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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

http://www.gxrd.gov.cn    2017年04月05日 09:30      来源:《广西日报》2017年3月30日

  3月29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南宁举行新闻发布会,就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自治区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相关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从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定义、建立统一监管体制、落实各方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强化监管、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等方面作了明确规范。今后,我区将建立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信息管理系统、安全信用档案及安全监管制度,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实行登记管理,对食品摊贩实行备案管理,强化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明确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责,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对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作出了较为全面的规范。该条例要求根据我区实际,对古树名木进行界定,建立普查建档制度,建立不同部门分工协作的保护管理体制和不同树龄分级认定、保护的管理机制,明确养护人及其具体职责,落实保护管理经费,严格移植管控。条例对于增强全社会爱护古树名木、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充分发挥古树名木在传承历史文化、弘扬生态文明中的独特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条例也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1996年8月通过的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同时废止。该条例对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机械推广使用、社会化服务、科研开发、质量保障等活动作出全面规定,明确了政府和部门职责,强化了农机科研开发,明确了促进我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各项保障措施,规范了农机质量保障行为,细化了农机补贴制度以及便民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许丹婷/文)

 

 

初审:谢欣哲 二审:傅小栩 主审: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