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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11月28日 15:58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16年11月28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蒋家柏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在我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我区历来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扶贫开发的各项决策部署,特别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思想,在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不断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力度持续加大,成效日益显现。在“十二五”减贫560万人、年均减贫112万人的基础上,今年1—10月,经过严格的脱贫“双认定”,已基本确定89万贫困人口达到了脱贫标准,预计全年120万贫困人口脱贫、1000个贫困村出列、9个贫困县摘帽目标可以全面实现。在脱贫攻坚的推动下,今年1—9月,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75元,同比增长9.9%,其中贫困地区(33个国定贫困县和片区县)6755元,同比增长9.8%。


  一、我区贫困基本情况


  我区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贫困情况呈现以下主要特征:一是贫困量大面大。2015年底,全区仍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52万人,占全国的8.1%,居全国第四位;贫困发生率达10.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8个百分点;有5000个贫困村,占全区行政村总数的1/3还多,还有417个贫困发生率在25%以上的面上村;105个县有扶贫开发工作任务,其中54个为贫困县(国定贫困县和片区县共33个)。二是贫困程度很深。去年精准识别结果显示,全区贫困分数线在59分及以下的有41个县,其贫困人口达到157万,其中55分及以下的有16个县,其贫困人口达到59万人。三是致贫原因复杂。452万贫困人口中,缺资金致贫占31.6%,因病占18.8%,因学占15.6%,缺劳动力占9.2%,因残占7.4%,缺技术占6.7%,三个致贫原因同时具备的占23.5%。四是脱贫难度很大。全区85.6%的贫困人口分布在革命老区,21.4%在少数民族聚居区,49.6%在大石山区,8.7%在边境地区,5.9%在库区,扶贫成本高、脱贫难度大;贫困发生率在25%以上的贫困村1632个、占32.6%,贫困发生率50%以上的贫困村232个,有的村贫困发生率甚至高达80%以上。


  二、“十三五”我区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


  2015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并召开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后,我们对全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进行了更为系统的谋划,制定了更为有力的措施。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以“攻坚五年、圆梦小康”为主题,实施“五步”管理模式,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八个一批”、“十大行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决不让一个少数民族、一个地区掉队,确保贫困地区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总体目标。根据中央关于到2020年实现农村全面脱贫的战略部署,我区确定了在现行贫困标准下,到2019年底实现全区农村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2020年巩固脱贫成果,让全区人民共同踏入小康社会的目标。
  (三)年度计划。根据精准识别情况,确定贫困人口脱贫计划是:2016年120万人,2017年110万人,2018年110万人,2019年112万人。贫困村脱贫计划是:2016年1000个,2017年1800个,2018年1600个,2019年600个。对贫困县脱贫摘帽,我们选择贫困分数线、贫困人口规模、贫困发生率、移民搬迁规模、贫困人口人均耕地和林地面积、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财政收入等8个客观指标,按照因素法测算各贫困县脱贫难易程度,据此制定脱贫计划:2016年8个县(国定贫困县1个、区定贫困县7个),田阳县原计划2018年摘帽,后申请今年提前摘帽,今年共9个贫困县摘帽;2017年10个县(国定贫困县6个,区定贫困县4个);2018年19个县(国定贫困县9个,区定贫困县10个);2019年16个县(均为国定贫困县)。


  三、我区脱贫攻坚的主要工作


  着重抓以下六个方面工作,都已取得初步成效:
