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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11月28日 16:41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16年11月28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黄 克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工作,请审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最高人民法院的悉心指导、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按照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公开,积极构建符合广西实际、具有民族地区特色的多渠道、全方位、多元化的“阳光司法”工作新格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不断提升司法公信,促进司法公正,取得明显成效。
  2012年3月,广西高院、南宁市中院等8个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单位”;2012年4月27日新华社刊发《广西法院“六大公开”促司法权阳光运行》,报道了我区法院开展阳光司法工作情况;2012年12月和201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两次在广西召开全国部分法院司法公开座谈会;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广西高院为全国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试点建设单位,是全国七个试点高院之一,也是西部地区唯一一家试点高院;2014年10月,广西高院承担的最高人民法院重大调研课题项目《关于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公信问题的调研报告》顺利验收结题;2015年8月,由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亲自命名的广西执行指挥中心和广西法院信息管理中心启用;2016年3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中国法院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2015)》,广西高院在参评的81家法院中位居第12位,连续三年排名获得提升,在参评的31个高院中排名第5位。


  一、深化司法公开的主要工作


  (一)更新司法公开理念
  全区法院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的要求,充分认识推进司法公开的重大意义,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坚持“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的要求,努力使司法公开理念成为全区各级法院的一种思维方式,一种常态工作,成为每一个法院、每一位法官的自觉行动。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其他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责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全区法院“阳光司法”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顶层设计,通过从全局和整体层面对司法公开工作进行谋划和部署,指导全区各级法院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总体思路,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全面快速推进司法公开。
  (二)强化司法公开平台建设
  全区各级法院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司法公开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2010年以来,全区法院累计投入资金1.6亿元,建成并投入使用了广西法院阳光司法网、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手机短信推送系统、手机APP查询系统、网上预约平台、微信立案平台等司法公开基础设施,全区法院司法公开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参加诉讼活动更加便利,社会公众监督司法活动更加便捷。
  1.加强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建设。开通“广西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依托网上办案系统,实时生成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各个流程节点信息,并同步导出至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当事人凭借立案时登记的手机号码或身份证号码,输入查询密码进入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即可查询立案、审限、财产保全、庭审、回避、结案及送达等共12大类102项信息,实时了解案件的审理进度,让当事人对自己的案情“看得见、摸得着、听得见”。截止2016年11月20日,“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已发布案件152万多件,涉及的案件流程信息2836万项。
  2.加强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建设。自主研发了“广西法院裁判文书网”,统一全区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的渠道、标准和格式,全区法院所有生效裁判文书,除依法不应上网公开的文书外,均通过裁判文书网向社会公布。社会公众和当事人能够通过裁判文书网快捷地查询相关裁判文书。截止2016年11月,广西裁判文书网已公布各类裁判文书54万多份,成为广西法院推进司法公开最重要的平台,为社会各界群众了解案件裁判结果提供了极大便利。
  3.加强新媒体公开平台建设。全区各级法院广泛开设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目前全区129家法院已全部开通官方微博,85家法院开通了官方微信,内容涵盖重大案件、法制宣传、法院工作动态、庭审直播、重大法制新闻、社会热点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和期待,已经成为各级法院全方位、多角度、全天候地公开司法活动的重要平台。其中,广西高院开设的新浪微博“八桂法苑”已有粉丝270万,发表微博11000条。广西高院的微博“八桂法苑”和官方微信“广西高院”每周均上榜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发布的法院系统“双微”排行榜榜单,位居高院榜单前十位。2016年3月24日,法制网法治舆情中心公布2015年度全国政法机关微信排行榜,广西高院在全国高级人民法院分榜排名第三位;5月24日,人民日报·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公布全国政法系统双微排行周榜,广西高院在全国高级人民法院分榜排名第二位。法制日报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2015年8月31日发布第36期“全国政法机关微信影响力周排行榜”,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河池中院”位居全国法院第二位,位列最高人民法院之后,首次在全国地方法院排名第一。
  (三)加大司法公开力度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建立健全“阳光司法”各项制度,先后制定颁布司法公开55条实施细则和十四项配套制度,将“阳光司法”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评体系,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职责,引导、激励、督促全区法院将深化司法公开落到实处。
  1.深化立案公开。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做好释明工作,让当事人明明白白行使诉权。推行权利告知、风险提示、诉讼引导等措施,细化诉状要件规定,制作诉状样本,为当事人书写诉状提供示范和指引,对起诉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实行一次性全面告知。依托信息网络技术,探索实行网上立案、微信立案、远程立案等,为当事人行使诉权提供最大便利。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立一站式、一体化、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通过强化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功能,推进立案信息全面公开。
