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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12月起施行

http://www.gxrd.gov.cn    2017年10月12日 09:53      来源:《法制日报》2017年10月10日

  9月29日,吉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吉林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该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吉林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公布和实施,是吉林省全民阅读事业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彰显了“书香吉林”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标志着吉林省全民阅读工作已进入依法促进阶段。

  2015年初,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将全民阅读立法纳入工作议程,当年4月,全民阅读立法议案交吉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承办。2016年3月,经10余次修改之后,吉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提交了《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吉林省政府法制办邀请立法咨询委员对草案进行了论证,组织吉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立法起草工作人员赴吉林市、延边州调研。2016年11月,吉林省政府第1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提请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立法过程中,吉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法工委多次召集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与推广阅读有关人员座谈,并会同吉林省法制办、吉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有关人员赴湖北、深圳和梅河口市开展立法调研,学习先进经验,广泛听取意见。吉林省人大常委会还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多次集中进行修改。
  条例从起草到通过历时两年半时间,前后修改了40余稿,是一部保障性的促进全民阅读法规。条例明确了全民阅读的主旨与目的,明确了全民阅读工作原则与各级政府及部门的职责,对阅读开展、阅读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系统、全面地进行了规范,操作性强,符合吉林省全民阅读的实际需要。

 

(张淑秋/文)

 

 

初审:谢欣哲 二审:李珊 主审: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