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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7年07月27日 18:42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17年7月25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关 礼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2017年上半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审查。

 

  一、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严峻挑战,全区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在自治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重大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各项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狠抓预算执行管理,大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以赴做好稳增长各项工作,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全区财政收支稳定增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
  ——全区收入预算执行情况。根据统计,上半年全区组织财政收入1388.99亿元,完成全年预期目标的53.9%,比2016年同期(以下简称“同比”)增收82.67亿元,增长6.3%。其中: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0.27亿元,完成预算的53.9%,同口径(下同)增加55.37亿元,增长6.9%。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一是税收收入完成537.76亿元,完成预算的50.5%,同比增收31.45亿元,增长6.2%。其中:
  (1)国内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201.48亿元,完成预算的45.7%,同比增收110.77亿元,增长1.2倍,其中:国内增值税108.49亿元,完成预算的47.2%,同比增收44.90亿元,增长70.6%;改征增值税93亿元,完成预算的44%,同比增收65.87亿元,增长2.4倍。增长较快主要原因是2016年5月1日起实行营改增后,地方分享(原国内增值税、改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比例由原来的25%提高到50%,相应拉高了今年1—6月地方国内增值税增幅。
  (2)营业税1.56亿元(上年5月份起该税种改征增值税,今年初没有编列预算),同比减收152.12亿元,下降99%。营业税主要是补缴入库的零星税款,若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改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合并计算,两税合计减收86.25亿元。
  (3)企业所得税78.60亿元,完成预算的62.2%,同比增收9.19亿元,增长13.2%。执行进度较快主要是汽车、建材、房地产和电信等行业贡献的企业所得税较多。
  (4)个人所得税26.31亿元,完成预算的57.5%,同比增收4.68亿元,增长21.6%。增速较快主要得益于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带动工薪、劳务报酬和财产转让所得等个人所得税增长较快。
  (5)中小税种收入实现229.81亿元,完成预算的50.8%,同比增收18.27亿元,增长8.6%。其中:受房地产去库存力度加大、市场交易活跃等因素带动,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合计增收22.21亿元,具体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6.70亿元,增长37%;契税完成46.78亿元,增长27%;印花税完成9亿元,增长23.6%;土地增值税完成38.50亿元,增长18.6%。
  二是非税收入完成322.51亿元,完成预算的60.9%,同比增收23.92亿元,增长8%,非税占比37.5%。非税占比较高,主要是受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以及部分专项收入和一次性非税收入增收因素拉动。其中:
  (1)专项收入76.25亿元,完成预算的64.6%,同比增收21.5亿元,增长39.3%。增收因素:一是从政府性基金中计提并转列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教育资金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合计增收10.78亿元;二是自治区本级、南宁、柳州等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增收8.77亿元。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1.41亿元,完成预算的50.4%,同比减收4.73亿元,下降8.4%。主要是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罚没收入22.42亿元,完成预算的56%,同比增收1.43亿元,增长6.8%。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8亿元,完成预算的68.2%,同比减收8.83亿元,下降13.2%,主要是上年同期一次性收入入库较多而今年同期无相关因素。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6.79亿元,完成预算66.9%,同比增收23.35亿元,增长36.8%。增收因素:一是自治区本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转列9.48亿元;二是南宁、柳州、来宾、崇左等市县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增收9.52亿元。
  (6)捐赠收入2.08亿元,完成预算的99.2%,同比增收1.06亿元,增长1倍。主要是百色、河池、防城港、桂林等4个市增收拉动。
  (7)政府住房基金收入8.85亿元,完成预算46.6%,同比减收0.79亿元,下降8.2%。
  ——全区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79.27亿元,完成预算的48.4%,同比增支321.56亿元,增长15.6%。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7.87亿元,完成预算的51.5%,同比增支33.82亿元,增长17.4%。主要是南宁、桂林、梧州、河池、柳州、贺州、来宾等地落实绩效奖金发放和调资政策增支较多拉动。
  (2)公共安全支出117.66亿元,完成预算的49.2%,同比增支7.09亿元,增长6.4%。
  (3)教育支出415.18亿元,完成预算的49.3%,同比增支35.93亿元,增长9.5%。
  (4)科学技术支出16.77亿元,完成预算的30.8%,同比增支4.55亿元,增长37.2%。进度偏低主要是今年自治区本级新增12亿元的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增幅较大主要是自治区本级财政五大科技计划资金和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在上半年形成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22亿元,完成预算的52.1%,同比增支80亿元,增长25.5%。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纳入社会化发放以后,原反映在其他科目的离退休费财政补助支出现集中反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同比增支52.20亿元;二是养老保险待遇提高以及参保人数增加,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同比增支24.83亿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3.07亿元,完成预算的60.7%,同比增支17.37亿元,增长5.5%。支出增幅偏低,主要是受梧州、河池等市因上级追加较上年同期减少影响。
