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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意见(三)
 

http://www.gxrd.gov.cn    2018年10月15日 17:29      来源:广西人大网

  对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常委会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在审议中认为,2013年以来,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民法总则、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结合广西实际,制订了相关配套制度,认真履行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职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也指出,当前我区各级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审议中,与会人员提出了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更新执法理念,全面履行监督职责。要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强化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进一步转变重刑事监督轻民事监督的观念,认真研究解决制约民事检察工作发展的基础性、关键性问题。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全面履行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构建多元化民事法律监督格局。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工作合力。要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健全办案质量内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案件管理、一体化办案、业务流程规范等办案程序机制。各级检察机关要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民事检察监督中的作用。完善与法院的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落实“两院”联席会议制度,规范监督案件办理程序,共同研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司法公正。建立各级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与信访、侦查监督等相关部门的内部工作协助配合机制。加强与信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的联系,建立信息沟通、线索收集合作机制,发挥综合监督作用,增强监督效果。
  三是增强监督实效,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要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的食品卫生、环境保护等公益诉讼,以及司法不公等问题进行重点监督,依法开展违法行为的调查工作,提高监督工作的刚性约束。要规范案件办理程序,提高检察建议质量,细化检察建议的类型。要注重多种监督方式的综合运用,进一步优化多元化监督格局,全方位实施诉讼过程监督、诉讼结果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实现检察监督效能的最大化。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办案社会效果。要进一步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职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件的宣传,积极借助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用贴近群众、通俗易懂的形式介绍民事检察监督职能、释法说理和案例展示,广泛普及民事检察监督职权、受案范围和受案条件等知识,提高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要充分发挥派出检察室的作用,广泛收集群众意见,保障人民群众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重视日常的申诉处理工作,积极从申诉线索中挖掘案源。
  五是加强能力建设,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强化民事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严格遵守各项禁令规定。强化受理、审查与内部管理环节之间的监督制约,切实落实检察人员回避制度,防止利用检察监督权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合理设置机构,加强人员配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基层检察监督力量,有针对性地引进民商事法律专业人才,保持民事检察人员稳定。要配齐配强办案力量,将政治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办案能力强的检察人员充实到民事检察队伍中,以适应法院诉讼和执行案件不断增多带来的监督工作需求。大力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教育培训、岗位练兵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化岗位技能训练,提高办案人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

 

 

初审:李珊 二审:涂畅 主审:关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