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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意见(一)

http://www.gxrd.gov.cn    2015年06月10日 16:53      来源:广西人大网

对我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与会的常委会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在审议中认为,自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对“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落实整改,交通秩序管理不断强化,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不断增强,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较好地维护了全区正常交通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与会人员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我区在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此,提出了如下的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深化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协调、督查指导。全区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要尽快恢复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强化其组织协调功能。要强化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完善部门间信息沟通机制、情况信息汇总研判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整合执法力量,加强协调配合,定期开展联合执法。
 
  二、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继续将“一法一条例”纳入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结合典型的交通事例、案例,对中小学学生、机动车驾驶员、农村群众、交通违法行为人、外来人口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兴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进一步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最大限度地减少宣传教育的盲区和死角,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真正使遵守交通法规变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三、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加大建设投入力度。按照科学、合理、便民的原则,加大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规划,把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城市建设规划配套内容,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要合理规划公交车停车站点及线路,按照城市建设、发展规模,适时增加公共交通。要妥善解决停车场、停车位建设规划滞后的问题,逐步规范乱停乱放的无序行为。强化道路建设和改造的统筹规划,建立和完善设计、审批、监管和施工等部门间的合作机制,减少密集施工给交通造成的影响。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设施经费保障机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得到及时维护,确保道路畅通。
 
  四、继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整治,优化道路交通环境。认真组织开展各类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查处酒后驾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超限超载、无牌、无证和报废车辆的查处,从源头上把好交通安全隐患关。加强对学生接送车、客(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外地牌照本地运行车及城区运渣车等重点车辆的监管,加大对相关违章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对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农村道路交通标志、标识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安装配置和检查维护,逐步完善危险路段等级与安防设施建设相匹配的长效机制。加强对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时段的巡查和管控,加强对道路改、扩、建期间的监管工作,向社会公开工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在节假日、高峰时段合理配置警力,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拥堵路段强化专项治理,努力缓解城区和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交通拥堵问题。根据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把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设定尽快取消二级公路收费的具体期限,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效率。
 
  五、进一步加强公安交警队伍建设,解决交通警力不足问题。加强对公安交警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培训,提高执法水平,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做到和谐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注重解决交警队伍面临的实际问题,不断创优环境,协调落实好执法警力的合理配置问题;加大优秀人才的提拔、交流、使用力度;坚持从优待警,落实相关待遇;加强智能交通建设投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科技含量,用科技手段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
 

编辑:覃斌  审核: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