  (7)节能环保支出27.17亿元,完成预算的56%,同比增支4.23亿元,增长18.5%。主要是柳州、玉林、河池等地推广节能环保汽车、推进九洲江和南流江等河流整治以及加大土地污染治理力度方面形成增支。
  (8)城乡社区支出259.70亿元,完成预算的90.7%,同比增支77.32亿元,增长42.4%。支出进度较快和增幅较高,主要是南宁、梧州、贵港等地加快使用新增债券资金,投入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增支较多以及消化以前年度暂付款等因素拉动。
  (9)农林水事务支出274.65亿元,完成预算的42.4%,同比增支85.57亿元,增长45.3%。主要是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加大扶贫投入,扶贫支出同比增支57.98亿元;加快拨付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农业支出同比增支21.77亿元。
  2.上半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
  ——自治区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2.98亿元,完成预算的54.1%,同比增收7.97亿元,增长5.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13.96亿元,增长1.6%;非税收入完成49.02亿元,增长14.4%。
  ——自治区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3.62亿元,完成预算的56.2%,同比增支51.26亿元,增长11.9%。主要支出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22亿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共安全支出22.91亿元,下降1.7%;教育支出57.39亿元,增长20.9%;科学技术支出9.19亿元,增长1.2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25亿元,增长38.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92亿元,增长7.1%;农林水支出56.02亿元,下降12.8%;交通运输支出87.51亿元,增长4.7%;住房保障支出6.29亿元,增长13.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上半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7.86亿元,完成预算的43.8%,同比增收71.18亿元,增长25.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69.91亿元,同比增收65.28亿元,增长31.9%。主要是落实去库存政策成效明显,今年南宁、北海、百色等地土地交易相对活跃,带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长较快。
  ——全区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5.32亿元,完成预算的41%,同比增支83.10亿元,增长25.8%。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19.36亿元,同比增支51.77亿元,增长19.3%。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以收定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长较快,相应支出增幅较大。
  2.上半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自治区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3.34亿元,完成预算的51.3%,同比增收6.33亿元,增长13.5%。其中:车辆通行费收入37.13亿元,增长37.9%。主要是2017年开通几条新路段,同时部分路段已过培育期,车辆通行费收入增长较快。
  ——自治区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8.16亿元,完成预算的42.1%,同比增支21.11亿元,增长57%。其中:交通运输支出45.59亿元,增长49.1%。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以收定支,车辆通行费收入增长较快,相应支出增幅较大。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上半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4亿元,完成预算的4.5%,同比减收11.80亿元,下降91.9%。
  ——全区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4亿元,完成预算的9.8%,同比减支5.84亿元,下降77.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大幅下降,主要原因:一是上年部分市国有企业一次性资产处置收入额度大,今年有关因素涉及金额少,导致收入大幅下降;二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收定支,支出随着收入相应大幅下降。
  2.上半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58亿元,完成预算的7.3%,同比减收1.58亿元,下降73.3%。主要是上年存在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置换一次性收入因素,今年无相关因素。
  ——自治区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8亿元,完成预算的1.4%,同比减支0.21亿元,下降72.9%。主要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收定支,支出随着收入相应大幅下降。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情况。
  1.上半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85.61亿元,完成预算的63.6%,同比增收209.01亿元,增长30.9%。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4.95亿元,完成预算的53.6%。
  ——全区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91.16亿元,完成预算的43.9%,同比增支142.63亿元,增长31.8%。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64.6亿元,完成预算的46.9%。
  2017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上年同期基金收支中尚未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支情况,因此今年基金收支同比增长较快。
  2.上半年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自治区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80.86亿元,完成预算的57.4%,同比增收7.62亿元,增长4.4%。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5.19亿元,完成预算的65.8%。
  ——自治区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47.84亿元,完成预算的47.9%,同比增支16.66亿元,增长12.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3.69亿元,完成预算的52.6%。

