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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在兴安县开展《旅游法》执法检查

http://www.gxrd.gov.cn    2018年09月21日 10:54      来源:桂林人大网 2018年9月18日

  9月13日,桂林市人大常委会何运保副主任率领执法检查组对兴安县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本次执法检查共分为两项内容,上午召开座谈会,下午随机抽查走访了桂林灵渠国悦有限公司和港中旅行社兴安门市。
  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一行在兴安县人大常委会三楼会议室召开《旅游法》执法检查座谈会。座谈会上,兴安县人民政府有关领导从《旅游法》实施以来,兴安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实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对兴安县旅游市场《旅游法》执法情况进行了详细地汇报,接着兴安县财政局、文旅广体局等单位负责人针对本单位执行《旅游法》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做了简单汇报。
  在听取了兴安县执行《旅游法》的情况汇报后,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运保做了重要讲话。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运保首先肯定了兴安县在执行《旅游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旅游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旅游监管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同时针对兴安县旅游资源丰富、具有浓厚的文化历史底蕴、生态农业旅游等特点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一是加大《旅游法》的宣传力度。出台《旅游法》是为了规范旅游市场,使旅游业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同时得到安全保障,因此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加大旅游乱象的规范和整治。旅游乱象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兴安作为桂林旅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出现乱象,将会影响整个大桂林的旅游招牌,因此,我们要下大力气治理乱象、规范旅游市场管理,兴安县政府要针对乱象情况开展“百日大整治行动”。三是加大旅游硬件建设与运营。兴安有好的旅游基础和资源,政府要提升旅游资源改造,包装、打造新景点,创新旅游运营模式,重点在旅游路线的打造、资源重组等方面的商业运营模式,以便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四是加大旅游工作的监管与保障。《旅游法》是从国家层面颁发的,可操作性不强,但政府、各职能部门如何监管好旅游工作,就要有具体的做法 :兴安县政府要综合监管,对区域旅游有大政方针政策,有思路、有战略;职能部门职责要求明确,只要重视《旅游法》,执法到位,很多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政府可以成立综合执法大队,整合各部门资源,共同对旅游业进行监管,保障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王亚玲/文)

 

 

初审:谢欣哲 二审:李珊 主审:关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