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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彭清华主持

http://www.gxrd.gov.cn    2017年01月19日 11:22      来源:广西人大网

  1月1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广西人民会堂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主持。

  仪式上,由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选举产生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克走上宣誓台,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彭清华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组织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是全面贯彻中央决策,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参加宣誓的同志要时刻铭记誓言,切实履行承诺,始终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监督,用实际行动履行自己的誓言,确保宪法在我区得到全面实施,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辜负党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谱写建党百年广西发展新篇章多做贡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危朝安、杨道喜、刘新文、高雄、荣仕星、王跃飞,秘书长蒋明红以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等出席宣誓仪式。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图为彭清华主持宪法宣誓仪式。覃斌/摄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图为李克向宪法庄严宣誓。覃斌/摄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图为宪法宣誓仪式现场。傅小栩/摄

 

(覃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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