  (一)狠抓顶层设计。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四个主要问题来设计脱贫攻坚路线图,2015年12月以来出台了“1+20”系列文件及后续配套政策文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扶贫脱贫政策体系。关于“扶持谁”。我们出台了精准识别实施方案,设计了18类98项精准识别指标体系。组织25万工作人员,用3个多月时间开展精准识别行动,经过“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程序、“八个一票否决”筛选和730万亿次信息数据比对分析,共识别出635万贫困人口、5000个贫困村和2.46万个移民搬迁村(屯),建立广西扶贫信息系统,解决了扶持对象精准问题。我们的做法得到了俞正声、汪洋、杜青林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多次肯定性重要批示并在全国会议作典型发言,被中央媒体称为“史上最严”精准识贫。关于“谁来扶”。全区共安排8000多个企事业单位结对帮扶5000个贫困村,选派5000名第一书记、3.5万名扶贫工作队员驻村帮扶;开展“一帮一联”活动,共落实46.9万名干部帮扶联系114.5万户贫困户,实现对贫困村、贫困户帮扶全覆盖,解决了帮扶主体精准问题。同时,为调动驻村工作队员、第一书记的积极性,自治区将其驻村生活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40元,并同时享受乡镇每月300元的工作补贴;对表现差的第一书记进行召回撤换,今年以来已召回撤换6名。关于“怎么扶”。根据贫困户致贫原因、贫困类型,定好路径、分类施策,重点实施扶持生产发展一批等“八个一批”,推进扶贫移民搬迁行动等“十大行动”,从面上解决了帮扶路径问题。关于“如何退”。我们根据国家“一高于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精心设计了贫困户“八有一超”、贫困村“十一有一低于”、贫困县“九有一低于”的脱贫量化标准,并确定了规范的贫困退出程序,解决了贫困退出路径问题。
  为充分调动各方脱贫积极性和主动性,自治区出台了脱贫摘帽激励办法,按脱贫难易程度,将54个贫困县、5000个贫困村分成三个梯队。对如期脱贫摘帽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如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分别奖励3000万元、10万元、200元),对提前脱贫摘帽的另给予一次性差别化奖励(如贫困县提前一年脱贫摘帽奖励1000万元、提前2年奖励2000万元);还将脱贫摘帽成效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评价、评先评优、晋升定级、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全面压实责任。一是领导带头。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脱贫攻坚责任制。自治区层面,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带头亲自抓、亲自推动;自治区四家班子领导每人联系一个贫困县,不脱贫不脱钩。二是实行“四到县”制度。把责任、权力、资金、任务落实到县,压实县级主体责任。三是签订责任状。自治区党委、政府与14个市及25个区直部门分别签订了《脱贫攻坚责任书》,将责任分解下达到各市、各部门。四是递交承诺书。在全区脱贫攻坚推进大会上,今年预脱贫摘帽的8个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所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向自治区递交了《脱贫摘帽承诺书》。五是出台考核办法。先后出台了贫困县、设区市考核办法,强化市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责任,明确贫困县主要考核扶贫开发成效。此外,还明确了贫困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的责任,建立了完善的责任体系。
  (三)聚焦重点领域。
  一是产业扶贫。今年年初,在全区范围内启动了以“五帮五送”为主题的“广西产业脱贫2016春季大行动”,为贫困村、贫困户送苗木、果苗、桑苗累计达420多万株。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54个贫困县共引进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88家;今年预脱贫的1000个贫困村中,已有880个村组建了农民合作社,其中新增508个。加大资产收益扶贫力度,鼓励贫困户以扶贫小额贷款、土地等资产入股或委托经营,今年预脱贫的贫困户中有12.4万户约42万人将扶贫小额贷款入股或委托企业经营,3年期内每年将按不低于8%的比例获得分红收益。开展“党旗领航·电商扶贫”行动,探索出“空中农贸市场”电商扶贫模式,已推广到6个片区县、120个贫困村;全年将新增30个农村淘宝合作县,建设9个电商扶贫示范县和10个智慧县域。
  二是劳务输出。把劳务输出作为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增收的重要举措,在2014年和2015年共帮助约45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基础上,今年在全区实施农民工培训创业行动,1—10月共完成职业技能培训20.03万人次;开展“春风行动”,举办617场农民工专场招聘会,为7.7万名贫困人口介绍工作,成功就业2.6万人。
