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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

交付审议的第5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7年12月01日 17:05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17年11月29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凌志勇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桂林市代表团蒋庆霖等16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促进条例〉的议案》(第5号)。大会主席团将该议案交付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教科文卫委员会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书面向自治区教育厅、民宗委、法制办等部门和提出议案的领衔代表征求意见,进行讨论研究。就议案提出的问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荣仕星专门率队开展调研。在此基础上,教科文卫委员会于2017年11月3日召开全体会议对议案进行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该议案提出,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教育法明确了民族教育的法律地位。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亟需通过立法来规范我区的民族教育工作。民族教育促进条例的制定,对保障民族权利,促进民族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十分必要。建议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促进条例》。
  教科文卫委员会认为,该议案的提出符合广西区情。广西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区,近些年特别是“十二五”以来,全区教育事业尤其是民族教育事业取得了很大发展,教育普及程度大幅提高。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区教育发展水平与全国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全区教育发展不平衡、民族教育发展不充分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截至2016年,广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国检”县的比例仅为27.3%,全国通过率已超过60%,有7个省(市)整体通过,广西通过率排全国后位。特别是对照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2015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实现“到2020年,民族地区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及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在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办学条件,以及各教育学段师资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任务十分艰巨。我区有64个县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30%以上,其中多数县教育基础薄弱,有41个是贫困县(占全区54个贫困县的75.9%)。特别是未纳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35个少数民族聚居县区,教育基础更加薄弱,目前中央多项教育资金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捆绑,35个县区得到的支持较少,亟需加大教育发展扶持。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我区整体上作为少数民族自治区,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事关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稳固、共同富裕。通过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促进条例》,为民族教育经费、场地、师资、教材、科研、文化传承等特殊需要提供法治保障,有助于促进广西建成国家民族教育示范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确定目标)。目前全国已有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宁夏、新疆、云南等省(自治区)出台了民族教育地方法规,从这些省(自治区)民族教育立法实践看,不同民族自治地方在把握民族教育立法重点领域方面不尽相同。我区民族教育立法应符合广西民情区情,重在保障和促进少数民族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少数民族人口素质,巩固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并加强民族双语和民族文化传承教育。同时,我区民族地区多数与偏远贫困地区重合,民族教育立法应与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通过扶贫与扶智相互促进,推进民族教育发展。
  教科文卫委员会今年组织到区内有关县乡调研,了解到基层干部群众要求民族教育立法的呼声很高。自治区教育厅、民宗委、民语委近年来为开展广西民族教育立法也做了大量调研论证工作,组织法律和教育专家草拟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促进条例(送审稿)》,并已送达自治区法制办,请求尽快给予立法。明年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在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前制定出台我区民族教育促进条例,对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因此,教科文卫委员会建议: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促进条例》列入2018年立法计划,尽快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请该法规议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前介入法规草案起草,争取在2018年11月前出台这一法规。
  上述审议意见已向议案领衔代表通报,代表对我委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初审:朱欢 二审:李珊 主审:关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