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网眼 >文章页

“良法”引领“善治” 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http://www.gxrd.gov.cn    2018年01月19日 09:45      来源:广西人民广播电台 2018年1月19日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本月即将任期届满。任职5年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在立法工作方面成效显著,以“良法”引领“善治”,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2017年10月1日,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广西首部园区法规,赋予园区在人事、财政体制、管理权限等方面享有一系列特殊政策,给入园企业带来了极大便利。广西中马凯利数码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其伟对此深有感触:“我觉得这部法规对园区繁荣发展是很有帮助的,吸引更多企业进驻,对我们公司未来的配套发展也是大有裨益。”

  条例规定园区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让行政审批不出园区就能办理完毕,极大地提升了行政效能。条例施行后的短短2个多月时间内,园区共完成102家入园企业注册的有关手续,为20多家企业提供变更、备案等后续服务60多次。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庄严表示:“从去年10月1日以来,园区行政效能提升近2/3,审批效率大大提高,审批时间大大缩减,企业非常满意,促进了园区的开发建设。”

  立有用之法,立特色之法。优美的生态环境是广西 “金字招牌”,以立法保护好这块金字招牌显得尤为重要。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了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广西乡村清洁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等17部具有广西地方特色的环保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约占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所立法规总数的1/3。建于北宋中期的千年古村落——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围村那井坡,得益于广西乡村清洁条例的实施,如今家门口干净整洁、鸟语花香,村民们的幸福指数也节节攀升。围村村委会主任杨士繁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巩固乡村清洁条例的成果,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实现农旅结合,提高农民收入。”

  立善治之法,立管用之法。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期间,所有设区市都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如:钦州市对坭兴陶土保护进行立法;北海同时对涠洲岛生态环境、沙滩、红树林、老街、合浦汉墓群保护列为立法项目等。北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全文告诉记者:“这几年自治区人大每年都在开展立法培训,还采用了跟班学习模式,对我们在行使立法权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给予针对性指导。”

  立法是法治的基础,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履职5年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法规37件,打包修改法规66件次,提请自治区人代会审议通过法规3件,批准设区的市报批的法规、自治县报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3件,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顾忠东表示:“尽可能符合发展需要,尽可能符合人民期盼,尽可能符合广西具体实际,尽可能使地方法规管用有效可操作,努力提升广西立法质量,‘立良法,促善治’,通过立法引领和推动广西经济社会各方面取得又好又快的发展。”

 

(甘智锐/文)

 

 

初审:韦宇 二审:朱欢 主审:关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