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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8年11月26日 19:12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18年11月26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自治区国资委主任  管跃庆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我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我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总体情况
  2004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国资委,单位名称使用简称的见附件3)正式成立,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授权管理的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随后,全区14个市设立了国资委,中马钦州产业园2017年设立了国资办。截至2017年底,全区国有企业共计4391户,其中全区国有一级企业1637户,全区国资委系统管理的一级国有企业238户,自治区国资委监管的一级国有企业23户。在全区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指导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近年来我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机制日益健全,国有企业活力、竞争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国有企业总体效益创历史最好水平。2017年,我区国有企业紧紧抓住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持续向好、国家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市场回暖的大好机遇和我区大力优化发展环境、精准施策稳增长、降低企业税费带来的政策红利,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效益创历史最好水平,营业收入、利润增幅高于全国省级国有企业平均增幅和全区GDP增幅,为我区经济稳定持续发展充分发挥了引领带动作用。截至2017年末,全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3,002.72亿元(含金融资产),同比增长13.01%;负债总额22,620.29亿元,同比增长12.56%;所有者权益总额10,382.4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权益总额9,300.95亿元),同比增长14.00%;全年营业总收入7,178.90亿元,同比增长18.74%;营业总成本7,091.04亿元,同比增长17.68%;利润270.29亿元,同比增长40.21%;已交税费288.34亿元,同比增长4.20%;劳动生产总值(增加值)1,203.38亿元,同比增长15.86%;总资产报酬率1.56%,同比增长0.15个百分点;净资产收益率2.13%,同比增加0.32个百分点。
  其中,自治区国资委监管的23户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2,946.35亿元,同比增长9.23%;企业负债总额9,417.91亿元,同比增长8.67%;所有者权益总额3,528.4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权益总额2,682.70亿元),同比增长10.77%;营业总收入5,348.42亿元,同比增长19.01%;营业总成本5,252.75亿元,同比增长17.50%;利润176.83亿元,同比增长80.70%;已交税费184.35亿元,同比增长8.86%;劳动生产总值(增加值)840.77亿元,同比增长23.94%;总资产报酬率2.59%,同比增加0.53个百分点;净资产收益率4.02%,同比增加1.55个百分点。
  截至今年9月底,全区国资委系统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快报数)31,068.55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9,622.79亿元、利润222.71亿元,自治区国资委监管的23户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3,894.57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971.68亿元、利润202.74亿元。广投集团、建工集团、柳钢集团、港务集团、玉柴集团5户企业进入2018年中国企业500强,分别排名第128位、第183位、第248位、第337位、第448位,排位呈现上升趋势。初步匡算,今年1—9月全区国资委系统国有企业为全区GDP增长(7%)贡献了1.31个百分点,其中自治区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为全区GDP增长贡献了1.12个百分点,国有企业对全区GDP的增长拉动明显。
  (二)支柱性行业、自治区本级重点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大幅增长。

  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来看,我区国有企业主要分布在工业、农林牧渔、建筑业、交通运输、房地产、仓储、批发和零售、社会服务、教育文化广播、信息技术服务、金融等11个大行业。2017年全区国资委系统国有企业主要分布的11个大行业全部实现盈利,工业、建筑、交通运输、仓储、金融、房地产、社会服务业等7个行业均实现利润超10亿元,其中工业实现利润105.61亿元,同比增长216.67%;建筑业实现利润38.32亿元,同比增长17.67%;仓储业实现利润13.42亿元,同比增长418.18%;房地产实现利润24.44亿元,同比增长69.81%。11个大行业全部实现盈利,主要得益于市场回暖和国家、自治区“三去一降一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
  从自治区本级重点国有企业来看,2017年自治区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全部实现盈利,这在自治区国资委2004年成立以来尚属首次。柳钢集团、建工集团、柳工集团等7户企业利润实现翻番,旅发集团、农投集团等10户企业利润增幅超过40%,18户企业利润超亿元,6户企业利润超10亿元,其中柳钢集团实现利润增长10倍,创柳钢建厂60年历史新高;广投集团利润同比大幅增长,成为全区第一家营业收入超千亿元的国有企业;建工集团实现利润同比大幅增长,利润创历史新高,收入连续4年稳居全国省级建工集团第二位、西部行业企业第一位。
  (三)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2014年8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我区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近几年来我区又相继制定出台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建设、实施公司制改制、转变国资监管职能、加强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等34个改革文件,形成了“1+34”国资国企改革政策文件体系,各项改革部署加快落实落地,重点领域改革取得了较好进展。
