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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03月30日 10:16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16年3月29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自治区副主席 黄世勇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会议安排,现在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就我区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作汇报,请予审议。
 

  一、民族乡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全区共有59个民族乡,分布在南宁、柳州、桂林、梧州、防城港、贵港、百色、贺州、河池等9个地级市的32个县(市、区),下辖595个行政村。其中,瑶族乡47个,苗族乡8个,侗族乡1个,回族乡1个,瑶族苗族乡1个,仫佬族乡1个。据统计,2014年,59个民族乡土地总面积为1.56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13.93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78.54万人,占总人口的68.94%;建乡少数民族人口45万人,占全乡总人口的39.50%,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57.30%。
 

  二、推动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十二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有关部委的精心指导下,在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和人大政协有力监督推动下,全区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高举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旗帜,瞄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这一宏伟目标,坚持顶层设计、高位推动民族工作和民族事业发展,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把民族乡工作放在优先位置,为民族乡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经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民族乡经济实力和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社会事业也取得了长足进步。主要做法和成效归纳为四个“始终坚持”和打牢“四个基础”:
  第一,始终坚持把“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教育贯穿于民族乡工作实践,强化宣传教育效果,打牢民族乡发展的思想基础。
  加大对民族乡干部群众进行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宣传教育力度,举办多期民族乡干部专题学习培训班,并以民族节庆、宣传月、民族乡乡庆等为机遇和平台,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教育引导民族乡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民族大团结大发展的思想观念,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使“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和“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深深扎根于民族乡广大干部群众心中,民族乡各民族关系融洽、团结稳定,多年来没有发生过影响民族团结的重大事件。
  第二,始终坚持把发展是第一要务作为推动民族乡工作、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用发展的办法解决民族乡贫穷落后问题,打牢民族乡发展的物质基础。
  一是盯准重点区域,持续不懈扶贫攻坚。实施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程、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程、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程、扶贫移民搬迁工程等五大扶贫工程,推进石漠化片区治理、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和“兴边富民”行动大会战,改善了民族乡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2015年实施的200个扶贫移民工程项目,133个在民族乡分布较多的7个少数民族聚居区市、38个少数民族聚居区县实施。2014年,59个民族乡农民人均纯收入5600元,同比增长14.84%。
  二是狠抓薄弱环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实施“千村通畅”工程、特色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等专项工程,加大对民族乡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十二五”末期,全区59个民族乡全部已通达公路。有507个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通畅率91.02%。民族乡的村屯99.8%通电,78.3%通自来水,固定电话普及率达到94.3%,民族乡群众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三是突出产业支撑,统筹民族乡发展。加快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油茶、核桃、其他坚果等特色经济林,组织实施发展林下经济“千万林农千元增收”工程和“林下经济十百千万亿”活动,发展生态林业、立体林业、复合林业、循环林业、集约林业,促进民族乡经济快速发展,民族群众增收致富。2015年,59个民族乡林下经济产值突破4亿元,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70万亩,惠及林农4万人以上,林农人均纯收入6300多元。同时积极推进民族乡生态旅游项目,提升“旅游+”效益。2015年新评定涉及少数民族乡的3A级以上旅游景区8家。涉及少数民族乡招商引资项目5个,项目总投资23.28亿元。大量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的持续推进,夯实了民族乡经济发展基础,增强了自我发展能力。
  第三,始终坚持急百姓之所急,狠抓民生事业发展,让民族乡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打牢民族乡发展的群众基础。
  一是着力发展民族教育事业。通过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学前教育发展工程、教师队伍强质增量工程、全面改薄计划和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计划等系列专项,民族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学校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进一步提升。2015年,民族乡小学、初中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分别为 8.25、15.67平方米,高于全区平均水平1.05、4.97平方米;民族乡小学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比例为84.45%,初中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为64.12%,分别比2009年提高30.65、13.16个百分点。