  三是扶贫搬迁。2014年开始启动大规模易地扶贫搬迁前期工作,到2020年计划搬迁110万人,其中贫困人口100万人(2016年30万人)。出台差异化补助政策,全区分三类确定建房最低补助标准每人不低于2.4万元、2.1万元、1.9万元,对同步搬迁的非贫困户给予每人8000元的补助;对按要求拆除原址旧房的,每户补助2万元。同时,先后出台了税费减免、用地保障、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配套政策,组建了广西农村投资集团及79个项目县投融资主体。截至10月底,已开工建设411个,开工率98.3%;完成投资109亿元,完成率48.9%;完成融资150.46亿元,完成率100%;已搬迁入住5.4万人,入住率16.3%。
  四是教育扶智。实施贫困户子女上学从幼儿园到高中15年全免费,在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首次安排精准脱贫专项计划,名额2000名。实施“雨露计划”,2014年在全国率先提高贫困家庭“两后生”接受职业学历教育人均补助标准,两年来共安排补助资金4.2亿元,补助12万多名贫困学生。今年开始,组织全区48所技工院校结对帮扶54个贫困县,对贫困家庭“两后生”进行免费就业培训并推荐就业,已有6693名学员报到入学,我们的做法得到人社部、国务院扶贫办的高度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五是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以来,全面加大这方面的资金投入和工作力度,全区共筹措44.3亿元用于20户以上村(屯)屯级路建设,新建成屯级道路1.1万公里;落实资金7.09亿元,新解决31.09万贫困人口饮水难问题;投资5.68亿元在19个贫困县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投入2.9亿元改造贫困村电网;将贫困户危房改造户均补助标准提高到每户2.3万元,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3.2万户;今年预脱贫的1000个村已有997个通宽带网络。
  六是低保兜底。今年7月,我区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对113万建档立卡贫困户、449万人进行了核对,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剔除,将符合标准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这项工作成为全国先进。目前,全区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达151万人,比年初增加了48万人。全区已有9个市81个县提高了农村低保标准,全区农村低保平均达2774元,其中10个贫困县超过3100元,预计接近或超过今年扶贫标准。
  (四)加大要素投入。一是加大财政投入。自治区明确要求,攻坚期内自治区本级和百色、河池市及片区县、国定贫困县按当年本级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贺州、来宾、崇左市和区定贫困县按15%以上,其他市县按1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今年1—10月,自治区财政共筹措安排扶贫资金144.75亿元,同比增加3.8倍,其中自治区本级安排23.31亿元,同比增长1.4倍。加上广西农投集团统贷转借的易地扶贫搬迁中央贴息长期贷款105亿元,今年自治区财政共落实资金近250亿元。此外,今年在39个县启动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明确将中央层面19+1项、自治区层面22+1项资金纳入整合范围,涉及资金148.5亿元。二是加大信贷投入。2015年,自治区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金融扶贫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将投入5400亿元信贷资金支持“十三五”脱贫攻坚。向有意愿、有条件的贫困户发放5万元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财政3年全贴息的扶贫小额贷款,截至今年10月底,共发放贷款169.48亿元,同比增加151.58亿元;建立县级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12.1亿元。三是加大社会投入。两年多来,中央和区内定点帮扶单位直接投入帮扶资金约12亿元,引进资金30多亿元。连续3年开展“扶贫日”活动,募集资金22亿元。2014年启动“千企扶千村”活动,共发动3390家民营企业与3382个贫困村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募集企业帮扶资金38.4亿元,捐款捐物折合3.8亿元。大力推进两广扶贫协作,2016年广东省支持1.7亿元财政帮扶资金。四是加大土地投入。对脱贫攻坚项目用地应保尽保,特别是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地实行“先用后报、边用边报”特殊政策,今年已落实用地2507公顷。五是加大技术投入。围绕产业建设,大力推广农业实用技术。实施科技精准扶贫,今年安排贫困县科技经费3790万元,12月底前将向5000个贫困村选派了2800名科技特派员。
