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暂停实施〈南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的决定》的决定
http://www.gxrd.gov.cn 2015年10月09日 10:45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15年7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批准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暂停实施〈南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的决定》,由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编辑:谢欣哲 审核: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