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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出台地方性法规保护涠洲岛生态环境

http://www.gxrd.gov.cn    2018年06月01日 11:31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2018年6月1日

  涠洲岛是北海的一张亮丽名片。长期以来,由于无序开发与利用,涠洲岛生态环境遭到了破坏,环境承载力严重不足,生态环境保护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为规范对涠洲岛的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好涠洲岛生态环境,北海市出台了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北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海市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下称《条例》)。5月31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批准该《条例》,由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 
  《条例》对保护规划、水体保护、海岸线保护、沙滩岸滩保护、环境卫生保护、大气保护、农林业生态保护和斜阳岛保护、项目建设、旅游生态保护、新能源汽车使用、建材上岛核查和搬迁安置等作出规定,并规定了违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保护范围为海岸线向外6公里


  《条例》将涠洲岛、斜阳岛及其海岸线向外6公里的海域范围作为立法保护的范围。
  《条例》规定,除斜阳岛上现有居民和经依法批准进行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人员以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斜阳岛。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斜阳岛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凡违反规定进入斜阳岛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规定,根据涠洲岛、斜阳岛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北海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对涠洲岛、斜阳岛有关单位和岛民实行搬迁安置,为将来整体规划涠洲岛、斜阳岛预留了空间。


  对燃油机动车说“不”


  为有效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保护涠洲岛的生态环境,《条例》规定,在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全面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除岛上单位和个人现有依法登记使用的燃油机动车以外,禁止其他燃油机动车在岛上行驶;禁止运输新增燃油机动车上岛,但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制式警车、抢险救灾车辆以及专业作业车辆等除外。涠洲岛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加快涠洲岛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鼓励淘汰现有燃油机动车。 
  凡违反规定,运输新增燃油机动车上岛的,由涠洲岛保护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涠洲岛保护管理机构对承运者没收运费,并处运费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驾驶禁止在岛上行驶的燃油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建材上岛实行核查制度

 
  为了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建设,更好地保护涠洲岛生态环境,结合涠洲岛四面环海的地理特性,《条例》对建筑材料上岛管理问题作出规定。 
  《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建设建(构)筑物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批准手续。单位和个人在涠洲岛卸载钢筋、砖等建筑材料时,应当向涠洲岛保护管理机构出具建设批准文件,接受核查。没有建设批准手续的,不得卸载,但用于现有房屋整修需要的除外。没有建设批准文件,在涠洲岛擅自卸载钢筋、砖等建筑材料的,由涠洲岛保护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卸载的建筑材料价款30%以下罚款。

 
  对上岛游客实行总量控制

 
  为更好地解决涠洲岛环境承载力严重不足问题,《条例》规定实行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对上岛游客实行总量控制。
  《条例》规定,北海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实行涠洲岛生态资源开发有偿使用和资源补偿制度。涠洲岛旅游发展应当以生态环境承载力为前提,旅游项目、景点和线路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上岛游客实行总量控制。
  《条例》还规定,进入涠洲岛的旅游者应当爱护旅游环境和旅游设施,遵守旅游安全、卫生和秩序规定。在涠洲岛进行文艺演出、影视拍摄、教学科研、参观考察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有关管理制度,爱护生态环境,禁止做出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单位和个人在进行文艺演出、影视拍摄、教学科研、参观考察等活动时,违反有关管理制度破坏生态环境的,由涠洲岛保护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黄世钊/文)

 

 

初审:李珊 二审:谢欣哲 主审:关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