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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

http://www.gxrd.gov.cn    2018年03月30日 10:24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18年2月1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原则通过)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的“三大定位”新使命和提出的“五个扎实”新要求,按照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全会、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使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为持续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扎实推进富民兴桂、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全党全国人民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为新时代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行动指南。常委会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牢牢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的新特点,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把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及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来谋划推进人大工作。严格执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认真执行自治区党委指示要求,自觉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依法履职、开展工作。

 

  二、切实加强立法工作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立法工作部署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工作始终。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增强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
  1.统筹谋划立法工作。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精心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认真制定2018年立法计划,抓好立法项目论证,把握立法决策主导,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分析立法需求,区分轻重缓急,对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起重要推动作用的优先立项,对推动国家法律有效实施的优先立项,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科学性,突出地方立法特色,进一步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2.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适应我区改革发展稳定的要求,以产业发展、市场环境、对外开放、乡村振兴、民生保障、扶贫开发、生态环保、民族团结进步等领域为重点,继续审议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法规案。及时审议一批新的法规案,包括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修改)、食品安全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条例(修改)、红树林保护条例、民族教育促进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改)等,按照宪法和监察法等法律“打包”修改有关法规。
  3.开展立法项目调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条例(修改)、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改)、北部湾经济区条例(修改)、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修改)、测绘管理条例(修改)、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地方金融条例、糖业发展条例、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政务服务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条例等法规项目的立法调研。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立法项目的前期调研。继续推进自治区自治条例的调研论证工作。
  4.依法审批报批法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报批的法规和自治县报批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5.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进一步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咨询、评估、协调、审议机制。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立法意见建议,加强对各方面意见的综合分析,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扩大代表对立法活动的参与,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作用,继续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立法专家顾问的作用,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适应立法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立法工作力量,加强立法干部队伍建设。
  6.加强对设区的市和自治县立法工作指导。进一步加强对设区的市和自治县人大立法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他们准确理解和把握立法权限,建立有效的立法运转机制,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计划,选准立法项目,提高立法质量。加强立法业务培训与工作联系,推动立法机构与立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立法能力和水平。

 

  三、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依法行使监督权,围绕推动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的解决,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重点抓好对经济运行、预算执行、脱贫攻坚、环境保护、营商环境、解决“执行难”、民事诉讼和执行监督等方面的监督工作,把监督与支持有机结合起来,保证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支持和推动政府依法行政、监察委员会依法监察、法院和检察院公正司法,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1.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自治区成立60周年重大惠民工程建设情况、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区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区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2.加强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严格贯彻实施预算法,听取和审议2017年自治区本级决算报告、2017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7年自治区本级决算、2018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8年上半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7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做好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相关工作。继续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加强对市县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指导。
  3.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加强和改进法律法规实施工作,开展对律师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自治区扶贫开发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推动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督促有关方面改进工作。
  4.继续开展广西环保世纪行。重点宣传我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对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情况,以及在推进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方面的成效和做法,推动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5.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等进行备案审查。认真研究处理有关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以及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研究探索审查建议的回复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的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6.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坚持组织调研组围绕相关议题深入调研,抓住突出问题,增强审议的针对性。开展执法检查,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和有关市县人大负责人参加,尤其要重视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拓展执法检查的广度和深度。注重多种监督方式的综合运用,既用好审议报告、审查批准预算决算、组织执法检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等常规方式,又创新运用专题询问、持续跟踪督查等多种手段,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落实中发〔2017〕33号文件精神,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建立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研究落实监察法的要求,探索对监察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指出问题处理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推动相关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加大监督公开力度,把法律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扩大人大监督影响力。

 

  四、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

 

  坚持服从和服务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行使好决定权和任免权,确保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人事安排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得以全面有效的贯彻落实。
  1.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认真实施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紧扣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或者提出审议意见。
  2.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审议有关人事任免案,严格执行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规定和程序,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事安排意图顺利实现,保障自治区国家机关正常运行。
  3.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督促“一府两院”及时组织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五、坚持开展专题调研

 

