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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县人大:置监督于山水 还漓江生态绿衣

http://www.gxrd.gov.cn    2017年12月22日 10:09      来源:广西人大网

  “江作青罗带,山如碧玉簪”,唐代大诗人韩愈曾用这样的诗句赞美漓江。然而,近年来,在利益的驱动下,漓江两岸毁林种果、开山取石等现象时有发生,对漓江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阳朔县人大常委会直面问题,把对漓江生态保护问题的执法检查、调研等工作前移,全程参与漓江生态保护和修复行动,依法监督、科学保护,以扎实行动为漓江“复绿”。

 

专题调研 直面问题


  为更全面地了解漓江生态环境现状和基层群众诉求,阳朔县人大常委会组成工作组,全程参与到漓江环境综合整治中,先后组织开展了生态县建设情况、《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石山地区开垦种果情况、《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等专项调研和执法检查,深入到全县9个乡镇的石山、荒山、采石场、水土流失区域等地实地探查情况,走访沿江群众和代表,倾听和收集他们的意见、建议。多年来,阳朔县人大代表提建议时,重点突出了涉及整治毁林开荒、保护森林生态、禁止在漓江两岸开荒种果、加大力度保护漓江自然生态等诸多领域的问题。
  在综合治理方面,阳朔县人大通过调查了解到,阳朔县9个乡镇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在石山地区毁林开荒的现象,毁林开荒、毁林种果地块达398块,共计4016.8亩。部分山区还出现了用挖掘机开垦全山头的现象,使漓江两岸水土严重流失,水源也受到了污染。因受暴利驱动且违法成本低,小部分非法毁林开荒、毁林种果的违法人员采取“你治我停,你来我走,你走我回”的游击战术与执法部门周旋,导致部分地方非法毁林开荒、毁林种果的现象屡禁不止。为此,阳朔县人大常委会综合调研情况,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了加强执法体系建设,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增加治理投入,加大水土流失的治理力度和综合执法力度,恢复青山绿水景观、建立生态补偿等审议意见,督促政府全面开展综合治理,尽全力恢复和保护漓江生态环境,取得显著成效。

 

多措并举 综合复绿


  为更好地推进漓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阳朔县人大全程参与监督采石场关闭及生态复绿工作。阳朔县将境内位于漓江风景名胜保护区范围内的16家采石场关闭后,投入4500万元,生态修复约40.8万平方米,全面完成采石场复绿工作。
  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禁止在漓江两岸开荒种果的建议”,2017年3月至4月,阳朔县人民政府重拳出击,以“遏制增量、减少存量”为目标,以阳朔漓江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范围内侵占集体石山开垦的林地为重点,对2016年、2017年在上述范围内毁林新种果苗进行清除,出动2132人次,整治开荒地块共9205亩,对整治地块全部进行生态复绿,播撒复绿草籽一万多斤。
  2017年9月,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石山荒山复绿工程再掀高潮,共发动群众150余人,在漓江沿岸村落石山荒山上种植耐旱、速生植物,复绿面积800多亩。此外,阳朔县还加大了对漓江风景名胜区涉林违法案件的打击查处,2017年以来,立刑事案件19起,破刑事案件14起,逮捕(含直诉)16人,查处行政案件93起。
  重拳出击下,漓江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修复,在全区2017年林政资源管理综合检查中,阳朔县林地利用保护、林业采伐、木材运输三项检查均评分96分以上。

 

层层联动 助力保护


  为巩固毁林开荒专项整治行动成果,阳朔县各级人大部门层层联动,各乡(镇)均成立了由人大主席任组长、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整治监督领导小组,全程对整治工作和修复工作进行监督。
  通过人大代表全程跟踪、全方位监督,全县整治复绿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据不完全统计,代表们参与整治非法开荒地块约7000亩,铲除果苗1800多亩,并对整治的林地全部进行生态复绿。
  在全力保护漓江风景名胜区行动中,沿江各乡(镇)人大代表全程参与到巡查组中,通过摸底排查、调查走访、了解事实、现场勘探等手段,加强对公路沿线、漓江沿岸山体的巡查力度,对各类非法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进行查处。
  针对在整治行动中存在的整治涉及范围广、难度大、村民环境保护意识欠缺等尖锐问题和困难,阳朔县人大多次召开座谈会,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并向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建言献策。同时广泛开展《森林法》《广西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全民参与保护青山绿水工程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阳朔县人大办 夏智婧/文)

 

 

初审:李珊 二审:韦宇 主审:关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