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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我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我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情况专题调研

http://www.gxrd.gov.cn    2018年09月26日 17:43      来源:广西人大网

  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是农村地区医疗服务提供的主体,承担着为广大乡镇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本职能,是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不仅是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需要和目的之一,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
  根据2018年专题调研工作计划,7月上中旬,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以杨静华副主任为组长的调研组,开展我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调研组在南宁召开座谈会听取了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等8个相关部门的汇报,结合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工作,赴桂林、防城港、贺州、河池、崇左等5个设区的市以及灌阳县等9个县(区)调研,召开由当地政府及相关业务部门领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6个,实地调研走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共33个。杨静华副主任强调:专题调研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齐心协力破解难题。


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 服务能力有所提升


  调研发现,近年来,我区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能力有所提升。截至2017年底,全区共有乡镇卫生院1264个、政府办村卫生室14482个(其他村卫生室6288个),基本实现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办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所政府办村卫生室。全区共有基层医疗卫生人员11.39万人,比2012年增加3.55万人、增长45.28%。农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需求初步实现可及、方便。
  ——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医改以来,自治区每年筹措资金6.77亿元,用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取消药品加成;对乡镇卫生院在编在职人员按6000元/人·年标准给予基本工资补助等。
  ——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每个行政村都有一所政府办村卫生室,86%的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配置达到国家标准。
  ——激励机制逐步健全。实行“托低不限高”的绩效工资制度并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基本建立。实施“定编定岗不定人”用人制度,完善用编和人才招聘机制,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专科生免费培养计划,组织开展对口支援。
  ——基本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有序推进。


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 “精准把脉”找“痛点”


  调研发现,虽然我区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比如乡镇卫生院人才短缺,普遍存在“引不来”“留不住”现象;乡村医疗资源缺乏,服务能力不足;在基本药物制度和医保政策等联动改革方面,也不够完善,常用低价药保障不足,增加了病人就医负担,差异化医保报销政策未能有效发挥导向作用,基层医疗服务业务量下滑趋势明显。
  此外,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保障能力不够强,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尚未达标。


“四味良药”破解 “人”“财”“物”难题


  针对存在困难和问题,调研组提出了四点进一步提升我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的意见建议。
  ——继续深化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总结 “灌阳模式”“上林模式”“鹿寨模式”等医改经验,继续探索“县招县管乡用、乡招乡管村用”的用人制度,不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断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多渠道增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保障能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和一般诊疗费标准,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发展医养结合业务,在保持乡镇卫生院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性质不变的情况下,探索试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供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
  ——切实提高待遇以保障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求。完善绩效工资政策,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提高全科医生待遇,建立绩效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建立乡镇卫生人员津补贴制度;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统筹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完善和落实到基层就业的倾斜政策,放宽人才招聘政策。
  ——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培训,在我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开展临床医学(三年制)高职高专招生,完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制度,继续实施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计划。

 

(肖 晴/文)

 

 

初审:朱欢 二审:涂畅 主审:关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