  (五)创新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新的组织保障体系。自治区、市、县、乡四级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本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双组长”,各级扶贫领导小组均设立若干专责小组,自治区和部分市县扶贫办主任兼任同级政府副秘书长或政府办副主任,自治区、市、县三级扶贫部门新增编制472名,任务重的乡镇还成立了扶贫工作站。二是建立精准管理模式。从上至到下,建立统一的“挂图作战、清单管理、滚动集成、精准摘帽、带奔小康”管理模式。三是建立“一户一册一卡”模式。自治区统一制作并向贫困户发放《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和《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联系卡》,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分别持一本红皮、蓝皮手册,双方定期登记帮扶、收支等情况并签字确认、同步更新,为精准脱贫提供了可靠依据。四是建立实施督查、通报、协调“三项”制度。督查方面:自治区组建2个督查组,每周一到周四深入县乡村进行督查暗访,已先后暗访了40个县、83个村、279户贫困户,形成督查专报11期。通报方面:实行“红黑榜”通报,对督查暗访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典型用红头简报通报,对存在问题的用黑头简报通报并限期整改、适时回访;已发布红榜简报8期,对13个县或单位进行了通报表扬,发布黑榜简报7期,对19个县进行了通报批评。协调方面:坚持问题不过周原则,逐级协调解决问题,自治区共收到各市上报问题337个,已协调解决318个。
  (六)营造攻坚氛围。一是大发动。自去年10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高规格的全区精准扶贫攻坚动员大会后,全区各级通过召开动员会、入户动员、开展“扶贫日”活动等方式,发动各界参与脱贫攻坚,引导贫困户主动脱贫。特别是今年“扶贫日”活动期间,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通过区内主流媒体发表了《致广西脱贫攻坚参与者的一封信》,引起强烈反响。二是大培训。自治区先后召开两次为期5天的全区性视频培训会议,就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工作进行了培训,就“1+20”政策作解读,累计培训人员达8万多人次。三是大宣传。大力开展扶贫宣传活动,准确解读扶贫政策,深入报道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今年以来,自治区编印《广西精准脱贫攻坚简报》65期;中央和自治区主流媒体共报道广西扶贫工作400多篇(条)次,特别是今年7月,《人民日报》专程到我区采访易地扶贫搬迁情况,并于8月13日在《人民日报》头版头条作专门报道。


  四、我区脱贫攻坚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我区脱贫攻坚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五难”:
  (一)产业发展难。我区有近一半的贫困人口居住在大石山区,这些地区缺耕地、缺水、缺农业设施,发展条件恶劣;贫困村、贫困户缺龙头企业及合作社带动,产业发展水平低;多数贫困户自身能力弱,缺劳动力、缺技术、缺志气;大部分贫困村原始积累少,林权改革和土地确权登记后,集体资产更少,基本没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二)扶贫搬迁难。贫困户特别是年纪较大的老人祖祖辈辈生活在农村,对城里的生活不习惯,因此不愿意搬。而且,贫困户在农村吃住基本可以自给、不用花钱,一旦搬到城里,样样都要花钱,感觉压力大,也不愿意搬,特别是一些因残因病致贫、无青壮劳力的贫困户及老人更加不愿意搬。此外,中央对随迁的非贫困户没有补助,我区受财力所限能够给予随迁非贫困户的补助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补助标准差距较大,一些非贫困户觉得不公平而不愿意搬,整村搬迁推进难度大。
  (三)资金保障难。我区财力薄弱,人均财力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5.6%,在全国排倒数第2位;仅相当于民族八省区平均水平的65.4%,在民族地区排倒数第1位。全区财政支出中,有56.8%依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自治区本级和市县财政的扶贫投入均十分有限。
  (四)政策衔接难。我区贫困户与非贫困户是按精准识别分数划定的,很多农户因一分之差未能纳入贫困户,这部分“临界户”其实家庭条件与村里的贫困户相差不大,但贫困户可以在产业开发、搬迁建房、贴息贷款、子女上学等方面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的特惠政策扶持,而“临界户”不能享受,心理很不平衡,不少“临界户”申诉、上访,要求重新识别,争当贫困户。今年1—10月,自治区扶贫办共收到信访事项1857件,月均185件、日均8.5件,分别相当于“十二五”时期的年均总量、月均总量,其中申诉求决类1682件,占90.6%。
