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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的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5年08月25日 10:18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15年5月25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温达勤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由我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全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报告,请予审议。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工作,“十一五”时期提出农业产业化“十百千万”行动计划,“十二五”时期印发实施《关于打造农业千百亿元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意见》(桂发〔2011〕2号),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我区农业产业化的总体思路,确定了农业产业化“339”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措施。《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印发后,我区即起草了贯彻国发〔2012〕10号文件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把农业产业化当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农业和农村工作中一项带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来抓。经过近四年努力,农业产业化取得了新的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系。桂发〔2011〕2号文件印发后,自治区即成立了农业产业化“339”工程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农业的副主席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自治区农业厅、林业厅、水产畜牧兽医局等相关厅局也成立了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业产业化“339”工程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落实了工作人员。全区14个市均成立了农业产业化“339”工程领导小组。
  (二)制定发展规划,分解落实责任。为了推进桂发〔2011〕2号文件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打造农业千百亿元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1〕117号),将农业产业化“339”工程各项任务分解到自治区直属27个牵头部门和19个配合部门。自治区农业产业化“339”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了蔗糖、畜禽、速丰林等15个重点产业五年发展规划大纲,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单位。2011年以来,全区14个市共制定与自治区“339”工程相配套的文件43个,初步形成了自上而下的推进农业产业化“339”工程的政策体系。2013年自治区农业产业化“339”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了“十二五”时期以来全区农业产业化工作检查,通报了全区14个市及23个区直部门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措施及经验,进一步促进各地各单位对农业产业化工作常抓不懈。
  (三)稳定财政支持,引导多元投入。2010-2014年,全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300多亿元。2015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91亿元。近四年来,全区各市共投入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2.34亿多元,县级投入产业化专项资金1090万元。仅2010-2013年,自治区投入3760万元支持建设改造了178个农贸市场。争取中央财政补助2亿元,自治区财政配套3000万元,引导企业投资8.6亿元,建设了24个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项目。
  (四)促进金融创新,缓解融资困难。近年来,自治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引导金融支农。自治区农业厅先后与农发行等6家银行签订550亿元信贷支持龙头企业合作协议,到2014年金融机构对农业龙头企业贷款余额超500亿元;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专项等用于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贴息,引导信贷资金250亿元投向农产品加工;自治区财政对成功发行集合票据和集合债券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按企业实际发行票据或债券金额的1.5%给予一次性贴息补助;争取到国家在我区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简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2014年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在16个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在9个县进行试点,贷款余额3.08亿元,同比增长61%,发放贷款293笔,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13.38万亩;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已在全区铺开,林权抵押贷款1814笔,117亿元;自治区农业厅与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制定了《广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主办行制度(试行)》,指导主办行对名录库内经营主体提供“一对一”金融创新服务,有688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定了主办行。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主要涉农金融机构累计支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3528个,累计发放贷款223亿元;探索“一村一品”无抵押担保的“支农宝”贷款以及甘蔗收益权质押贷款、蔬菜大棚抵押、仓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特色贷款业务,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实行降低利率、免收部分利息等利率优惠措施,2014年广西金融机构“一村一品”特色信贷余额12亿元,惠及2169家企业。