 

  二、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总体平稳增长。
  上半年,全区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工业、投资、消费等部分主要指标出现回暖,为全区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1—6月全区财政收入同比增长6.3%,虽然较上年同期增幅回落2.6个百分点,但较今年一季度和2016年增幅分别提高0.2和1.1个百分点,自3月份以来累计增幅连续4个月大体处于5%—7%区间,完成情况好于预期;收入完成进度达到53.9%,超过序时进度3.9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加快0.5个百分点,顺利实现“时间过半、进度过半”。
  (二)税收收入增速稳中趋缓。
  上半年,全区税收收入(含上划中央)完成1065.09亿元,同比增长5%,增幅与一季度基本持平,总体呈现稳中趋缓态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效果逐步显现,与之相关的行业税收增长较快:去库存带动房地产行业税收增收21亿元,增长13.2%;建材(主要是水泥)行业税收增收6.37亿元,增长30.2%;有色金属增收8.30亿元,增长80%;机械增收4.57亿元,增长25.9%。此外,城乡居民收入的提高激发了消费活力,带动居民服务、教育、卫生、零售等行业税收较快增长,其中:批发和零售业税收增收12.53亿元,增长13.1%。
  (三)县级财政收入逐步向好。
  上半年,全区73个县(市)财政收入合计完成334.07亿元,增长6.6%,较今年一季度、上年全年和上年同期增速分别提高3.7、4.6和0.8个百分点,县级财政收入增速出现逐步向好趋势。从增速看,上半年财政收入增速达到2位数以上的县(市)有26个,较上年同期增加8个;从总量看,上半年财政收入总量达到10亿元以上的县(市)有5个,较上年同期增加2个。
  (四)财政支出保持较快增长。
  今年以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直保持两位数增长,1—6月各月累计同口径增幅分别为40.7%、21.9%、11%、13.3%、10.4%和15.6%。上半年累计增幅较今年一季度、上年全年和上年同期增幅分别提高4.6、5.6和1.5个百分点。全区财政支撑GDP增长的八项支出同比增长17%,高于自治区政府下达的预期增幅2个百分点,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保基层惠民生保障有力。
  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全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财政资金继续向基层财政和民生领域倾斜。上半年,市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95.64亿元,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9.7%,较上年同期提高0.7个百分点,支出重心进一步向基层倾斜;涉及教育、社保、医疗、扶贫等民生领域支出1956.10亿元,增长19.1%,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2.2%,较上年同期提高2.1个百分点。
  总的来看,今年以来全区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代会、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有关精神,紧紧围绕年初人大确定的全年财政收支目标,狠抓增收节支工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但财政运行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税收增长后劲不足。上半年,全区全口径税收收入从1月份增长11.5%回落至6月末的5%,增幅较上年同期回落3.8个百分点,从3月份起税收收入增速连续4个月徘徊在5%左右,税收增长后劲不足。二是财政收入结构有待优化。我区部分市县缺乏支柱产业,税源相对单一,导致税收收入增速偏低,在县级财源不足、税收增长乏力的情况下,要处理好非税占比过高与财政收入增长的关系难度很大。三是支出进度有待进一步加快。根据财政部对2017年1—6月地方财政收支考核情况的通报,1—6月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低于全国平均进度2.3个百分点。