  (五)思想转变难。部分贫困户有“等、靠、要”思想,困难指望党委、政府帮助解决,自我脱贫的内生动力不足,加上现在扶贫政策好,更加不愿脱贫,影响了扶贫效果。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和今后几年,我们将继续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紧扣“攻坚五年、圆梦小康”主题,瞄准目标、强化措施、奋力克难,全力推进“八个一批”、“十大行动”,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抓政策落地。全力抓好国家和自治区已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的实施,促进各项政策落地生效。一是财政投入政策。加大各级财政投入,每年自治区、市、县财政严格按规定比例安排落实本级财政扶贫资金。积极清理回收财政存量资金,确保可统筹使用资金的50%以上用于脱贫攻坚。加强部门预算管理,确保行业部门每年安排的涉农项目资金50%以上投向贫困县。抓好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2017年实施范围扩大到54个贫困县。二是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广泛宣传发动,不断提高扶贫小额信贷覆盖率。引导群众用好贷款,通过合作经营、自主经营等方式积极发展产业,不断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落实县级风险补偿金,进一步发挥保险的作用。三是用地保障政策。落实贫困县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易地扶贫搬迁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确保脱贫攻坚项目用地应保尽保。四是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加强宣传推介,开展评比表彰,吸引更多的企业投身扶贫事业。
  (二)抓难点突破。一是产业开发。重点抓好特色化、多元化、组织化、股权化、规模化、市场化等“六化”。特色化:因地制宜,引导各地选准适合本地发展的特色优势产业,走特色发展道路,防止“一窝蜂”上导致产品雷同、滞销、烂地。多元化:坚持“大中小”、“长中短”结合,大规模、中规模、小规模的产业都要有,长线、中线、短线的产品都不能缺,形成多元丰富的产业体系。组织化:引导贫困户与企业、合作社联结,提高贫困户生产组织化程度;落实税收、土地、贴息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增加扶贫再贷款,支持扶贫企业发展壮大;大力培育农民合作社,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1个以上合作社。股权化:引导贫困户将自己的山林土地、房屋、财政扶贫资金、扶贫小额贷款等权益作为股份,入股扶贫企业和合作社,让贫困户成为股东,分享企业和合作社发展红利;探索将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入股企业、合作社,贫困村集体参与收益分配,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探索对使用财政扶贫资金量大的农业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定其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归集为所在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规模化:发展连片规模生产,统一生产技术、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开拓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市场化:积极主动对接市场,特别是加大农村电商扶贫力度,健全贫困地区物流网络,解决农副产品销售难问题。二是扶贫搬迁。做好前期工作,强化用地保障,加快集中安置点建设。完善自治区、县投融资平台运行机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高效、安全使用。加大后续扶持力度,同步制定帮扶计划,通过引进企业、土地流转、资金入股等方式,增加搬迁群众的租金收入、薪金收入和股金收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搬迁群众转移就业。三是劳务协作。利用两广扶贫协作的机遇,推进农民工培训创业行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工招聘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劳务输出,帮助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四是基础设施建设。对照脱贫标准,加快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解决通路、通水、有稳固住房等问题,提升贫困地区公共服务水平。五是教育扶贫。加大贫困地区教育事业投入,加强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阶段精准资助政策和扶贫培训应补尽补政策。推进48所技工院校与54个贫困县结对帮扶工作。六是医保纾贫。加强贫困地区医疗标准化建设,开展贫困地区医疗对口支援工作。推进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模式试点。建立完善贫困户健康档案并建立数据库。加快建立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制度衔接机制。七是低保兜底。按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实行动态调整,做到有进有退。逐年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标准,2017—2019年农村低保标准每年平均增长15%左右,到2019年实现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
