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监督工作 >文章页

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加强专业人才和民族干部培养使用

拓宽渠道提高待遇引进人才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10月10日 15:44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2016年10月10日

  记者近日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获悉,自治区人民政府认真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采取拓宽渠道提高待遇引进人才等3项措施加强专业人才和民族干部培养使用。
  今年3月召开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加强专业人才和民族干部培养使用等7方面的审议意见和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审议意见进行了研究办理,7方面的审议意见和建议全部得到采纳。7月1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正式函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报告印发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关于加强专业人才和民族干部培养使用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了拓宽渠道提高待遇引进人才等3项措施。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坚持少数民族照顾加分政策,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实行定向招考,民族乡可以拿出本乡不超过50%的录用计划,定向招录建制乡少数民族、生源地或常驻户口为所在市或县(市、区)的人员;降低报考条件,民族艰苦边远地区部分职位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乡镇职位可放宽到40周岁;降低开考比例,对于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降低比例开考;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少数民族地区招录执行全区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与招录计划为1∶1面试职位,其面试合格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可以在考场平均分基础上降低5分。
  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加强少数民族后备干部的培养力度。充分发挥党校、干部学院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选派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参加选调生、少数民族干部主体班等学习,着力提高少数民族干部能力素质。充分利用高层次优质教育培训资源,选派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学习培训,继续在广西民族大学举办3年制成人高等教育少数民族干部班,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学历教育。遴选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少数民族选调生到区直机关跟班学习锻炼,多岗位多层面锻炼,开阔视野,提升履职能力和实践能力。

 

(黄世钊/文)

 

 

初审:傅小栩 二审:谢欣哲 主审: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