 

  三、落实自治区十二届人大第六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一)狠抓增收节支,提升财力保障。
  一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围绕年初人大确定的全年财政收入目标,做好财源培植工作的同时,组织财税部门科学测算、合理分解,强化税源监控,抓好重点税源征管;加强分析预测,及时研究解决收入组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提高收入征管工作的针对性。二是加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面清理全区财政存量资金,及时跟踪分析变化情况,指导各地加强收回工作。三是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和李克强总理有关批示为重要契机,进一步争取中央加大对广西的财力补助力度。1—6月,中央对广西2017年转移支付2216.57亿元,比上年同期(1963.89亿元)增加252.68亿元,增长12.9%,为2016年全年的99.6%。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609.9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2.94亿元,增长11.3%,为2016年全年的106.1%;专项转移支付606.6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9.74亿元,增长17.4%,为2016年全年的85.8%。四是开展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于5月底全面部署自治区本级和各市县压减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工作。经初步统计,全区共压减一般性支出7.13亿元,压减后通过调整预算安排使用2.91亿元,收回财政统筹使用4.22亿元。全面清理2016年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共收回财政总预算资金约5亿元。五是加强支出执行管理。加大督促、通报与考核力度,加快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政府债券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的使用进度,进一步提高支出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
  (二)加大统筹力度,保障重点支出。
  1.全力支持实施“四大战略”。一是支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筹措安排资金17.34亿元(其中当年新增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12亿元),用于支持关系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研究、自治区级创新平台等建设,支持实施自治区本级财政五大科技计划。二是支持实施开放带动战略。筹措安排资金13.48亿元,落实全区开放发展大会精神,助力新一轮“加工贸易倍增计划”,进一步促进对外开放开发。三是支持实施双核驱动战略。筹措安排资金25.6亿元,支持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西江经济带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左右江革命老区重大工程建设,促进三区协调发展。四是支持实施绿色发展战略。筹措安排资金39.12亿元,支持农村改厨、改厕、绿色村屯创建以及公益林资源保护、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等项目建设。
  2.全力支持推进“三大攻坚战”。一是支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筹措安排资金108.02亿元,用于贵港至合浦等高速公路、地方公路路网以及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资金补助等方面,支持公路运输事业发展。筹措安排资金5.65亿元,用于新一轮铁路项目建设,支持城际铁路、综合交通枢纽等开展前期工作。筹措安排资金7.44亿元,支持钦州港、北海港铁山港区航道扩建以及西津二线船闸和红花二线船闸项目建设。筹措安排资金9.04亿元,用于机场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航线和运力补助,提升我区机场通航能力,实现东盟国家航线全覆盖,实现非洲、欧洲航线零突破。二是支持打好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筹措安排资金43.94亿元,用于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培育发展现代工业园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和“双高”糖料蔗基地建设,加快传统优势产业技术改造,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是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筹集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52.04亿元,为我区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工作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在全区54个贫困县全面推开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计划整合涉农资金达187.4亿元,集中财力保障扶贫资金需求,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落实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
  一是加大投资力度。发行地方政府债券981.97亿元,统筹安排自治区本级预算内投资13亿元,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21亿元,引导基金募集资本120亿元,支持交通、航空、农田水利、住房保障、卫生、教育、节能环保等领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二是促进消费增长。筹措安排资金4亿元,培育服务行业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和重要商品物资储备,不断提升城乡商业服务水平。三是助力外贸上台阶。筹措安排资金2.34亿元,支持我区边境贸易发展和边境小额贸易企业能力建设,优化外贸企业结构调整,促进我区电子商务发展。争取亚行4.5亿美元区域合作发展专项贷款,支持广西边境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四是支持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筹措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奖补资金2.35亿元,支持钢铁、电解铝、水泥、煤炭等行业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筹措就业补助资金8.62亿元,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再就业和通过公益性岗位扶持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预计全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43.7亿元。
  (四)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改善民生。
  一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筹措安排资金136.07亿元,支持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提升农业产业效益;构建农业服务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打牢农业发展基础,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调整完善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二是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就业方面,筹措安排资金11.62亿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教育方面,筹措安排资金88.57亿元,重点支持全区教育大会确定的“双千计划”和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八大重点工程”实施。社保方面,筹措安排资金112.67亿元,将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财政平均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30元,继续支持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医疗卫生方面,筹措安排资金208.47亿元,提高政府对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重点支持一批县级和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文化方面,筹措安排资金8.71亿元,支持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住房保障方面,统筹安排12亿元,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支持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项目227项。三是全力保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资金。累计筹措下达资金599.7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33.73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66.02亿元,完成年初计划筹措数540.29亿元的111%,用于包括社保、健康、教育、水利、安居、农补、生态、文化、扶贫和交通等10大类惠民项目和38个子项目的建设。
  (五)深化财税改革,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四本预算的统筹力度,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例达到31.6%。二是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研究制定《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近期将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会议审议。三是扎实推进2017年预决算公开。进一步全面规范我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并将预决算信息公开纳入市县绩效考评,自治区本级、全区各市、绝大部分县(市、区)已建立自己的预决算统一公开平台。全区122个区直部门中除了12个涉密单位及新设立的百色干部学院外,109个区直部门已按要求公开本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四是深化税费制度改革。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税法工作方案的通知》,财政厅联合有关部门完成了基础调研测算工作。首次将非税收入分成政策列入清单目录,在广西财政门户网站实时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五是积极稳妥推进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印发实施《关于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积极稳妥推进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六是完善直管县财政体制。扎实推进自治区与市县收入划分改革,核定下达各市县增值税返还基数,自2016年起增值税实行定额返还。七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结合年初预算编制情况全面梳理制定2017年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并于今年3月底向社会公开。2017年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共计91项,比上年减少3项。八是完善PPP制度改革。印发《关于申报2016年度PPP项目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组织全区申报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激励社会资本投资。九是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建立全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六)坚持依法理财,强化财政监管。
  一是坚持绩效导向。研究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建立预算绩效分类指标体系,深入开展预算绩效目标跟踪监控。推动绩效评价“扩面提质”,将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再评价数量从上年的69个增加到80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数量从上年的49个增加到54个。二是开展监督检查。开展政府债务管理、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财政扶贫资金、“小金库”、会计信息质量等专项核查。三是主动接受监督。认真配合做好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迎接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自查和整改工作。开展2016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决算草案审计工作,及时组织开展审计整改。

