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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次会议闭幕时的讲话

http://www.gxrd.gov.cn    2013年04月01日 10:52      来源:广西人大网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
(2013年3月28日)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同志们: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议程已经进行完毕。这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与会人员对我区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如何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提出了很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请有关专门委员会将这些意见和建议汇总整理成审议意见,转自治区人民政府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要认真研究处理,并在三个月内报告处理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这是一部非常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认真实施好这部法规,有利于推进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进一步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更好地保护全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审议了自治区北海银滩保护条例草案、自治区禁毒条例草案。
  这次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通过了关于在4月份召开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同志们,今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下面,我强调两点。
  第一,认真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上来。刚刚胜利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是在关键历史节点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对于进一步推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向前发展,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都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大会胜利闭幕后,自治区党委已经专门组织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并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出了部署;在这次常委会会议上,道喜同志也传达了大会精神。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全区各级人大常委会必须把学习好、贯彻好全国人大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对我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加快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中有新作为、做新贡献。
  第二,狠抓落实,全力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关于常委会今年的工作任务,2月初,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已经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我们按照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对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专题调研四个工作计划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各专门委员会也对本委的工作计划作了进一步的调整充实。我认为,修改完善后的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体现了党的十八大精神,体现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符合自治区党委要求,符合自治区人大工作实际。目标任务已经确定,关键是要抓好落实。下一步,我们要按照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统筹立法、监督、调研等各项工作,集中力量、突出重点,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进一步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主题主线,稳中求进,开拓创新,埋头苦干,扎实开局,为加快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而奋斗!
  现在,我宣布,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闭幕!
 

编辑:陈鑫强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