  ()增强服务意识,推动交流合作。自治区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帮助解决农业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自治区农业厅制定了领导挂钩联系龙头企业制度,每年邀请一批投资机构来我区考察,累计邀请联想投资等十多家投资机构以及300多家农业企业与我区企业对接,促成了一批企业成功合作;2010-2013年地税部门为902户农业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10.11亿元,2014年国税系统为农业项目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3.6亿元,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为黑五类集团协调享受农产品加工税收减免政策,当年税收减免1568万元;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建信用县3个、信用乡镇76个、信用村788个,366万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其中298万户获得信用贷款,累计达1087亿元,贷款余额638亿元;2014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台了面向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关于支持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用地的指导意见》,明确采取8项政策措施支持我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建设用地,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开展“小块并大块”,农业经营主体自发开展“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的自治区给予1500元/亩奖补。201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在南宁举办广西农业投资合作洽谈会,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农业发展集团、中国农业科学院、上海绿地集团等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邀请了全国380家农业龙头企业来我区考察、洽谈、合作,共达成签约项目122个,投资金额428亿元;签约意向项目43个,投资金额107亿元。目前,已经落地项目71个,到位资金29亿元。
  (六)树典型增活力,建设现代农业。围绕“339”工程提出的农业重点产业,自治区人民政府致力于调动各级各层面的积极性,2011年以来,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表彰奖励了推动“339”工程发展措施有力、成绩显著的9个市及5个县人民政府,表彰奖励了15个“农村合作之星”,每个单位奖励10万元;表彰了十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15名优秀农业企业家;命名并奖励了一大批优秀“一村一品”村镇,经中央批准,近期将再次对全区农业产业化先进单位和优秀“一村一品”进行表彰。2011年以来,每年组织100名农业企业家、合作社负责人、专业大户到台湾学习培训现代农业,开创了我国规模组织农民赴台湾培训的先河。2014年自治区决定把农业产业化与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相结合,创建了36个示范区,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246个,其中12个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称号。并提出从2015年开始,每个涉农县区都要求创建1个示范区,目前全区共有133个示范区申报创建,其中去年创建的20个,新创建的113个。核心区面积62万亩,拓展区和辐射区325万亩,引进农业龙头企业312个,成立合作组织413个,各地整合财政支农资金9亿元、带动40多亿社会资本投向示范区。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群初步形成
  通过扩大开放合作,加强招商引资,加快承接产业转移,引进了北京汇源集团、香港华锦集团、中粮集团、河南双汇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到我区落户。通过企业联合、盘活存量、资产重组等方式增强企业实力,新增一批亿元企业。一批经济实力较强、装备较先进、技术水平较高、规模较大的龙头企业带领我区农产品加工业不断发展壮大。2014年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共16377个,其中龙头企业1596个,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2974个(规模以上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107个),专业市场131个。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销售额2239亿元,相当于2013年全区农林牧渔业产值的60%。全区年销售额超亿元的农业龙头企业从2010年的201家增加到331家,增加65%;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龙头企业从2010年的11家增加到28家,增加155%;年销售额5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2家,其中桂林力源公司超100亿元。我区有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31家、自治区级重点龙头企业210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1000多家,初步构建起重点龙头企业梯队,“339”工程确定的15个产业都有龙头企业带动。
  在龙头企业的引领下,农业科技水平进一步提升。2014年自治区新组成香蕉、茶叶、特色水果、生猪等4个产业广西创新团队建设,全区产业体系创新团队达19个。213家自治区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中有87家企业建立了自己的研发机构,占比41%。缫丝工业整体技术水平和自动化程度明显提高,自动缫普及率达100%,生丝质量普遍达到4A级,部分达到5A、6A级,完全改变了过去生丝等级低、产量小的状况;丝绸工业除蚕丝加工外,不少企业已逐步向蚕丝被、捻线、绢纺、织绸、家纺等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方向拓展,成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最成功的产业之一。扬翔集团在当前全国猪种绝大部分为国外品种控制的形势下,建立了全球最大公猪群体和数量最多的中国地方猪原种基地。