 

  四、全年财政收支运行形势研判

 

  (一)收入方面。
  1.有利因素。一是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预期向好。当前我区投资增速逐步提升,上半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8%,预计全年将呈现“前低后高”的上扬走势,其中:民间投资增速由负转正,将为我区下半年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提供财源支撑。二是营改增翘尾因素将在下半年逐步减弱。因“营改增”从2016年5月份开始全面实施,“翘尾”因素导致营业税大幅减收的效应主要集中在上半年,预计下半年营改增的翘尾因素影响会逐步减小。
  2.不利因素。一是PPI持续回落。上半年我区PPI同比涨幅继5月份之后继续回落,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升趋缓,PPI涨幅回落将直接影响以现价计算的税收收入平稳增长。二是二、三产业税收增长形势不乐观。今年以来我区第二产业税收收入一直低位增长,增幅最高的一季度为3.5%,最低的1—4月仅为0.1%。第三产业结构单一,主要依靠传统服务业拉动,新兴服务业仍在培育阶段,对税收拉动力较弱。今年前6个月,全区第三产业税收收入增速波动较大,上半年增长7.2%,增速较上年同期回落5.9个百分点。三是清费减税力度加大影响收入增长。从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从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等税收优惠政策,将会直接导致我区财政收入减收40亿元左右。
  (二)支出方面。
  1.有利因素。一是财政支出刚需仍然保持一定增长。今年以来,随着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增效,支持各项改革落实、推进脱贫攻坚、提高困难群体补助标准、工资制度改革、基础设施建设和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等都需要投入大量财政资金,支出仍将保持一定的增速。二是今年新增债券发行量较上年有明显提高。今年,我区发行新增债券484.6亿元,同比增加157.80亿元,增长48.3%,将有力支撑财政支出平稳较快增长。
  2.不利因素。一是存量资金盘活空间收窄。2015—2016年全区累计盘活各类财政存量资金1800多亿元后,存量资金继续盘活的空间急剧缩小,特别是能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的存量资金,将较以往年度大幅减少。二是部分市县财政出现赤字。2016年,全区共有12个市本级、县(市、区)存在财政赤字,消化赤字需要安排财力,将会相应制约今年财政支出增速。
  综上所述,预计下半年全区财政收入增势总体将有所放缓,全年全区财政收入增速预计在5.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5%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0%左右。