  (三)抓精准帮扶。一是加强驻村帮扶。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贫困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管理,严格考核,坚决杜绝“挂名式、走读式”帮扶。对不合格的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及时召回撤换。二是推进“一帮一联”。督促制定帮扶计划,选好帮扶项目,落实帮扶政策。不断完善“一户一册一卡”模式,严格按要求登记填写《帮扶手册》,建立脱贫攻坚台账。三是强化定点扶贫。加强工作汇报,积极争取中央定点帮扶单位的支持。压实区内定点扶贫单位责任,加强督查考核,加大帮扶力度。四是汇聚社会力量。完善社会扶贫对接平台,对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的企业、个人进行评比表彰,授予相应荣誉。推进“千企扶千村”活动,动员更多民营企业结对帮扶贫困村。扎实推进两广扶贫协作,开展“携手奔小康”行动,在产业、教育、劳务、人才等方面争取广东省、深圳市更大力度支持。
  (四)抓后续扶持。对贫困户,脱贫后继续扶持2年,享受有关扶贫政策,之后再跟踪观察1年,给予发展生产等方面的指导;继续实行“一帮一联”和“一户一册一卡”,定期登记帮扶、收支等情况,稳定脱贫后再销号留档。对贫困村、贫困县,脱贫摘帽后,在脱贫攻坚期内享受的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扶贫投入不减,不断巩固脱贫成果。
  (五)抓机制建设。一是责任机制。严格落实“一把手”脱贫攻坚责任制,压实县级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对照《脱贫攻坚责任书》对市、县及部门进行考核,防止责任虚化、弱化。二是激励和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广西脱贫摘帽激励办法》,及时兑现资金、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奖惩政策,该奖励的奖励,该处罚的处罚,树立明确的导向,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三是贫困退出机制。严格对照贫困户“八有一超”、贫困村“十一有一低于”、贫困县“九有一低于”标准,抓好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脱贫验收,逐级审核把关,防止“被脱贫”。四是精准管理机制。完善“挂图作战、清单管理、滚动集成、精准摘帽、带奔小康”精准管理模式,提高工作的计划性和精准度。加快广西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建设,2017年建成“挂图作战”指挥系统。加强扶贫信息动态管理,关注“临界户”、返贫户状况,发现“临界户”因病、因灾或因学等原因致贫,及时纳入贫困人口予以扶持。五是群众参与机制。积极推进参与式扶贫,不搞大包大揽,提高贫困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加大扶贫典型宣传力度,引导贫困群众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激发其脱贫内生动力。
  (六)抓督查考评。一是严格督查巡查。坚持实行督查、通报、协调三项制度,尤其是发挥好自治区2个脱贫攻坚督查组的作用,每周到市、县、乡、村督查暗访并通过“红黑榜”通报,督促整改落实。严格开展巡查,防止扶贫领域违法违纪、形式主义等问题发生。二是严格考核评估。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对市县扶贫开发成效进行年度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每年邀请科研院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组成评估组,对各市县扶贫开发成效进行第三方独立评估,检验脱贫成效,确保考核结果经得起检验。
  长期以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大力支持全区脱贫攻坚工作,2014年5月29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联组专题询问扶贫工作之后,多次组织调查研究,提出很多宝贵意见、建议,这次又专题听取并审议当前扶贫脱贫工作,这对于推动我区脱贫攻坚工作极具积极作用。希望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更多地就扶贫脱贫工作建言献策,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一定认真研究、采纳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建议,用于改进工作,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到位,确保全面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为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创造条件。

 

 

初审:傅小栩 二审:谢欣哲 主审: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