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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覃建宁代表:建立森林生态补偿动态调整机制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03月17日 11:44      来源:《法制日报》2016年3月14日

原标题:公益林补偿标准偏低 覃建宁代表建议
    建立森林生态补偿动态调整机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树木园副主任覃建宁代表对记者说,我国目前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偏低,不能体现生态价值和市场价值,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林农的基本生活需要。
  自然保护区内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过低已严重影响到各地新建自然保护区的积极性,各地调整、缩小自然保护区范围的申请逐步增多,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压力日益加大。
  覃建宁说,目前,广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主要来源于国家和自治区财政。就当前的情况来看,直接从受益部门、企业和单位,乃至跨地区、跨省份征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作为国家和自治区财政投入的必要补充,是提高补偿标准,使公益林经营者获得合理补偿的重要途径。但是由于补偿机制没有及时建立,经济落后、贫穷地区投入,发达、富裕地区受益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为此覃建宁代表建议,建立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年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逐步缩小公益林经营与商品林经营收益差距。
  同时,他建议尽快建立公益林分级补偿机制。自2001年国家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以来,不论是人工林或是天然林、乔木林或是灌木林、生态服务功能是大是小,统一实行同一的补偿标准,没有与公益林形成过程的投入和产出的生态效益相挂钩,给公益林长期保护造成一定的困难和压力。因此,需要建立公益林分级补偿机制。

 

(万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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