  深化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聚焦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促进调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动相关工作的加强和改进。
  1.突出专题调研重点。开展营商环境改善情况、南向通道建设情况、学前教育发展情况、海防工作情况、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情况、柑橘黄龙病防治情况、自治县和民族乡脱贫攻坚情况、桂台产业合作情况等专题调研。
  2.完善调研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整合力量,把专题调研、代表调研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人大代表、各级人大的作用,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提高专题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组织专门力量深入研究,提出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及时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

 

  六、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落实和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努力提高代表服务水平,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注重引导代表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代表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和作用,汇聚起共襄富民兴桂大业的磅礴力量。
  1.加强代表履职学习和管理。注重自治区人大代表思想作风和素质能力建设,举办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代表学习班,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法律以及代表履职的必备知识等,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重视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建立代表履职档案,激励代表依法履职尽责。
  2.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全面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办法,支持和保障代表通过多种形式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反映有关情况及意见建议。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到代表履职平台示范点联系人民群众这三项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双联系”制度落到实处。做好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工作,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门委员会有关会议和活动等。结合各专工委工作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广泛听取和吸纳代表的意见建议。组织代表通过调研、视察等形式,广泛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
  3.提高代表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工作水平。把认真审议代表议案和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支持代表依法履职、更好发挥代表作用的关键环节,完善代表议案审议工作机制,提升建议办理质量。选择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和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代表建议,继续由常委会领导带领相关专门委员会进行重点督办,进一步推进代表建议办理信息化,并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
  4.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认真抓好代表专题调研的组织实施,重视代表专题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努力提高代表专题调研实效。组织代表开展小组活动、集中视察,进一步改进和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形式,着力提高代表活动实效,进一步彰显代表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的优势和特点。
  5.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履职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对代表履职平台建设的检查指导,推动各实体平台建立健全代表联系群众相关制度和群众意见建议处理机制,落实各级代表到实体平台参加经常性的联系群众活动,实现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中心、代表之家提档升级。开展代表信息管理平台、“双联系”平台、大数据平台和代表履职管理平台建设,大力推广使用代表手机报和APP履职通,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信息服务。
  6.做好驻桂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服务工作。认真做好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协助做好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相关准备,为代表出席会议履行职责提供优质服务。继续做好驻桂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组织的履职学习、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活动的服务工作。

 

  七、加强与各级人大的联系

 

  1.主动接受全国人大的指导。主动向全国人大请示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全国人大的指导帮助,配合全国人大开展有关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认真完成全国人大交办的各项任务。
  2.密切与各省区市人大的联系。认真学习各省区市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交流、增进了解、促进合作。
  3.加强对市县乡三级人大的指导。继续加强与市县乡三级人大的指导和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共同开展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方式,密切工作协同,开展工作交流,依法进行监督和指导,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上新台阶。

 

  八、做好人大对外交往工作

 

  1.积极开展对外交往。充分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的特点和优势,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和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为完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2.巩固和深化对外交流机制。密切与外国地方议会的交往和联系,邀请与我区建立结对友好城市的外国地方议会来访交流。

 

  九、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常委会自身建设的首位,不断加强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
  1.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坚持重大事项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确保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的核心作用,坚持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创新学习载体,继续办好常委会专题讲座等,深入学习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使理论学习系统化、经常化、制度化。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引领方向、指导实践。
  2.推动常委会党的建设向纵深发展。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从严治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新修订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支持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人大机关纪检组工作,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加强人大工作研究和新闻舆论工作。深入探索新时代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认真开展人大工作研究,不断推动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加强人大新闻舆论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紧紧围绕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任务做好宣传报道,全面反映人大工作新进展新成效。密切与主流新闻媒体、新媒体的配合协作,继续办好《广西人大》杂志和广西人大网站,充实内容,丰富内涵,增强宣传效果。
  4.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全面推进常委会机关党的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提高常委会机关整体工作效能。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立法、监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重视加强机关干部的教育、培养、使用和交流,抓好机关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正、过得硬的高素质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切实提高参谋服务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常委会机关信息化建设。

 

 

初审:谢欣哲 二审:韦宇 主审:关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