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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确定贺州市平桂区人大代表和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等问题的决定

(2016年9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09月29日 17:29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16年6月,国务院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贺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设立贺州市平桂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
  一、贺州市平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222名;
  二、贺州市平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27至33名;
  三、成立贺州市平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负责筹备贺州市平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召集贺州市平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组下设选举委员会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选举委员会负责主持贺州市平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依法选举产生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初审:傅小栩 二审:谢欣哲 主审: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