  二是着力解决群众住房困难。2011-2015年,共安排59个民族乡农村危房改造5.77万户,解决了近30万少数民族贫困群众的安全住房需求。尤其是2012年实施的消除农村茅草树皮房攻坚战,59个民族乡完成6603户,占茅草树皮房总量的27%,极大改善了民族乡贫困群众的居住条件。
  三是着力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十二五”期间争取中央和自治区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民族乡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自治区财政筹措资金按每个行政村补助8万元标准,支持民族乡每个行政村建设1个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标准化村卫生室,目前全区59个民族乡基本实现乡乡有1个政府办乡镇卫生院、村村有1个标准化村卫生室的目标。民族地区的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高,59个民族乡所在32个县(市、区)的医疗机构门诊量由690.67万人次/年上升到1101.63万人次/年、住院量由101.22万人次/年上升到156.7万人次/年,分别提高了160%和155%。59个民族乡所在32个县(市、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人均补助资金由25元提高到40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由55.85%提高到87.38%,孕产妇死亡率由16.36/10万下降至16.08/10万,婴儿死亡率由7.17‰下降至4.58‰,民族乡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是着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合并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前,所有民族乡均已建立制度名称、政策标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四统一”的城乡居保制度,参保人数逐年提高。包括民族乡在内的所有统筹地区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新农合参合率由96.33%提高到99.16%,新农合受益率由85.98%提高到100%。各民族乡参保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积极推进民族乡养老服务工作。目前,每个民族乡都建有1家以上敬老院。
  五是着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共享共建和普惠、均等化的原则,扎实推进文化惠民工程。统筹协调和整合相关部门的项目和资金,打造融体育活动、宣传教育、文化娱乐、信息服务、科学普及、卫生保健、计生咨询于一体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这一建设模式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充分肯定,李克强、刘奇葆、郭声琨、马飚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到我区考察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截止2015年底,全区59个民族乡按建设一栋160平方米以上综合活动室、一个32米×19米标准篮球场、一个96平方米左右舞台、组建1支文艺队和1支篮球队的标准,建成村级公共服务中心205个。所有民族乡的所有行政村都实现了农家书屋全覆盖。各民族乡充分利用各民族的传统节日推动本民族文化活动蓬勃开展。“壮族三月三”上升为法定民族传统节日,已连续两年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壮族三月三”系列文化活动,进一步带动了民族乡当地优秀传统文化的发展,瑶族“盘王节”、侗族“花炮节”等少数民族节日文化活动精彩纷呈。同时,加大对民族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组织民族乡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认定。南宁市上林县镇圩瑶族乡的“瑶族山歌”等31个项目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贺州市八步区黄洞瑶族乡尖头“瑶族服饰”、“瑶族盘王节”等6个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这都有力地推动了民族乡和谐文化建设。
  六是着力保护生态环境。通过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专项活动,59个民族乡完成村屯绿化42个,建成自治区级村屯绿化示范屯65个。开展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和旧病沼气池更新改造工作。59个民族乡建设户用沼气池超过3.8万户,建设村级沼气服务网点65个,完成旧病池改造3950座。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和乡村建设活动,创建和命名了一批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截止目前, 59个民族乡中有1个荣获“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4个荣获“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称号、29个行政村荣获“自治区级生态村”称号。民族乡山更绿了,水更清了,气更净了,村更美了,当地百姓的幸福指数不断提高。
  七是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在各民族乡乡庆期间,自治区、民族乡所在的市县党委政府都拨出专项资金实施一批惠民工程。各民族乡利用乡庆契机,争取社会各界资金支持,为当地群众办实事好事。2011年以来,先后指导筹办50个民族乡乡庆,效果良好,达到了展示成就、凝聚人心、福惠民众、促进发展的目的。
  第四,始终坚持把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培训摆在突出位置,为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打牢民族乡发展的人才基础。
   一是在事业单位选拔人才工作中坚持实施少数民族照顾加分、降低开考比例、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报考条件、定向招聘等政策。并采取“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招录职位执行全区最低合格分数线、开展二次报名工作、限定一定期限的服务年限”等措施,有效缓解了包括民族乡在内的民族地区“招人难”问题,为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在新招录的公务员中,鼓励与选派一批青年干部到边远山区、民族乡工作,充实民族乡公务员队伍。二是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帮助引导大学毕业生到民族乡基层就业创业。三是大力推进民族地区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实现了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一站式服务”。截止到2015年底,全区已有28个民族乡开展了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四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培训,提升民族乡就业人群的技能水平。
 

