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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绩效考评存在问题和社会
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http://www.gxrd.gov.cn    2015年12月10日 09:20      来源:广西人大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5年12月10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党组高度重视2014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中社会公众对人大机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2014年度绩效考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总结机关绩效考评取得的成绩,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于2015年4月30日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层层抓好落实。经过努力,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需要整改的主要问题

  在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的民意调查过程中,社会公众在肯定自治区人大机关各项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对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出了中肯的、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共52条,其中,2013年度问题整改评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2条、本系统干部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14条、服务对象评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16条。体现了社会公众对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的高度关注,对人大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经梳理、归纳,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中需整改的内容主要涉及人大机关队伍建设、立法工作、监督工作、代表工作、调研工作、与市县人大的联系和指导等6个方面内容。

 

  二、整改的措施和成效

  (一)人大机关队伍建设方面

  主要措施

  1、加强与区党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沟通联系,争取支持。一方面积极向组织部门推荐干部,另一方面积极引进人才充实干部队伍;

  2、优化机构设置,提高机关协调运转能力。在自治区编办的支持下,将办公厅研究室更名为常委会研究室,增设了法规四处;

  3、接收市县人大机关干部到自治区人大机关挂职交流,接收选调生到人大机关跟班学习;

  4、积极选派机关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在基层一线锻炼干部;

  5、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及时开展选拔任用工作;

  6、举办各类专题讲座和培训,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成效:围绕强自身、建队伍、提能力、严管理、优结构、促服务,在干部队伍建设、干部监督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服务机关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有效提升干部工作成效和服务工作水平。在机关推荐提任副厅级1人、提拔处级干部11人、晋升主任科员以下14人、接收调入6人、交流任职4批次共10人。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扶贫攻坚工作安排,加大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挂任职的力度,今年选派到基层的干部共18名,其中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4名、参与精准扶贫攻坚12名、县级领导班子1名、重点产业园区、重大项目一线干部1名。同时,做好市县人大机关到自治区人大机关挂职和与“一府两院”互派干部挂职工作。举办了处级干部提升工作能力培训班,机关党组领导和专委领导亲自授课,提高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

  (二)立法工作方面

  主要措施:

  1、加强重点领域的立法。把立法的重点放在推动我区改革创新,扩大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美丽广西、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以及推动东兴试验区建设、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发展少数民族地方文化旅游产业等重点领域。

  2、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立法项目的论证和评估,邀请代表和各领域专家参与立法工作,通过座谈、公布法规草案等方式,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3、做好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的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自治区党委出台的意见也提出分期分批推进设区市地方立法权。通过加强与全国人大的沟通,及时了解立法法修订后将赋予设区市人大立法权的权限、范围等有关内容,提前统筹考虑对各市人大进行立法培训和指导,统筹规划有关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的事项,指导好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通过安排跟班学习培养立法工作业务骨干、深入地方调研摸清情况、起草工作意见明确工作要求、召开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实施等举措,稳步推进。

  4、进一步加大立法宣传力度。加强宪法、法律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创新立法宣传工作方式,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及手机等媒体信息手段,宣传人大立法工作。

  成效:在立法方面,共审议自治区本级法规案12件,已表决通过6件,乡村清洁条例(草案)和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拟交付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报送的地方性法规4件;批准自治县人大报送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4件;通过法规性决定2件。这些地方性法规涉及经济、社会、生态、民生等方面,有力地推动了我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在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方面,以“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立法的正确方向,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有序开展,积极稳妥、依法推进”的工作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已完成对全区14个设区的市立法权的赋予工作。

  (三)监督工作方面

  主要措施:

  1、加强对事关广西改革发展稳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对有关保障公民权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法律法规在我区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2、加强民生工作监督。加强对社会保障、生态保护、水污染防治、食品药品安全、农民工问题、住房、上学、就业、物价、房价、融资、交通、出租车运营管理、停车收费管理等老百姓关心的民生工作的监督,促进民生问题有效解决。加大深化医改工作的监督力度,关注医药卫生工作发展规划、计划生育政策和医改方案的制订和实施情况,推进医药卫生体制建设,确保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得到落实。

  3、加强“三农”工作监督。关注农村连片开发的困难,进一步推动贫困农村农贸市场建设,为贫困农村农民脱贫致富提供平台。加强对农村金融改革、医疗、药品价格、土地整治等事项的监督工作。

  4、加强重点领域工作监督。加强西江经济带建设监督,推动自治区政府出台完善土地供给、融资支持、税费优惠、人才支持等相关配套政策,为广西经济大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5、加强财政预算工作监督。加大预算监督工作力度,督促政府在资金安排上,多向老少边山穷地区倾斜,推进全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对社保基金的监督力度。通过强化财政预算监督审查,挤掉财政收入“水分”。

  6、加强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的监督,推动解决检察机关人少案多、检察人员政治待遇偏低、信息化建设滞后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7、加强对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力度,推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8、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法治监督体系。创新监督工作方式,适时对“一府两院”和政府组成部门开展评议活动,加强对政府简政放权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9、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的监督力度,调动各地市开展该项工作的积极性。

