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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
贯彻实施工作协调会

http://www.gxrd.gov.cn    2017年07月13日 09:24      来源:柳州人大网 2017年7月12日

  2017年8月1日,柳州市第一部实体法《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将正式施行。为做好条例实施前的相关工作,7月5日下午,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前明主持召开了《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协调会,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城中区政府转达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的意见建议,提出政府要高度重视,组织好条例实施前的宣传工作、解读工作、培训工作和执法准备工作,在条例施行后运用好条例,维护好条例,保障条例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当务之急是要尽快组建莲花山管理机构和队伍,尽快设置莲花山保护范围界碑,尽快研究解决莲花山核心保护区内的商品林、经济林补偿处置问题和现状村屯的管控、搬迁问题。

  会议研究讨论了莲花山保护条例的宣传工作,商定在7月31日召开一次座谈会,在8月1日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并刊登关于实施条例的访谈文章。同时,柳州市人大常委会还听取了市编办、城中区政府、林业局关于莲花山保护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情况的说明、市规划局关于编制莲花山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工作计划、市发改委关于制定相关生态补偿机制的情况汇报。柳州市政府副市长旷青春表示,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莲花山保护条例的实施工作,下一步将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推进各项准备工作,落实有关要求,确保条例顺利实施。

  柳州市政府副秘书长蒋玮,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张云,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王敏,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法制办、市司法局、市外宣办等单位参加会议。

 

(李子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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