律法规未规定为前置条件的事项、核准机关能通过征求部门意见解决的事项等,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加快推进前置审批和项目核准“并联”办理,同一部门实施的多个审批,实行一次受理一并办理;规范中介服务,对确需保留的前置审批及中介服务,应制定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企业需要中介服务的,由企业自主选择,建立中介机构信用档案,严格依法监管;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向纵深推进,鼓励非公有制企业放开手脚,创业创新。

 

  二是进一步扩大民间投资领域。在原来已经放开领域的基础上,尽快研究扩大水电、核电、电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宽带接入网络、卫星导航地面应用系统、铁路、港口、内河航运设施,以及城镇供水供气、污水垃圾处理、公共交通等投资领域向民间投资开放。加快出台鼓励民间投资通过特许经营、合资合作、资产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参与投资、建设、运营自治区内基础设施和公益性事业项目的具体办法。

 

  三是切实减少各种收费。按照国家的部署要求,尽快研究我区实施普遍性降费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提高收费项目的透明度,对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实时对外公开,清单外的收费一律取消。对工作经费确需由财政统筹安排的,应保障到位,同时加强监督,防止以经费不足为由再出现乱收费。

 

  四是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9号)。深入研究创新信贷服务的办法措施,完善健全政银企联系对接机制,鼓励银行创新贷款担保方式,积极发展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引导民间资金注入充实担保机构资本,研究对担保机构发展民间投资项目融资担保业务的风险补偿及保证保险问题。鼓励发展民间融资机构、新型民间投融资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到全国新三板和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中心上市融资。推动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信贷资产证券化(ABS)等新型融资方式试点。努力争取广西进入第二批国家设立民营银行试点行列,为广西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更广泛的金融支持。

 

  五是建立完善非公有制企业信用体系。对非公有制企业信用记录形成收集、评价、公布机制,将工商、税务、质监、安监、环保、人社、银行、法院等相关部门的相关信息纳入征信内容,建立企业综合信用档案,为贷款融资创造信用条件。同时,加大对违约企业的惩罚力度,严肃惩处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恶意拖欠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并列入银监会和人民银行诚信黑名单。

 

  六是在人才支持上加快非公经济发展。鼓励非公企业积极引进人才,努力帮助解决专业人才的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等实际问题,使之能安心在当地就业和创业。依托本地高校,采取多种培养形式,加快培养各类非公企业发展急需的实用型人才。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为非公企业招工、用工提供人力保障。

 

  七是加大政策支持,狠抓政策落实。要进一步在政策上加大力度,支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强大推动力,坚决突破体制机制和工作作风障碍,加强协调、督查力度,把国家和自治区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宣传好、落实好,让非公有制企业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进一步增强优惠政策制定实施的针对性、执行性和操作性,提高所有优惠政策和实施细则的公开透明度,各相关执行部门应利用各种媒介加强宣传,主动做好服务。进一步完善财税优惠政策,切实减轻税费负担。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持,落实创新扶持政策,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对落实非公有制企业支持导向和优惠政策的情况,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并纳入地方和部门年度工作绩效目标考核体系。

 

  八是积极营造非公经济发展的良好政务、人文环境。把有效扶持本地企业与大力引进外来企业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充分利用区域发展优势,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在推动外来企业发展的同时,更好的带动和促进本土企业发展,为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增添活力。

 

  九是进一步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非公有制大中型企业股权多元化、股份社会化,奠定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制度基础。鼓励引导企业建立规范的公司制,完善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充分发挥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作用。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经理人和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力度,推进企业经理人职业化、市场化,支持企业管理层持股与员工持股。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重组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工独立自主的工会组织,强化工会的集体协商权力。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建设,把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企业。

 

  十是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与市场环境。牢固树立“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的理念,在经济领域加快建立完善一批促进公平竞争及平等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制度,研究制定广西民营经济权益保护办法、广西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突出抓好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依法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和法人财产权的保护,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完善激励创新的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反对垄断,促进合理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民营企业法律风险及预警培训,促进诚信守法经营,完善健全法律援助维权服务。依法惩处非公有制企业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完善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制度、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研究制定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各级工商联及各类行业商会协会作用,当好政府与企业联系的桥梁纽带。

编辑:刘歆瑗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