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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意见(四)

http://www.gxrd.gov.cn    2014年12月22日 16:43      来源:广西人大网

  对《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常委会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在审议中认为,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报告客观分析了我区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打算;同时认为改革中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持续深化改革的任务依然繁重,为此提出了许多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自治区政府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增强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深度、广度,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首要任务。政府职能部门也应当转变理念,正确对待权力和利益的调整,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干预行为,激发社会创业创新活力。
 
  二、提高科学性。要提高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调整的科学性,杜绝权力下放的随意性。取消和下放不能光由政府部门自己决定,而应由市场来决定,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社会决定政府放权项目。为此要多听取企业和群众的呼声,并建立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的效果的定期评估机制。
 
  三、把握合法性。及时清理与简政放权需要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项目。对不切合我区实际,在政务服务中心长期为“零办件”的事项及时研究取消。借鉴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修改法律法规的经验,在法规清理中取消审批事项的同时,研究增加事中事后监管的规定。
 
  四、推进标准化。加强自治区层面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种设计,设计好简化的审批流程和统一的审批实施标准,实现审批的标准化和地区无差异化。尽快建立政府权力清单与市场主体负面清单,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
 
  五、增强系统化。“纵向放权”与“横向放权”均应统筹到位,切实增强改革的实效。加强“放”与“接”衔接,关注基层审批部门在不断接收新审批业务之后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切实帮助解决基层审批部门人员机构调整、专业技术设备和资金使用的配备,加强对基层审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服务,使审批权力下放与基层部门审批能力建设同步。针对“横向放权”不同步现象,要加强统筹协调,减少政府各部门行政职权交叉,确保政府各个部门将相互关联的审批事项和具体操作方案横向同步下放。
 
  六、推动职能转移。要积极研究推动政府转移适合由行业组织承担的职能的问题。将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能够由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承接的政府行政审批项目,转移给相关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同时大力扶植和培育、规范和监管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在简政放权中的作用。
 
  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放管结合、放管并举”,防止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后出现“监管真空”、“监管不到位”情况的发生。整顿审批权取消和下放后的行政不作为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方式方法。
 
  八、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责任追究、倒查和监督机制,建立政府职能转变绩效评估机制。对政府部门权力下放中出现的“放瘦留肥”、“放虚留实”、“放小不放大”、“放责不放权”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改。同时提高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含金量”,真正使企业和群众感受到改革红利的释放。
 
  九、规范中介服务。抓紧清理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市场。对保留的审批事项需要提供的有偿中介服务进行全面清理,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有偿中介服务研究取消。抓紧制定相关的规范和管理办法,切断“官办”中介服务机构与行政审批部门的权力依附。积极培育独立的中介服务机构,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公平公正的中介服务市场,使我区中介服务市场的发展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相适应。
 
  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强对行政审批保留、下放事项和具体办理流程的宣传,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克服地方暗箱操作,提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社会认知、认可度。

 

编辑:覃斌  审核: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