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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南宁实践

http://www.gxrd.gov.cn    2018年10月15日 17:49      来源:广西人大网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不断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尤其是在立法工作中,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践行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的要求,走出了一条“点多面广、资源共享、全面互动、有序高效”具有南宁特色的发展之路。
  2015年,本着精简高效、资源共享的原则,南宁市在12个县区127个乡镇(街道),按片区划分,与“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同步,建立了70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同时兼顾专业性需求,在驻邕高校、科研院所、法律服务机构、司法执法部门等单位建立了30个专业的联系点,总数达到731个。经过3年的探索实践,现在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日趋完善、运转逐步规范、成效已经凸显。
  一、打通“最后一公里”,形成群众参与立法新样本
  南宁市96%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建在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建在老百姓的家门口,群众可以通过“图新奇、凑热闹”的立法初始体验,慢慢形成习惯,变成自觉行动,积极参与立法。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可以乘上“直通车”,直接向立法机关反映意见、提出建议。这种方式,打通了群众参与立法的“最后一公里”,构建了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便捷平台。同时,南宁市还通过网站和“两微一端”等网络新媒体,开展 “互联网+立法工作”,让人民群众“隔空互动”参与立法的全过程,形成线上线下“两翼齐飞”、良性互动的新型立法模式。2017年,所有基层立法联系点都参与了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提出立项建议100多条。在《南宁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保护条例》《南宁市昆仑关保护管理条例》等法规草案的制定过程中,有200多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组织开展了征求意见活动,参与群众达5000多人次,提出意见建议1200多条。在开展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等项目的立法调研中,在50多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了调研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一些群众的意见建议得到了立法机关的采纳,比如《南宁市西津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南宁市大明山保护管理条例》《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规草案在征求意见中,不少群众通过立法联系点提出的关于建立湿地保护补偿制度的意见、在保护大明山水资源的同时不影响群众生活用水的意见、增加禁止飙车内容的意见等等,都分别被相应的法规文本吸纳,让群众的合理诉求在法规中得到直接体现。各基层立法联系点除了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设置意见箱、跟市民面对面调查,还通过微信、QQ开通民意代表聊天室等方式,与群众保持实时互动,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在倾听群众心声、解决群众困难上发挥积极作用。
  二、“家”“点”深度融合,激发代表依法履职新动能
  南宁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与“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同步,“家”“点”结合、深度交融,实现“一套人马、一个场所、两块牌子、两种职能”,既丰富了“家”的内容、又增添了“点”的色彩,让代表依法履职有平台、有活力。在这里,人大代表不仅可以履行接待选民、向选民述职、约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等职责,还可以开展立法项目征集、法规草案研读讨论、法规修改意见收集、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调研和宣传解读等立法活动,参与地方立法全过程,使代表履职内容更加丰满,活力大大增强。比如,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片区立法联系点设立360团队工作室(时间上360天全天候服务,空间上360°全方位服务),成立了8支服务团队,把21名各级人大代表组织起来,围绕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开展活动;南宁市江南区石柱岭片区立法联系点每次接到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任务,驻片区的代表们都开会座谈讨论或者深入群众收集意见,把最基层的声音反映给立法机关;南宁市兴宁区望州社区立法联系点,组织人大代表中的法律工作者,不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和免费法律咨询活动,为居民解答、解决法律方面的疑虑和问题等等,拓展了代表依法履职的渠道,发挥了代表参与立法的主体作用,增添了活力,提升了实效。
  三、良法善治更接地气,升级建设法治南宁新环境
  立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是立法遵从的初心。群众参与立法的过程,本身就是生动的普法过程。南宁市基层立法联系点经常根据自身覆盖面广、贴近群众的特点,通过普法板报、文艺汇演、法律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和实施活动,形成普及法律法规新窗口,引导群众学法懂法、遵法用法,不断提高法治意识,优化基层良法善治的法治环境,加快法治南宁建设步伐。近年来,重点围绕宪法、立法法、选举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南宁市水库管理条例》等10多件法律法规进行了专题宣传解读,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比如,南宁市宾阳、上林、马山、武鸣等县区的部分立法联系点,既全程参与了《南宁市大明山保护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审议等一系列工作,又在条例颁布后,积极开展出版宣传板报、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宣传活动,扩大了地方性法规的知晓度,推动了贯彻实施工作。2016年,南宁市青秀区、兴宁区等基层立法联系点结合地铁一号线的开通,与市城市轨道交通公司密切配合,开展了对《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的宣传工作,帮助广大市民了解城市轨道交通管理的基本常识,共同遵守乘坐城市轨道交通的各项规则,收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2018年,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在开展地方性法规在审判实践中应用情况的专题调研中,广西谦行律师事务所、广西崇泰律师事务所以及兴宁区、江南区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收集反馈意见建议30多条,有些意见被调研报告原汁原味吸纳。 
  四、建立“五簿六有七要”运行机制,推动地方立法新发展
  为确保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起来、用起来、有效果,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在完善制度、建立机制上下大力气、花真功夫。及时制定《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明确各级人大在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职责;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均要建立“五簿”(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登记簿、组织代表讨论法律法规草案登记簿、组织群众征求法律法规草案意见登记簿、参与立法调研立法课题研究执法检查立法评估登记簿、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登记簿),做到“六有”(有相关工作制度上墙、有负责联络的工作人员、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有参与立法工作的台账和记录、有法律法规宣传阵地)。在建好、管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基础上,还着力在用好上精准发力,形成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的“七要”,即在编制五年立法规划时,要向所有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征集建议;在制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时,要向所有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征集建议;在审议论证每件法规草案时,要至少征求2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在开展立法调研时,要到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实地调研;在新的地方性法规颁布施行时,要在相应的基层立法联系点专题开展宣传解读活动;在开展立法后评估时,要邀请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参与;在开展执法检查时,要到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实地检查。同时,还在培训和指导上持续用劲,2016年以来,南宁市各级人大共组织举办了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培训班20多个,参训人员2000多人次,实现了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培训全覆盖、常态化。加强指导,组织召开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座谈会、经验交流会2次,着力抓好示范点建设,其中市级层面重点打造2个示范点,每个县区打造3-5个示范点。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工作机制的完善,确保了科学运行、规范高效,最大限度激发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潜能,使基层立法联系点真正成为群众参与立法的“直通车”、代表依法履职的新载体、基层良法善治的新舞台。
  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同样需要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往复,不断完善总结和提高。下一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机制,全力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初审:李珊 二审:涂畅 主审:关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