 

  五、政府债券使用和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运营管理情况

 

  (一)2013—2016年全区与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1.2013—2016年政府债券基本情况。全区政府债券余额2567.57亿元(2013—2014年由财政部代发95亿元和111亿元;2015—2016年自主发行922亿元和1439.57亿元),平均利率3.16%,平均债务年限6.21年。自治区本级留用562亿元(2013年35亿元,2014年35亿元,2015年108亿元,2016年384亿元),平均利率3.06%,平均债务年限5.76年。其中:
  全区新增债券余额710.8亿元(2013年发行95亿元,2014年111亿元,2015年178亿元,2016年326.8亿元);自治区本级留用178亿元(其中:2013年35亿元,2014年35亿元,2015年33亿元,2016年75亿元)。主要用于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储备、保障性住房、生态建设、教科文卫、农林水、脱贫攻坚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有效补足发展短板,改善城镇居民生活条件,有力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全区置换债券余额1856.77亿元(其中:2015年发行744亿元,2016年1112.77亿元);自治区本级留用384亿元(2015年75亿元,2016年309亿元)。置换债券有效地缓释了财政当期还债压力,优化了政府债务期限结构,每年可降低债务利息负担90亿元左右,腾出了更多的资金用于稳增长、促发展和惠民生项目建设。
  2.我区政府债务风险状况分析。一是负债率排名比较靠前。2016年,我区负债率25%,全国排名第10位,排名比较靠前。二是政府债务局部风险偏高。自治区本级和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占全区的82%左右,层级分布不均衡;部分地区专项债务规模偏大,与本地区政府性基金收支规模不匹配,短期内偿债能力偏弱。三是中长期偿债能力持续增强。“十三五”期间,我区将全面履行中央赋予的“三大定位”新使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开放带动、双核驱动、绿色发展战略,政府综合财力和可偿债能力将随着经济的发展而进一步增强。
  (二)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运营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上半年,广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投资引导基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着重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内部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发起设立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优先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大健康等新兴产业实现突破。目前已经设立和完成设立准备工作子基金共有8支。2017年初获批的5支子基金预计募集资本总规模120.21亿元,首期认缴出资规模30.21亿元,其中:引导基金认缴出资4.99亿元。上半年实现利润总额0.21亿元。
  2.存在问题。一是产业基础薄弱。我区是经济欠发达后发展地区,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较低,制约了基金投资规模,甚至出现资金等项目的情形。二是产业政策引导与资本市场脱节。产业政策未能与资本市场结合,企业把基金投资当作补助来申请。三是金融氛围淡薄。对参与基金投资,各银行、保险机构没有真正做到同股同权,有时把股权当作债权审核,要求我区大中型国有企业回购股权;同时,广西民间资本较少,能了解、参与基金投资的民间资本更少。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当前,全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仍相当艰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年初人大会议提出的预算收支目标任务,认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财税改革,加强收支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大力支持经济发展。
  一是着力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优化提升传统产业,用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等专项资金,支持糖、铝、机械、冶金等传统产业“二次创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扩大投资和技术创新;着力推动培育新动能,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全面落实财政科技计划和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举措;用好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二是继续支持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积极争取中央工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和就业补助资金,支持化解过剩产能;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构建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降低企业直接融资成本;继续加大对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的投入力度,努力补齐县域经济发展短板。三是持续创新财政支持方式。继续积极稳妥、有序适度运用PPP、引导基金、贷款贴息、融资增信、风险补偿、以奖代补、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实体经济,增强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的带动作用。
  (二)加强组织财政收入。
  一是加强分析研判。紧盯全年财政收入目标,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减税清费政策推进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加强收入分析和预测,提高组织财政收入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二是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强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等税源的跟踪管理,切实加大征收管理力度,做到应收尽收,保持税收收入稳定增长,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三是积极培植涵养税源。把发展经济、扩大财源作为财政工作的重点,落实好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放水养鱼,激发经济发展活力,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四是坚持依法治税。坚持依法征收,严禁收取过头税费,严禁采取“空转”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
  (三)提高财政支出效率。
