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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出台《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网约车管理备受关注

http://www.gxrd.gov.cn    2018年06月01日 10:37      来源:《广西日报》2018年6月1日

  5月31日,记者从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了解到,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南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引发公众热议,网约车加价、运营安全等问题成为各界普遍关注的“热门话题”。
  “高峰期涨价也该有个限度,不然有点趁火打劫的意思。”有网友在相关微博话题中留言,网约车在用车高峰时段调价可以理解,但调价不等于随意加价,政府部门应该给予规范管理。记者注意到,2016年发布实施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明确“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这意味着对网约车加价行为进行限制是有依据的。条例是否会规定网约车像巡游车一样实行政府指导价,已成为此次立法过程中讨论重点。
  此外,频发的网约车相关案件也引起了市民对网约车运营安全的关注。此次条例要求网约车必须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相关企业要按要求向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服务车辆、驾驶员的信息和实时动态监控数据,还给网约车司机设置了与巡游车相同的“准入门槛”,包括三年内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等,可谓从源头上筑起了网约车安全运营的“防火墙”。还有网友建议增加出租车企业和驾驶员的黑名单制度规定,加强信用惩戒的规定,将有骚扰、暴力等违法行为的司机纳入黑名单。记者了解到,目前条例仍在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市民可通过信函(南宁市凤翔路1号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编530028)、电子邮件(nn5552911@163.com)等方式于2018年6月30日前,向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和建议。

 

(孟振兴/文)

 

 

初审:李珊 二审:谢欣哲 主审:关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