  三、民族乡发展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产业结构单一,经济发展后劲不足。大部分民族乡产业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单一,缺乏产业支撑,缺乏造血功能。农民增收致富的渠道窄,人均收入水平不高,全区民族乡人均纯收入只相当于全区平均水平60%左右,并且增收乏力。
  第二,自然条件较差,脱贫攻坚压力很大。59个民族乡大部分为贫困地区,分布在山区或大石山区,山多地少,土地贫瘠,山道弯曲狭小,生存条件恶劣,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发展受到先天性的制约。如河池市11个民族乡,总面积3177平方公里,仅有耕地21.23万亩,人均0.77亩,并且大多属于山沟旱地,地力贫瘠,加上当地少数民族群众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普遍较低,这些地方群众脱贫难度很大。
  第三,社会事业相对滞后,与群众需求仍有较大差距。教育资源整合、学校布局调整,撤并部分教学点以后,给离学校较远的少数民族家庭带来了许多新问题。教学质量提升困难,教育成本上升,贫困家庭孩子的辍学现象也时有发生。农村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设施投入仍然不足,乡级卫生院和村级医务室设备简陋,缺医少药,民族乡农民看病难的状况仍不同程度的存在,部分人因病致贫返贫。
  第四,对民族乡支持缺乏专门的制度性安排,顶层设计仍需加强。多年来,尽管各级各部门对民族乡的发展给予了倾斜支持,但由于从中央到地方都没有专门的支持民族乡发展的制度和政策设计,项目资金安排缺乏专门渠道,甚至连统计工作都还没有必要的制度设计。因此,各级各部门对民族乡发展的支持缺少整体性和系统性,支持力度受限。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民族乡是我国基层政权的一种形式,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重要补充。加快民族乡发展不仅是经济任务,更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民族乡的建设多年来走过了一条艰苦奋斗的发展之路。下一步,我们要把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和加强民族团结统筹起来,用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推动民族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一,深化认识,增强做好民族乡工作动力。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加深对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全区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加快民族乡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准乡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补齐短板,探索符合民族乡特点的、科学发展的路子。自治区要加大对民族乡支持政策的研究,整合资源,统筹顶层设计。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对民族乡发展高看一眼、偏爱一分,把支持政策进一步向民族乡倾斜,在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扶贫开发、科技帮扶、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帮助逐步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创造性地做好民族乡工作。
  第二,倾斜支持,培育民族乡内生发展后劲。引导各民族乡因地制宜地抓好产业结构调整,做到大中小、长中短相结合,不断丰富民族乡的产业体系。充分发掘民族乡旅游资源优势,开发具有民族风情和农家风味于一体的乡村休闲观光生态旅游业,努力把民族乡旅游业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特色生态绿色农业、循环农业和节约型农业,发展特色林果和种植业、养殖业、庭院经济、特色民族文化和农家旅游等优势产业,加快推进特色农牧产品精深加工,培育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增强民族乡的内生发展动力和自我造血功能。
  第三,加大帮扶,助推民族乡脱贫解困。一是加大民族乡扶贫开发工作力度。民族乡所在市、县在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时,要对民族乡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给予重点倾斜。各级扶贫部门要对民族乡优先安排扶贫项目,确保每一个民族乡都有项目覆盖。二是建立和完善对民族乡的帮扶机制。建立稳定的民族乡对口帮扶制度。在市、县(区)安排对口帮扶联系点的基础上,在安排自治区级对口帮扶联系点时,应尽量向民族乡倾斜。三是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城镇化带动、劳务输出等有效措施,多渠道解决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
  第四,突破短板,促进民族乡社会事业更快发展。继续通过实施教育系列工程,改善民族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从民族乡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区别对待校点撤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努力提高办学质量。按规定落实好民族乡教师福利待遇、职称评定、周转房建设等措施,确保教师进得来、留得住、教得好。坚持“扶持一个、就业一人,脱贫一家、带动一片”的民族人才培养模式,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加大对民族民间文化的挖掘、保护和传承的投入力度。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保护好民族民间文化。以民族文化进校园、举办民族传统节日活动等为载体,培养传承人。进一步巩固基层医改成果,整合资源,提升民族乡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让民族乡群众享受医改带来的红利,促进民族乡的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第五,营造氛围,优化民族乡发展环境。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全面实现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要求,全区要把民族乡作为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主战场,形成全区上下各级各部门共同支持民族乡的良好氛围,动员全社会力量为促进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添砖加瓦,为民族乡美好明天尽一份力量、做一份贡献。
 

  五、几点建议
 

  第一,建议自治区人大呼吁中央财政设立民族乡发展专项资金。请求自治区人大通过全国人大平台,呼吁国家层面专门出台支持民族乡发展的政策措施,从中央财政层面给予民族乡更多的扶持。
  第二,建议自治区人大呼吁全国人大制订一部专门的民族乡法律。现行的《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是1993年国家民委制订的,法律地位较低,并且许多条文已不适应当前形势。为促进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完善民族法制建设,尽快制定一部专门的民族乡法律十分必要。
  第三,建议自治区人大制定出台《广西民族乡工作条例》。目前广西涉及民族乡的条例只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而且是2009年修正本,一直没有制定《广西民族乡工作条例》。建议尽快制定出台《广西民族乡工作条例》,从法制层面来进一步确保和推动民族乡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加快民族乡的发展,是促进民族团结、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必然要求,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为我区民族乡发展创造更好条件。在今后工作中,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及时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恳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一如既往地对全区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给予关心、指导和帮助。

 

 

初审:谢欣哲 二审:傅小栩 主审: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