  2.深化庭审公开。除法定不应公开的情形外,全区各级法院所有一审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二审案件需要开庭的,必须开庭审理。2015年全区法院二审开庭审理率达到71.26%。建成科技法庭917个,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庭审笔录展示和庭审网络直播。截至2016年9月,我区已有7家中院、25家基层法院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设立43间直播法庭,同步直播案件567件,直播和点播观看量达到611.3万次。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2015年全区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63.77%。推广巡回审判制度,各地法院深入村庄农舍、田间地头、社区里弄,把巡回审判办成司法便民、司法公开的流动平台,让交通不便或居住分散的人民群众足不出村解决纠纷。百色市凌云县法院便民巡回法庭2009年以来共巡回审判1300多件次,2万多群众参加或旁听了庭审。
  3.深化执行公开。2015年8月26日,广西执行指挥中心和广西法院信息管理中心启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为中心揭牌并给予高度评价。开通“广西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开财产查控、财产处置、款物分配等执行重要节点,申请执行人可以实时通过网络了解执行立案、执行人员、执行措施、执行日志、财产处置、执行结案等共计6大类71项信息。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执行信息公开网对未结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人员、限制招投标人员、限制出境人员、失信被执行人等五类人员信息滚动播放。与各有关部门联网,共享被执行人信息,联合进行信用惩戒,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了与国土、房产、金融、公安等部门的网络连通,对被执行人各种财产做到“一网打尽”。截至2016年11月,广西执行信息公开网已公布五类限制执行人员信息82728条,提供查询服务89万多件次,网站点击量达398多万次。2016年3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中国法院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2015)》,广西高院执行公开工作在参评的81家法院中位居第3位。
  4.深化听证公开。先后制定《关于申诉复查案件听证制度》、《关于国家赔偿案件听证规则》和《关于执行案件听证的规定》等一系列文件,明确申诉复查案件、司法赔偿案件、执行案件等涉及当事人或案外人重大权益的案件应进行听证。对涉诉信访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专家学者、信访机构领导、信访人的亲友和同事、邻居等相关人员参与听证,扩大听证效果。2015年,全区法院执行监督案件、司法赔偿案件听证率达到99.89%,再审审查案件的听证率达54.61%。
  5.深化文书公开。认真落实“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对全区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做到应上尽上,实行每月通报制度。进一步改进裁判文书网的功能,使得查询、检索更加便利,服务更加智能。增强裁判文书网反馈功能,建立问责机制,对当事人或社会公众反映的的裁判文书问题,及时审查,及时处理,严格问责。通过裁判文书公开,倒逼法院解决存在问题,提高法官素质,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6.深化审务公开。出台《关于审判委员会委员讨论决定案件时实行回避制度的规定》,要求对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必须提前公开参加讨论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名单,书面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全面贯彻落实法定回避原则,促进审委会事务的公开。截至2016年9月,全区法院已送达回避通知书13000多份,收到回避申请120多件次,核准同意当事人回避申请21件次。积极开展“阳光评议”活动,对社会关注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专家学者、执法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代表参与“会诊”,公开评议,让社会监督落到实处。2010年以来,全区各级法院已开展“阳光评议”案件1500多件次,邀请社会各界代表1万多人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建立健全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制度,2015年以来我区各级法院共召开新闻发布会486场。定期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各行各业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走进法院,参观法院,了解法院,增进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感,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自2011年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以来,全区法院共接待社会各界参观20多万人次,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二、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成效


  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全区各级法院司法透明度、司法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对法院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不断提高。2008年以来广西高院的人大工作报告通过率连续6年提升,2015年达到95.99%,再创历史新高。
  (二)司法公信力和司法透明度进一步提升。通过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把法院工作各个环节置于社会公众全程监督之下,案件审理进程更加公开透明、文明规范,审判管理和内外监督机制更加完善,促进了裁判尺度统一,规范了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三)集中力量推进执行得了,广大干部群众拍手叫好。今年3月以来,响应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号令,在全区法院开展“执行月”活动,集中时间、集中火力、集中出击,掀起一场场声势浩大执行风暴。在第一个“执行月”活动中,全区法院共执结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14651件,执行到位金额46.02亿元,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仅南宁、百色、崇左等地法院就为近10万多名蔗农追回蔗款近10亿元,为广西地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反响强烈,纷纷称赞法院执行月活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院的满意度持续上升。11月初,全区法院贯彻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李克、温卡华书记等自治区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继续开展第二个“执行月”活动,通过各类媒体公开曝光一大批失信被执行人,组建千个执行团队,破解千个大案难案,黄克院长还向社会发出执行公开信,进一步汇集社会力量,为广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在“执行月”活动的带动下,截至10月底,全区法院新收执行案件98497件,比去年全年收案数还多11055件,结案59895件,结案率60.81%,结案数同比增长53.13%,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作出肯定批示“自治区领导高度重视、高院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成效显现。”
  (四)促进了法院队伍素质提升。司法公开形成有效倒逼机制,促使法官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水平,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近三年全区法院审结案件分别为28.48、31.77、39.41万件,结案均衡度、正常期限内结案率等指标均呈上升态势。
  (五)促进了全社会法治观念的增强。通过深化司法公开,推动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对引导人民群众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产生积极推动作用,促进了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的形成。
