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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代表工作计划

http://www.gxrd.gov.cn    2018年03月30日 10:47      来源:广西人大网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常委会代表工作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进一步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支持和保障代表以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积极履职,更好地发挥在持续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扎实推进富民兴桂、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中的积极作用。

 

  一、认真开展人大代表学习培训

 

  1.加强自治区人大代表思想作风和素质能力建设。上半年举办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代表学习班,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法律以及代表履职必备知识等,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2.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求,组织初任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学习培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二、全面推进代表履职实体平台升级和网络平台创建工作

 

  3.大力抓好全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履职平台建设。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履职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人办发〔2017〕75号)要求,加强对代表履职平台建设的检查指导,总结推广示范点建设典型经验,推动各实体平台建立健全代表联系群众相关制度和群众意见建议处理机制,落实各级代表到实体平台参加经常性的联系群众活动,实现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中心、代表之家提档升级;推动设区的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建成以门户网站为支撑的网络平台,推进乡镇(街道)建设代表履职移动终端APP或微信公众号,鼓励代表广泛利用网络平台和即时通讯工具,开展与群众的在线交流活动,实现与群众联系活动常态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4.推进广西人大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后续建设。加强代表信息管理平台、“双联系”平台、大数据平台和代表履职管理平台建设;大力推广使用代表手机报和APP履职通,为代表履职提供全方位支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三、进一步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5.加强常委会同代表联系。落实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加强新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做好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代表的服务保障工作,支持代表通过多种形式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反映意见和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6.强化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办法》,保障代表采取多种方式,保持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四、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

 

  7.落实常委会、专(工)委向代表通报情况、征求意见机制。继续实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大代表通报情况、征求意见的办法》,推进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重要工作向人大代表通报情况、征求意见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8.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根据常委会会议议程,结合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情况,邀请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和不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自治区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9.发挥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常委会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安排,征求代表对有关法规草案的意见,组织代表参与法规草案的调研、起草、论证、评估和审议等工作。(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10.组织代表参与各项监督活动。根据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结合代表的专业背景和提出议案、建议的情况,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等活动中邀请代表参加。(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11.邀请代表参与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活动。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根据需要邀请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工作调研等活动。(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12.推荐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活动。按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通知要求,推荐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和活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五、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

 

  13.组织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开展年中专题调研。6月,委托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选择专题,组织开展驻桂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年中专题调研,完成调研报告,做好调研成果转化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具体实施)
  14.组织驻桂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分别开展年终集中视察。委托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具体组织开展驻桂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年终集中视察活动,视察时间安排在10-12月份进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具体实施)
  15.加强代表小组活动。依托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履职平台,进一步丰富闭会期间活动内容和形式,服务保障好驻桂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开展履职活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自治区人大代表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六、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质量

 

  16.切实做好代表议案审议工作。在议案审议工作中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征求提出议案的代表意见,提出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改进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答复工作。(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17.推进代表建议办理信息化。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代表建议,实现网上交办、网上督办、网上调整,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工作效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代表建议承办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18.重视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继续选择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和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代表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分别牵头,带领相关专门委员会进行重点督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19.强化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监督,推进政府系统各单位开展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七、做好新一届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

 

  20.认真做好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协助做好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的准备工作,为代表出席会议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21.认真做好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的服务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22.加强代表履职档案建设。建立自治区人大代表履职档案,记录并定期汇总履职情况。推进和规范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履职档案建设,档案内容包括:代表出席大会、提出议案建议、参加集中视察、参加专题调研、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参加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参加代表学习培训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23.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信息服务。继续向自治区人大代表寄送《中国人大》《广西人大》杂志,为代表履职提供参考。(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24.做好人大代表来信来访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初审:谢欣哲 二审:韦宇 主审:关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