  (二)初步构建了优势特色产业体系
  立足资源优势,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发展设施农业和规模经营,开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实施“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支持专业示范村镇建设,为龙头企业提供优质、专用原料。初步形成了以南宁糖业为代表的糖业产业体系;以丰林木业为代表的林业产业体系;以梧州制药为代表的中药材产业体系;以黑五类食品为代表的粮油食品产业体系;以扬翔为代表的畜牧产业体系,全区生猪规模养殖比例达到60%、家禽规模养殖比例达到80%;以百洋水产为代表的热带水产产业体系,罗非鱼、对虾等规模养殖比例达到90%以上。
  我区蔗糖、桑蚕、油茶、奶水牛产业规模位居全国首位,产量占全国60%以上的市场份额,食糖精深加工围绕“甘蔗—制糖—糖蜜—酒精—酒精废液—复合肥,甘蔗—制浆造纸—废液碱回收—再利用”模式,形成具有广西特色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林业产业总产值3850亿元,名列全国第四位。我区是全国“南菜北运”的重要基地,同时跨入全国千万吨水果大省行列,畜禽产业连续七年保持千亿元以上。打造了宜州、鹿寨、横县等自治区级丝绸工业园,形成了“世界蚕业看中国,中国蚕业看广西”的发展新格局。
  “十二五”时期,农业生态旅游、油茶、中药材实现高速增长,农业生态旅游产业2014年产值148亿元,比2010年增长1544%。油茶产业第一产业产值80亿元,比2010年增长220%;中药材产业第一产业产值52亿元,比2010年增长160%。
  农业基础进一步巩固,全区133个农业示范区新建了水利渠道1076公里,电力线路631公里,交通道路1319公里;引进新品种703项、新技术478项、先进设施设备692台(套)。通过各地财政支农资金向示范区集聚,优势特色产业的集聚效应也进一步显现。
  )保障了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
  到2014年底,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带动的生产基地面积3062万亩,其中自治区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基地面积1645万亩。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支撑了我区蔗糖、粮食、果蔬、畜禽等产业的有效供给。粮食总产再次刷新记录、达到306亿斤,守住了我区300亿斤的粮食总产底线和4600万亩的耕地红线;蔗糖产业在转型升级中面积略有下降,但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为主力军建设的“双高”项目基本实现良种化、规模化、专业化,土地整治、水利建设、农机化建设等加快推进,保障了我区蔗糖产业在全国的战略地位。
  全区通过ISO9000、HACCP等质量体系认证的农业企业有138家。种植业累计获得“三品一标”认证证书的农产品738个。养殖业累计认定无公害产品830项(次),备案水产畜牧业地理标志产品20项。认证后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2014年全区查检无公害农产品125个、面积733万亩,对绿色食品企业年检54家、产品89个。
  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组织实施“六大工程”(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工程、农业标准化建设工程、农业投入品整治工程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能力提升工程、监测预警工程、追溯工程),促进了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全年有1149个乡镇与区、市、县数据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联网监测,联网率达99.7%;全年组织各级各地抽样检测农产品农残参数量大面广,其中定性检测样本173065个,合格率99.73%,色谱法定量检测样本9864个,合格率98.32%。2014年圆满完成了第45届世锦赛期间专供果蔬农药残留检测任务,保障了连续11年的中国—东盟博览会食品安全。
  (四)建立和完善了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
  我区是在全国实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比较早的省区,从2004年开始就免收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过路过桥费。近年来,进一步创新流通方式,构建农产品上海批发网络,50多家广西农业企业与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展示直销中心广西馆签订协议,长期落户上海;玉林银丰中药港汇聚全国各地中药材生产和贸易企业,交易额超60亿元,成为全国第三大中药材市场;玉林宏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建成2年多,交易额破100亿元,成为西南地区最大的农产品商贸物流中心。据不完全统计,通过支持建成的区内项目向区外运输果蔬,2012年119万吨,2013年127万吨,2014年137万吨,每年增长7%以上。
  2014年共举办各类展会对接10多场,累计现场销售名特优农产品3.86亿元,签订合同130多亿元;开展农超、农社、农校对接的合作社实现对接订单金额3.8亿元。我区一批企业参加第十二届中国荔枝龙眼产销对接活动,签订购销合同11000吨;组办第11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农业展广西农产品精品馆,签订贸易合同金额143万元;承办了第6届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我区202家农产品企业、1500多种农产品参展,交易会期间,现销农产品3128万元。签约销售合同金额12亿元;组织我区29家农业企业、190多种农产品及加工品参加第12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达成贸易合同成交额6.28亿元。举办了七届广西(南宁)春茶节,其中第七届共签订经营、加工等合同金额约4.45亿元。2014年,我区11个村获得国家“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称号,农业部在我区召开了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授匾仪式和村企对接会,促成我区16个合作项目。
  (五)进一步了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增收致富
  近年来,我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探索了“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以及土地入股等多种产业化经营模式,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2014年,全区产业化经营组织订单带动农户389万户,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4243份,订单额619亿元,履约额588亿元,履约率为95%,农户从产业化经营中获得的收益157亿元。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从业人员98万人,其中:龙头企业固定职工22万人,发放工资总额40多亿元;季节用工19万人,发放工资15亿元。
