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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第九次专题询问

直击城乡生活垃圾管理难题

http://www.gxrd.gov.cn    2018年08月28日 09:33      来源:《法制日报》 2018年8月28日

  如何做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如何对偏远农村的生活垃圾进行妥善处置?全社会垃圾分类意识应如何培养……
  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既是大众关注的热点,也是民生领域的难点。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城乡生活垃圾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8月16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直击这一热点难点。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征说,此次就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目的是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城乡生活垃圾管理的机制氛围,更好地促进和加强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避免二次污染环境

 

  “在之前开展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发现,群众对垃圾焚烧发电厂排放的废气心存疑虑,担心对空气质量有影响。生活垃圾在处理的同时也在产生新的废物,如果没有进行再次无害化处理,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面对生活垃圾处置不当可能造成的环境问题,福建省人大代表、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石成春代表广大群众提出了疑问:“请问相关部门对垃圾焚烧发电厂排放的废气如何进行监管,对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物如何进行监管,采取哪些措施来消除群众的担忧?”
  面对石成春的发问,福建省环保厅厅长付朝阳结合环保部门的职责作了回答。据他介绍,目前福建省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是焚烧和填埋。福建环保部门通过建立的生态云平台,可实现对全省正常运行的64家垃圾处理企业的实时动态监管。
  对于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福建环保部门做到源头减量,做到应处尽处,全力消减存量,加大监测执法,确保规范运行;在废气处置方面,目前福建省所有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安装除酸、脱硝等相应设施,确保烟气能够达标排放。
  针对生活垃圾填埋处置中垃圾产生的恶臭气体和渗滤液,付朝阳指出,福建环保部门目前的做法是督促填埋单位实现废气的规范收集和处置,采取导流系统将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进行收集后达标排放。“石成春代表提到的一般固废、炉渣,我们已进行了很好的处理,还有少量的沼液、沼渣也都在环保部门的有效监控之下,也能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置。”付朝阳说。
  下一阶段,福建环保部门还将进一步聚焦重点问题、重点地区,强化生活垃圾处理污染排放全过程监管,进一步推动地方监管责任落实,严格垃圾处置企业的准入,加强监测监管执法,推进信息公开和全民共治。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杜绝垃圾围城现象

 

  “目前我省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正在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模式。但是,对于一些偏远的山村,尤其是偏远的海岛可能由于转运成本较高难以持续。”针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丁志隆根据福建地域特色进行了提问,“我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中是否有更细化的规定,或者鼓励支持这些偏远的地方就近处置垃圾?”
  面对这个问题,福建省住建厅厅长林瑞良直言不讳,“对偏远地方和海岛垃圾转运到县城成本很高的问题,从去年我们在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时就显得特别突出。”
  据他介绍,福建省住建部门一直在对农村垃圾治理进行积极有益的探索,并已经在长泰县、明溪县和100个村庄开展“干湿”垃圾分类试点,在嵛山岛、湄洲岛试用分散、小型就地处理设备。下一步,住建部门还将通过专业化机构,在原来科研基础上研发环保技术,并通过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尽快把成熟的技术推广开来。
  “在前不久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地方的河道,特别是小流域的河道倾倒垃圾的现象时有发生。”针对“垃圾围城”这一突出的环境问题,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陈则生的提问很有实际意义,“对这类现象,河长制如何发挥作用,监管工作落实得怎么样?”
  对此,福建省水利厅厅长赖军在回答中称,河道垃圾管理是推进河长制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目前主要采取三项措施。
  一是加强河长专管员对责任河段进行巡查清理,并通过第三方专业队伍的补充力量加强河面垃圾的清理。“从数量上看,我们打捞了河漂垃圾154万吨,河面上的垃圾基本得到了及时清除。”赖军说。
  二是通过巡查和综合执法的机制,加强对可能影响河道垃圾的河岸边的管控。
  三是加大对社会的发动,引导各类志愿者参与,使大家对生活垃圾的处理有更好的认识。
  “正在提交的垃圾管理条例也对垃圾随意倾倒行为提出了一些处罚意见。”赖军回答说,“作为河长制这项工作主要的协调部门,我们将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规定,进一步做好应尽责任、加强监管,及时清除河面的飘浮物,继续加大法律宣传力度,促进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


从早抓起全民参与 形成垃圾分类社会共识

 

  “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是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关键,做好宣传教育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是否考虑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林辉发问道。
  福建省教育厅厅长林和平回答说,近年来,福建省高度重视学生文明素质的培养,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的作用、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强化校园垃圾分类组织、推进校园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将垃圾分类环保教育贯穿到教育教学全过程,真正做到垃圾分类教育从小养成,从早抓起,形成习惯,固化教育。
  “除了刚才提到的学校宣传教育之外,各级政府在宣传教育方面有没有哪些举措和计划来带动全社会垃圾分类意识的培养?”针对垃圾分类的问题,林辉委员还向省住建厅进行了发问。
  林瑞良说,下一步,住建厅将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利用新媒体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进社区、进企业,创新更多通俗易懂、内容有序的宣传形式触发群众的内心自觉。同时突出带头示范作用,引导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率先开展垃圾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创建体系,充分激发全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在广大农村地区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鼓励村民参与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是一个需要全民参与的很漫长的过程,意识的培养也是要有非常长期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十分艰难的。”林瑞良客观地回应说,福建省住建厅将认真履职,不断探索这项工作,并认真吸纳代表提出的许多好的意见和做法,及时向人大报告。


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已开展9次专题询问

 

  据了解,参加和列席此次专题询问的有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来自基层的代表。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的有福建省政府、省发改委、省卫计委、省教育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处室负责同志,参与范围广泛。
  “加强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是人大工作职责所在和履职要求。”潘征说,自2011年以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已进行了8次专题询问,本次是第9次专题询问,所询问的议题都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一些重要事项。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为目标,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群众关切,在连续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后,把推进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列入了今年的监督重点。
  为了做好这次专题询问的前期准备工作,今年7月上旬,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赴设区的市开展前期调研。7月下旬,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还组织开展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视察,并邀请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参加。
  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方面,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也与时俱进,在网络上专门开辟了提问窗口,广大网友可以通过网站、微博、微信提出关于城乡生活垃圾管理的问题。在此次专题询问的网友提问环节中,网友“蓝天白云”提出的“医院里的病人和家属产生的垃圾如何进行收运和处置”的问题,得到了福建省卫计委主任柳红的详细解答,充分体现了专题询问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王莹/文)

 

 

初审:韦宇 二审:谢欣哲 主审:关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