  全区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进步和发展,得到了全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和人大代表的大力支持,特别是通过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等方式,有力促进了司法公开和全区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在此,我代表自治区高级法院,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向各级人大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们司法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相比,与外省先进法院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司法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各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全区各法院、各部门之间仍然存在推进“阳光司法”进度不一,发展不平衡的情况。部分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有声有色,特点突出,亮点纷呈,但也有一些法院依然存在落实“阳光司法”工作力度不足,公开的主动性不够,存在被动公开、选择性公开的问题。
  二是个别法官对司法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有的法官片面强调保守审判秘密和保护个人隐私,有的强调客观困难,认为司法公开增加了法官的工作量,降低了审判效率,因而工作上出现消极等待、被动应付的现象。
  三是司法公开的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法院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还比较薄弱,一方面导致司法公开的手段比较单一,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不够丰富,未能完全满足公众对司法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和便民性的要求;另一方面客观上加大了司法公开的成本和难度,影响了干警推进司法公开的积极性。
  四是人、财、物的保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随着司法公开的深入推进,法院干警工作量进一步增加,人力资源相对不足的问题将更加突出。此外,部分法院尤其是边远地区的法院,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硬件软件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对这些问题,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将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也恳切希望各级人大、人大代表继续给予关心和支持。
  在下一步工作中,全区各级法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完善的机制,推进全区各级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区各级法院继续把司法公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切实做到依法公开、主动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加强学习教育,更新观念,引导全区各级法院和广大法官充分认识深化司法公开对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作用,真正做到愿公开、敢公开、善公开,进一步增强推进司法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自觉把司法公开作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重要举措,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为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
  二是进一步健全司法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针对当前司法公开工作的难点、盲点、弱点,完善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流程,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强化对下监督和分类指导,督促各级法院将司法公开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不断提升司法公开质量。研究完善司法公开考核体系,推动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促进提升司法公开水平。加强对国家秘密、审判秘密、当事人有关信息的保护,实现依法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统一。
  三是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直播四大平台系统完善升级,让人民群众更好地感受到司法的阳光和公正。加大裁判文书全面公开力度,建立严格的不上网核准工作机制,防止选择性上网。健全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方便案件当事人通过同一平台查询案件流程信息。加强执行信息公开,深化网络执行查控工作,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好中国庭审公开网这一新的司法公开平台,积极推动庭审网络直播工作,通过对典型案件进行网络直播,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法治教育。扎实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切实发挥其在促进司法公开、方便群众诉讼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各级法院政务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网站的司法公开和诉讼服务功能。加快建设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和“智慧法院”,推动信息技术在法院工作中的全面应用,实现审判执行工作全业务网络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面向法官、当事人及社会各界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四是进一步夯实司法公开的基础保障。积极推进“天平工程”建设,加快我区法院系统信息化网络建设步伐,不断提升司法公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认真抓好全区法院审判管理系统、执行案件管理系统、科技法庭、远程视频系统以及庭审直播系统的建设及应用工作,研发律师诉讼服务平台、便民查询系统,增设法院热线,为人民群众提供网上立案、网上查询、网上信访等业务,让人民群众更便捷地行使诉权、更直接地监督司法活动。进一步加强科技法庭建设,逐步做到“每庭必录”。积极争取各方面关心支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完善硬件设施和技术条件,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为司法公开提供有力保障。
  五是加强司法公开成果应用。进一步挖掘、利用司法公开平台以及办公办案系统、执行指挥系统等存储的海量司法信息资源,对审判质效、热点问题、特定类型案件等进行大数据分析,实时、动态掌握全区法院审判态势,为司法决策提供参考,为法官审判执行案件提供服务,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六是以公开倒逼提升队伍素质。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完善司法公开的监督、举报、投诉渠道,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让司法权更好地在阳光下运行。适应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的新形势,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促进提高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法院关于司法公开工作专项报告,充分体现了对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努力把司法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我们希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监督,深入开展专项调研,组织代表视察法院、旁听重大案件庭审,帮助法院更好地了解群众司法需求,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协调、呼吁解决基层法院案多人少、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不足等问题,为法院推进司法公开奠定坚实的基础。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最高人民法院的悉心指导、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按照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加强机制创新,全面深化全区法院司法公开工作,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为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和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初审:傅小栩 二审:谢欣哲 主审: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