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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2013年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
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http://www.gxrd.gov.cn    2015年01月20日 10:45      来源:广西人大网

 桂政函〔2013〕102号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2013年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已经2013年5月10日自治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现提请审议。

 


自治区主席陈武
2013年5月14日

 

 

 

 

 

2013年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草案)

 

 

  最近,国务院批准核定了2013年我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规模95亿元。由于此次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收支未能纳入2013年1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章“预算调整”有关规定和《财政部关于做好发行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2013〕52号)要求,自治区需根据国务院批准核定的地方政府债券收支计划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根据国务院批准核定财政部代我区发行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的规模,我们对2013年年初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进行了调整,形成了2013年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相应增加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
 

  (一)增加自治区本级债务收入95亿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09〕21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全额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因此,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相应增加债务收入95亿元,反映财政部代理发行的2013年我区政府债券收入。
 

  (二)增加自治区本级财政支出95亿元。
  2013年财政部代我区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安排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5亿元,转贷各市县60亿元,相应增加自治区本级财政支出共计95亿元。
  1.增加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5亿元。
  自治区本级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5亿元,相应增加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全部列入相关预算科目,具体为:
  (1)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套22.75亿元,列“2210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科目。为进一步加速推进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等建设,加快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旧房、国有垦区危房、华侨农林场危房和农村危房等改造步伐,2013年我区将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力度。经测算,预计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自治区本级需配套资金约30.47亿元,除统筹利用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30亿元和南宁市上解的地产集团第一批土地资产缴纳土地出让金收入4.42亿元安排以外,其余22.75亿元建议从自治区本级债券资金中安排。
  (2)铁路建设资金8.25亿元,列“21402铁路运输”科目。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快铁路建设步伐,铁路建设资金需求巨大。根据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测算,2013年全区在建铁路建设地方配套资金需投入约90亿元,融资压力巨大。2013年4月1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的专题研究会议定,自治区财政分3年偿还向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余额16.25亿元。为此,建议2013年归还其中借款8.25亿元,所需资金从自治区本级债券资金中安排。
  (3)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列“21605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科目。我区旅游资源非常丰富,但旅游业发展层次仍然不高。鉴于旅游业的发展经济、社会效益明显,能够促进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提供大量就业机会,有利于对外宣传交流并促进招商引资,为充分利用好我区旅游资源,进一步加快我区旅游业发展,建议从自治区本级债券资金中安排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专项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
  (4)国省干线普通公路建设与改造2亿元,列“21401公路水路运输”科目。近年来,我区始终坚持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不断掀起公路建设新高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政策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2号)有关精神,中央代理发行地方债券可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支持普通公路建设。为加大力度支持我区普通公路建设,建议从自治区本级债券资金中安排2亿元用于国省干线普通公路建设与改造。
  2.增加自治区本级转移性支出60亿元。
  安排转贷各市县政府债券60亿元,相应增加自治区本级转移性支出。
  各市县债券资金安排使用主要用于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重点用于完成在建、续建项目,严格控制用于新上项目规模;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二、调整后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上述收支变化情况进行调整后,2013年自治区本级总收入与总支出各安排1804.17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各增加95亿元,增长5.56%,收支平衡。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与年初预算相同,未作调整,存在调整变化的科目包括:


  (一)转移性收入。
  自治区本级转移性收入预算调整数为1511.67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5亿元(全部为2013年自治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增长6.71%。
 

  (二)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调整数为701.45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5亿元,增长5.25%。


  (三)转移性支出。
  自治区本级转移性支出预算调整数为1102.72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0亿元,增长5.75%。
 

 

编辑:董晓龙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