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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促进条例(草案)》首度审议

以法制推动我区民族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http://www.gxrd.gov.cn    2018年10月29日 11:52      来源:广西人大网

  近年来,我区民族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但与全国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全区教育发展不平衡、民族教育发展不充分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区民族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9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促进条例(草案)》提请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我区民族教育发展不充分问题比较突出


  广西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区,近些年特别是“十二五”以来,全区教育事业尤其是民族教育事业取得了很大发展,教育普及程度大幅提高。但同时,我区教育发展水平与全国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全区教育发展不平衡、民族教育发展不充分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截至2017年,广西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有51个县(市、区),占46%,与全国平均通过率81%相比较,差35个百分点,排在全国末位。要实现“到2020年,民族地区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及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在教育总体投入、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教师队伍建设,以及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等方面,都还有差距。
  我区有64个县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30%以上,其中多数县是贫困县,教育基础薄弱。特别是未纳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35个少数民族聚居县区,教育基础更加薄弱,目前中央多项教育资金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捆绑,35个县区得到的支持较少,亟需加大教育发展扶持。
  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一致表示,为加快推进我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促进条例》十分必要。


自治区加大对民族教育的财政扶持力度


  我区民族教育经费投入总量低、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窄,少数民族聚居区生均教育事业费总体低于其他地区平均水平,极大制约了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此,条例草案明确建立各级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民族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规定自治区加大对民族教育的财政扶持力度,统筹解决少数民族聚居区学校建设、双语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民族团结教育、民族文化交融创新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民族教育发展相关经费列入各级政府本级预算。同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对民族教育捐资助学。以多渠道增加民族教育投入,加快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大家对此表示赞同。莫富委员表示,条例草案的核心是要抓住“促进”二字。建议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改善学生的学习的环境等方面作出更明确具体规定,以逐步缩小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学校教育的差距。潘育伟委员则提到,我区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区人口38.8%,河池市少数民族人口占85%以上,民族教育对于促进民族地区发展至关重要,建议加大对民族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多举措提高教师待遇


  我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多数同属于偏远贫困地区,教师“招不进、留不住、教不好”的问题比较突出。为此,条例草案规定建立并完善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机制,鼓励和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发展民族教育;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区学校利用地缘优势和语言文字条件,开展面向东盟国家的教育交流活动,支持民族高等学校培养民族团结教育、民族文化教育和民族双语教育人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民族教育教师的培养培训;并从编制、岗位、职称、工资、住房等方面对民族教育教师进行倾斜。对此,审议中,方芳委员提到,在对条例草案调研的过程中了解到,民族地区的教师工作生活环境艰苦,待遇低、难招人、难留人,特别双语教师严重缺失,在一个时期内还无法解决。
  潘育伟委员建议,要切实提高长期在边远民族地区从事民族教育的教师待遇问题,留住人才。李凯委员则提出,结合脱贫攻坚工作来看,推动民族教育需要地方企业的赞助,也需要各市、县系统性的来抓,设立专项投入从各方面提高师资力量等,确保一个孩子不能少。
  “一是关于教师的培训,要在教育投入与保障上明确民族地区教师培训经费占学校公用经费的比例并保障落到实处。二是少数民族的地位应当得到尊重。要在学校的领导或县级民族教育部门,明确领导中少数民族干部的占比,鼓励民族地区工作的教师学习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加大在职民族双语教师的培训力度。”陈丽云同志表示。


加快“两个建成”少数民族人才培养


  全面提高各民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为加快实现我区“两个建成”目标提供优质人力资源和强大人才支持,是发展民族教育的重要任务。对此,潘育伟委员建议,要给予民族教育的学生特殊的政策照顾,促进民族教育的均衡发展。

 

(肖 晴/文)

 

 

初审:李珊 二审:谢欣哲 主审:卢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