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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展尽职 为民生尽责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纪实

http://www.gxrd.gov.cn    2017年05月24日 18:04      来源:《广西日报》2017年5月19日

  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自治区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获得通过,自治区边防治安管理条例草案、自治区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草案、自治区抗旱条例草案提请审议……今年以来,这一系列立足发展之需、回应民生之盼的法规在自治区人大酝酿、问世。

  立法与时代同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原则,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妥善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为推进我区法治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护航经济发展


  立良法,离不开与时俱进。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将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让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而致远,为广西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园区管委会自主设立的直属机构是否可以定位为法定机构”“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是否需要单独编制,与钦州市总体规划如何衔接”“产业园区的财税优惠和产业基金的设立应考虑哪些问题”“如何用足人才优惠政策,创新人才激励机制”……5月3日下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与自治区政府、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就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条例草案召开立法协调会,自治区发改、公安、财政、人社、国土、住建、商务、外办、地税、工商、法制、金融等部门和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的有关领导及业务处室负责人就以上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今年以来,自治区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经第26次常委会一审、第28次常委会二审表决通过;自治区边防治安管理条例草案经第25次常委会一审、第26次常委会二审、拟第29次常委会三审表决;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条例草案经第25次常委会一审,拟提请第29次常委会二审……这一部部将对广西社会经济发展产生深远影响的新法,要经历多次调研论证和审议,有的甚至耗时两三年之久才能诞生。

  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出台,缘何如此耗时费力?自治区人大有关负责人表示,立法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一部法规从起草法规草案到审议通过,汇聚了各方面智慧。从编制立法计划、立法调研、起草法规,到征求意见、审议修改,每一项都是复杂又细致的工作。“规范与法治,是成熟经济的内在需求。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针对问题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才能为经济发展带来更多的红利。”
  

  回应环保热点


  “有专家和基层群众反映,不少古树名木是果树,果实成熟需要采摘,草案中对古树名木禁止‘攀树折枝’的规定可执行性不强,建议作出修改”“建议法规中增加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古树名木的内容”……这是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的情景。

  立法修法要回应社会关切,不能与社会热点不搭界。尽管目前国家尚未制定保护古树名木的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敏锐认识到制定古树名木保护的条例是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巩固“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建设活动重要成果的必然要求,于2016年报请自治区党委增列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立法项目,并获得批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率队开展一系列实地调研和论证,为法规的出台奠定了坚实基础。
  3月29日,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获得通过,将于6月1日开始施行。这是我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立法,将为推进广西绿色发展、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近几年,雾霾临城、水土污染问题频频发生,生态环保成为社会热点话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社会热点作出精准回应: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于1月18日通过,自5月1日起施行;自治区抗旱条例草案经第28次常委会一审、拟第29次常委会二审表决;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拟7月一审。这些法规的立项、论证和施行,回应了社会各界的诉求,事关每个人切身利益。
  “今天,人民群众对法律的期盼与关注已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只有不断创新立法工作,才能把各项制度设计好、完善好,更好地发挥人大立法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积极作用。
  

彰显民生情怀

 

  当民生情怀融入立法实践,于民而言,是强劲保障,也是温柔呵护。近年来,食品安全、权益保障、教育医疗等一系列民生问题,成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聚焦点。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部门在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三审中提出,对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应当增加妥善保管杀虫剂、灭鼠剂等有毒物品,防止对食品造成污染的要求。自治区人大法制委采纳了该意见,并修改为“妥善保管灭蝇、灭虫、灭鼠所用物品,防止对食品造成污染”,将其单独作为一项条款。
  3月29日,该条例获得通过,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过去,由于缺乏立法规范和监管体系不完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看到报纸上刊登了有关管理条例的公告,我觉得以后上街吃米粉,就放心多了!”南宁市市民王昌浩说。
  今年以来,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改)草案经第26次常委会一审;自治区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草案经第28次常委会一审、拟第29次常委会二审表决;自治区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修改)草案拟7月一审……号准脉、开良方,制定“接地气、行得通、真管用”的法律,让广西的民生立法在立法工作中所占分量越来越重。回应民众诉求,一部部饱含民生情怀和公平正义的良法,让法治的光辉照亮了更多的角落和人心。

 

(许丹婷/文)

 

 

初审:李珊 二审:谢欣哲 主审: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