  成效:认真做好常委会的参谋服务工作,综合运用法定的监督形式,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工作。加大力度,跟踪督促“一府两院”认真研究办理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促进有关工作的改进。如:今年重点采取了专题询问的方式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组织开展了职业教育专题询问。5月26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我区职业教育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彭清华书记亲自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委、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农业厅、商务厅、扶贫办的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了意见,并当场回答了询问。会后整理出审议意见转交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对我区职业教育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监督促进作用。针对群众关心的交通问题,常委会连续几年紧紧盯住,不换镜头,一抓到底,不见成效不撒手。通过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执法检查的持续跟踪,落实了对泉南高速公路南宁至六景等路段进行改扩建和采取综合疏导措施,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拥堵问题;尤其是,明确自2016年1月1日凌晨起取消全区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这一全区群众反映强烈、期盼已久的问题得到解决,提高了公路安全畅通,促进了广西经济社会的发展。

  (四)代表工作方面

  主要措施:

  1、加强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健全议案、建议确定机制,把好代表议案、建议审核关。

  2、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及时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全年工作安排发给代表,便于代表安排好各自工作,积极参加和完成人大代表的各项工作。

  3、保障代表工作经费。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经费保障。

  4、科学安排代表参加调研、视察活动。

  5、增强代表培训的针对性。加强中央有关重要文件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邀请更高层次的专家授课。根据代表的知识结构和自身特长,强化代表的分类分层培训。重视对基层代表的培训,加强对代表“预算决算”审查方面的知识培训。加大对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系统干部培训力度,提高领导干部参加培训、调研、视察的参与度。

  6、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搭建网络平台,密切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扩大公民对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

  成效:在议案办理方面,自治区人大代表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共提出建议657件,我机关以创新重点建议督办工作为抓手,以创新重点建议督办工作为抓手,首次实行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重点建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注重建议督办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操作性,发挥重点建议督办的牵引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在代表交流方面,召开了全区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我区人大代表工作和换届选举等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探讨做好2016年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改进代表建议的提出和督办以及代表履职活动场所建设等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在组织调研方面,组织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就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编制等三个专题进行年中专题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14篇,并转有关部门作为改进工作的参考。在代表培训方面,举办了第七期代表履职学习培训班,参加学员230名,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

  (五)调研工作方面

  主要措施:

  1、组织较高层次、较大范围的专题调研活动。重点就“双核驱动、三区统筹”等事关广西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形成有较大影响的议案、建议、意见。对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安排专题调研,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对策。

  2、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十三五”规划编制、增强增长点、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调研。

  3、开展对检察机关执法司法活动的专题调研,促进解决执法司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4、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问题的调研。加强少数民族地区自治政策法规的研究,为我区争取更多的优惠政策。

  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调研。对贫困县生态移民进行调研,推动相关问题解决和政策落实。

  6、加强农村工作调研。对“三农”改革和农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为“三农”改革发展献计献策。

  7、加强交通和城镇化建设调研。对全区交通发展进行专题调研,重点关注城市交通、公路交通、乡村交通问题。对城镇化建设进行专题调研,重点关注城镇产业发展规划问题。

  8、加大对公共文化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力度。对县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调研,推动基层文化设施落后、资金、文化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的解决;对基层公立医院开展调研,推动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的解决。

  9、各专委组织开展各项视察、调研时,时间上要进行统筹协调,调研工作要深入到县、乡、村屯以及项目建设一线去,要提高调研实效,加大调研成果的转化力度,使调研成果对党委决策更具参考价值、对政府工作更具促进作用、对基层工作更具指导成效。

  成效:在人手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全力服务和参与常委会的各种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立法调研、代表视察等工作。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在充分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力量认真撰写调研报告,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和措施,提高调研成果的转化,为自治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为人大工作增强实效提供依据,为“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提供借鉴。

  (六)与市县人大的联系和指导方面

  主要措施:

  1、加强设区市人大立法、监督工作的指导。加强对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及时指导设区的市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加强预算监督指导,在如何贯彻实施预算法、加强全口径预决算监督方面加强指导。

  2、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适时建议自治区党委召开加强县乡人大工作会议,出台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的意见。

  3、继续争取给予部分县乡代表履职活动场所设备完善经费补助。

  成效:全面贯彻《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18号)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2015年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组织力量起草了我区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党委全文转发并召开了全区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会议。

 

  三、落实整改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整体合力。自治区人大机关绩效考评指标涉及多个部门,必须强化领导,形成合力。机关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对整个工作负总责,对绩效考评中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进行深入研究,机关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目标,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各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落实有难度的指标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处室结合实际,抓好各项整改目标的落实,形成协同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整改工作是确保机关绩效考评工作取得新成果的关键,机关党组始终要求各处室要进一步提高对绩效考评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将整改的指标任务分解到处室,落实到岗位,明确完成时限和阶段性目标,确保整改工作始终朝着预期目标迈进。

  (三)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坚持把监测与评价贯穿于绩效目标实现的全过程,建立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结账”的监控机制。各处室认真对照方案的整改目标及措施,组织力量,深入整改,逐项核实指标完成情况。机关定期组织内部检查与自我评估,及时发现不足与偏差,采取有效改进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初审:覃斌 二审:李欣颖 主审: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