  在发生禽流感期间,参皇养殖公司在1个月损失1亿元的情况下,仍坚持按保护价收购养殖户的产品,保障了养殖户的利益。扬翔公司采用订单养殖与合作养殖模式带动农户养殖生猪、家禽,其中订单养殖按照统一规划、统一供种、统一供料、统一防疫、统一饲料管理、统一品牌销售的“六个统一”产业化运作思路,对部分经济困难的农户给予铺底资金、饲料赊购等扶持;合作养殖模式则采取从供种到食品加工实现封闭式全产业链运作。2014年公司带动农户6363户。
  龙州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采取“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实行统一机械翻耕、统一供种、统一播种、统一管护、统一收获、统一品牌、统一销售的“七统一”的方式,提升了生产能力。通过“小块并大块”,推动土地多种方式流转。不愿自己耕种的农民可将土地入股给企业,获得“产品销售收入+分红”;愿意到企业务工的可获得“租金+工资+分红”多重收入。2014年,核心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8年的4250元增长到2014年的12826元,增长3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内国外市场竞争压力增大。一方面,国内的主要农产品不断增产,流通渠道不断增多,替代品种不断增加;另一方面,进口的农产品品种和数量也逐年增加。如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在为广西农业提供发展机遇的同时,也给广西热带水果蔬菜造成重大影响。我国农产品没有保护期,降税幅度大,没有例外产品。越南、老挝、柬埔寨三国共提出229种“例外清单”产品,把广西具有优势的禽蛋、水果和蔬菜列入了例外清单,而广西处于劣势的热带和亚热带水果则没有得到保护。例如泰国龙眼收获季节为4个月,越南龙眼全年可收获,而广西收获季节只有1个月。实行零关税后,给广西的龙眼、荔枝、香蕉、芒果、菠萝、蔬菜、海产品等造成难以调控的后果,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市场风险增大。
  农业基础薄弱短时期难以改变。由于农业组织化程度低,我区农业基础设施设备落后,难以在短时期内改变,自然灾害对农业造成的损害呈现常态化趋势。从2008年的冰冻雨雪灾害到这几年连续的大规模干旱,2014年台风“威马逊”全区受灾面积2183万亩,造成82亿元损失,这些都表明我区农业基础确实还很薄弱,农田基本建设、科技支撑能力也很脆弱。同时,我区农业资源短缺,全区6646万亩耕地,农民户均耕地6.2亩(户均承包地不足4亩),在全国排名22位,属于极度细碎化,导致土地流转难度大,2014年全区流转土地面积678万亩,仅占耕地总面积的10.2%,综合机械化率约46%。全区耕地有灌溉设施面积2972万亩,占耕地面积的44.7%。这些不利因素阻碍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传统农业转型升级还有待努力。我区农业生产方式还以家庭分散经营为主,产品以鲜销为主,规模化经营程度低;农产品加工规模不够大,产业链不够长,精深加工产品不多,缺乏知名品牌;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仍然滞后,产业大而不强不优的现象仍较突出。泰国等东盟主要农产品出口国有着成熟的农产品生产、包装和保鲜技术,我区在这方面与东盟国家存在一定的差距。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生产力水平限制,我区农产品加工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大多数产品只是进行了简单的初加工,全区农产品初加工率仅为50%左右,精深加工率约为20%左右,特别是蔬菜深加工基本上空白,不能达到有效消化并提升剩余产品附加值的作用,水果、蔬菜“卖难”一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由于缺乏大型加工龙头企业的带动,农产品在采收质量、采后处理和包装水准三方面都不尽人意,缺乏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存在品牌缺位、形象欠佳、包装粗糙、没有品质保障等问题,流通过程腐损率超过20%。
  破解农村金融困局还需顶层设计。农村金融一直是金融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贷款难、融资贵成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瓶颈。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与现行《担保法》、《物权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存在冲突,使其缺乏法律保障,抑制了金融机构的积极性。而且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导致土地流转期限通常远小于30年,金融机构为控制风险,贷款期限多限定在1-2年,不能有效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对中长期贷款的需求。去年我区政策性种植业保险完成计划不足60%,致使大灾之后得不到风险补偿,恢复生产仅依赖政府救灾救济。
  (五)支农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农资金分散,支农效益递减,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支农方式方法。如:财政侧重于直接补贴,在如何引导金融支农上力度还有待研究改进,融资费用包括抵(质)押物评估费、担保费、财务报告审计费、保险费、抵(质)押物登记费、公证费、担保基金等,约占融资额的15%-18%,其中银行贷款利率和手续费普遍占贷款总额的8%-9%,担保费约占5%。特别是没有抵押物的授信贷款利率通常上浮50%,让企业感到信贷压力很大。
  农业项目获得用地指标少,一些地方政府倾向于把用地指标划给创税较大的工商企业,农业企业相对创税较少,因此难以拿到用地指标。
  用电贵也是困扰农业企业的因素之一。这是多数企业反映多年仍未有效解决的问题,如:兴业百谷米业公司用电一直是按商业用电收费;绿野公司养殖可用农用电,但饲料加工不可按农用电,理由是饲料是商品。春茂养鸡公司反映,按工业电价收费,一年多支出电费2000多万元,而养鸡企业近年受经济环境和禽流感影响,一直处于亏损经营。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区农业产业化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农业产业化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将资金链、加工链、流通链等现代产业要素引入农业发展全过程,构建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的新业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进入新阶段,要素集群集聚集约迈上新水平,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形成新格局,加快传统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现代农业。
