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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意见(六)

http://www.gxrd.gov.cn    2014年12月22日 16:48      来源:广西人大网

对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在审议中对我区代表法和实施办法的实施工作给予了肯定,认为自代表法和实施办法实施以来,我区在贯彻实施工作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开展代表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代表活动平台,创新代表履职形式、有效反映人民意愿,推动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发挥积极作用取得显著成效。
 
  同时,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认为,当前我区在贯彻实施代表法和实施办法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代表法和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和深度还需继续加强,尤其是基层对代表法的认识还不够深入,宣传形式单一。二是代表履职能力不平衡。三是基层人大的组织建设还不够完善,人员配备编制偏少,经费偏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代表工作的开展;针对存在问题,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对进一步贯彻实施代表法及实施办法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进一步加强代表法和实施办法的学习和宣传,凝聚社会共识。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对代表法和实施办法进行深入地学习和宣传,一方面通过进一步加强对人大代表及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大家进一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另一方面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代表法,使全社会提高对贯彻落实代表法和实施办法的认识,形成一个大力支持人大代表履职的浓厚氛围。
 
  二、建议进一步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提高代表综合素质。通过采取加强学习培训等方式,努力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
 
  三、建议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大机构建设,不断提高代表履职的保障能力。建议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完善县、乡人大的机构设置,强化县级人大的机构编制和组织保障。努力提高县、乡代表活动经费标准以及代表的误工补贴标准。
 
  四、建议创新代表闭会期间的履职形式。对于调研、视察活动,应在以工作所在地为主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交叉进行和统一安排的次数,适当增加专题调研、持证视察活动。
 
  五、建议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和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监督,建议通过满意度测评机制等刚性的监督措施来加强议案、建议的落实力度。

 

编辑:覃斌  审核: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