  一是及时分配下达预算资金。全面梳理中央和自治区下达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深入分析支出进度慢的原因,尽快分配下达包括政府债券资金在内的各项支出预算,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及时盘活年初项目支出预算,对年内预计无法支出的预算及时调整或收回用于党委、政府确定的急需重点项目。二是紧盯重点支出环节。推进会议费、培训费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加大对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财政支撑GDP增长的八项支出等重点项目、重点支出的支出进度督促力度,增强支出的及时性、均衡性;加大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的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尽快使用置换债券资金及时偿还到期债务,及时安排使用新增债券资金。三是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整合专项资金。加快财政存量资金盘活使用,切实把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激醒盘活,增加资金有效供给;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推进经济稳增长提供财力支撑。四是加大向基层和困难地区倾斜财力。加大县级财力统筹力度,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支持消化赤字;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财力补助力度,支持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工作。
  (四)持续加强民生保障。
  一是大力支持开展脱贫攻坚战。在全区54个贫困县全面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加大产业、金融、就业、教育、健康扶持力度,支持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二是全力抓好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资金落实。加快201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的拨付工作,提高资金到位率。三是认真落实社会保障和就业各项政策措施。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和困难群众就业,支持返乡农民工和大学生创业创新;健全完善相关财政社保政策,合理确定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支持全区卫生和健康工作。四是大力支持教育文化事业发展。支持稳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建立健全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支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体育事业。五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力支持“金山银山”工程建设,支持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和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加大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投入,支持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财税政策,加大污染源治理投入力度。
  (五)加快推进财税改革。
  一是完善预算体制改革。认真做好2018年预算编制和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继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动态调整机制。积极稳妥推进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争取在某些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完善自治区直管县财政体制政策,实行部分市管县,发挥设区市对县的带动作用,研究制定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二是继续推动各市县全部建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组织开展全区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确保全区各市县、区直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预决算信息公开的要求,建立完善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三是继续推进其他领域改革。积极探索全区检察机关财物统一管理改革。继续推动自治区本级财政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改革,拟定新的管理框架和体系。做好PPP项目推进指导工作,发挥财政奖补激励作用,抓好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补贴支付。继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督促市县加快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六)注重严肃财经纪律。
  一是严格依法理财。加强财政法治化建设,规范各级财政理财行为,提高依法理财水平。认真落实《预算法》,硬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资金的事前审核审批、事中过程监控、事后绩效评价。严格执行现有的行政经费标准,增强“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的刚性约束,研究制定全区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加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二是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建立隐性债务定期监测机制,全口径分析防控政府债务风险,严格变相举债融资问题的查处和整改。三是加强资金安全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认真清理财政垫付款,严格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规范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存放管理。做好与自治区人大联网监督建设工作,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能力,保障财政资金和财政数据安全。四是强化财政监管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财政收支、政府债务和预决算公开等领域的监督检查,突出抓好重大民生政策和民生资金落实情况特别是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问效,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和十二届自治区人大六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以及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各项规定,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为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初审:谢欣哲 二审:李珊 主审: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