  (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将调整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原来由农业厅副厅长担任自治区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召集人,近期将改由自治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农业厅厅长担任,并将自治区扶贫办、广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充实进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这次自治区人大在农业产业化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比照并逐一研究解决。
  (二)实施品种品质品牌为核心的现代农业产业化“10+3”提升行动,进一步保障农产品供给。结合农业产业化“339”工程,大力发展富硒农业、生态有机循环农业、休闲农业,与粮食、糖料蔗、水果、蔬菜、茶叶、桑蚕、食用菌、罗非鱼、肉牛肉羊和生猪“十大产业”提升行动齐头并重。按照“10+3”总体产业布局要求,以建设优秀“一村一品”村镇为抓手,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自建、共建、订单收购等方式,发展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的特色农产品基地。依托蔗糖企业、种植大户、合作社进一步扩大“双高”糖料蔗基地规模,切实保障我区蔗糖产业的战略物资地位。扶持、发展、壮大和依托一批新型种粮经营主体,提高我区粮食生产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生产水平,保住300亿斤的粮食总产底线和4600万亩的耕地红线。通过种养结合,打通种养业之间的通道,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鼓励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加快形成一批发展水平高、示范带动性强的主食加工领军企业和主食加工产业集聚区,加快形成千百亿元优势特色产业。
  )强化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引导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龙头企业提质增效,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企业集团,全力打造广西标志性大型企业和区域性知名品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行业领军企业,跟踪落实好去年投资合作洽谈会签约项目,确保项目落地见效,重点加快建设崇左糖果工业园。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以果蔬、桑蚕、畜禽、粮食产业为重点,围绕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引进先进适用加工设备及技术,建立研发机构和创新平台,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进一步完善现代流通体系,在主产区加快建设各类农产品集散中心的同时,引导龙头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连锁经营、期货交易等新型流通业态,加快建立电商与实体流通相结合的营销网络;自治区农业厅要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广西农产品电商大平台,建立涵盖全区优势特色农产品的电子商务网络。
  (四)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创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是我区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破题之举。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印发《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推动每个涉农县(市、区)创建1个自治区级或市级示范区,各级政府要加大投资,整合支农资金投向示范区,着力把硬件建设好,把软件提升好。对获得授牌的示范区实行动态管理,两年审核一次,达不到标准的取消称号,推动示范区创建“永远在路上”。鼓励和支持工商资本进入示范区,延伸产业化经营链条,与农民共生、共舞、共赢,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结合农业产业化重大项目建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为现代农业奠定基础。要在总结当前耕地大规模流转、公司集中经营模式的基础上,大胆探索土地入股、合作农场、土地托管、统一经营分户管理等不同形式、不同机制的示范区。鼓励龙头企业“走出去”,开发利用国外资源,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五)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打造农民增收致富新增长极。引导产业化经营主体因地制宜探索适合不同条件的农业投入、经营管理的体制机制,特别是要以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为平台,探索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龙头企业与家庭农场、合作社等进行产销对接,积极探索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紧密型利益联结关系。支持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与现代农业服务业,延长产业链条,通过订单收购、利润返还、股份分红等多种形式,让各参与主体共同分享收益。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产业链、价值链的关键作用,在产业发展、农民增收中输入更多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创新完善利益联结关系,有效带动普通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共同发展,成为农业转型升级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引领者。探索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将培训经费让产业化经营主体承担。要继续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因地制宜发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业,开辟农民收入新增长极。

 

编辑:谢欣哲  审核: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