  一是政企分开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按照政企分开有关要求,大力推进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与所属企业脱钩,2014年以来,宏桂集团、林业集团等7户企业以及新华书店集团、出版传媒集团等6户文化企业与主管厅局脱钩移交自治区国资委管理,20家区直单位207户所属企业(资产总额98.01亿元)划转或委托宏桂集团、林业集团等企业管理。至2017年,我区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省级一般经营性资产、金融资产、文化资产监管全覆盖。
  二是企业战略性重组取得重大进展。围绕突出主业、做强产业,加快企业战略重组。2014年至2017年,自治区本级共有60余户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其中城投集团、旅投集团合并成立旅发集团,地产集团、大锰公司并入铁投集团,以五菱公司为主体组建成立汽车集团,桂江公司并入港务集团,鱼峰公司并入西江集团,文投集团、电影集团、演艺集团合并成立文化产业集团;整合各类产权交易机构成立产权交易集团;15户科研院所企业划转宏桂集团、交投集团;出版传媒集团与新华书店集团、柳钢集团与十一冶集团重组。今年9月份,交投集团和铁投集团、港务集团和西江集团、北投集团和新发展集团实施战略重组,这是我区近年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我区国有资本加快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
  三是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董事会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施公司制改制,进一步构建运转高效灵活的企业经营机制,至2017年自治区国资委监管的一级国有企业集团层面全面完成公司制改制,子企业公司制改制面近90%。进一步总结规范外部董事试点成果,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库;规范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逐步完善出资人、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公司治理机制。修订企业章程指引,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指导企业深化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建立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全员竞聘上岗。在北部湾银行开展职业经理人试点,实现经营层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
  四是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分类分层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企业,坚持国有资本控股,积极引入非国有资本参股;对资产低效的商业类企业,采取股权转让、合并、资产和债务重组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改制;对公益类企业,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开发经营。推动二级及以下子企业混改,因地因企因业施策,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广投集团天然气管网公司纳入国家第三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自治区层面5户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截至2017年,自治区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共有混合所有制企业531户,资产总额4394.77亿元,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资产总额占比分别为30%、34%,引入非公资本约476亿元。
  五是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选择45户成长性较好的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库,加快进入资本市场。截至2017年,全区共有16户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占全区上市企业总数43.24%,其中柳钢集团、港务集团等7户企业至少拥有1家上市子企业,广电网络公司成为全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第一家上市的文化企业;8户国有企业实现新三板挂牌,占全区新三板挂牌总数10.67%。支持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北部湾股权交易所挂牌托管企业2882家。2017年广投集团、交投集团等10户企业新增境内债券储备额度762亿元、资产证券化8亿元、境外债券储备额度9亿美元;建工集团、金投集团等通过股权融资融入资金130多亿元。北投集团、西江集团等11户企业设立各类基金74支,处在存续期的72支基金实际募集资金438亿元,引入社会资本258亿元。
  六是积极转变国资监管职能。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断提升监管效能。至2017年,自治区国资委精简监管事项31项,其中取消事项8项,下放13项,授权10项,将应由一级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和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归位于企业,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经营自主权和国有资本经营责任。出台监管权责清单和投资负面清单,进一步明晰国资委与监管企业的权责边界。出台出资人审批事项管理暂行办法、出资企业重大事项报告暂行办法以及重大事项报告标准,理顺出资人与企业之间的责任和权利、义务边界。在广投集团、宏桂集团分别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将20项履行出资人职责审批决策权限授权试点企业,积极探索国有资本授权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四)不断优化国有资本投向、布局。按照高质量发展新要求,进一步理清国有企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思路,加强企业国有资本投资管理和资源优化配置,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是明确国有资本投向。引导企业围绕功能定位,加强企业战略规划引导和投资管理,突出主业投资,严控非主业投资。2017年,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614项,实际完成投资1114.03亿元,增长27.74%,主业投资比重达到96%以上,其中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完成670.17亿元,长期股权投资完成256.17亿元,金融投资完成183.5亿元,其他投资完成4.19亿元。至2017年,交投集团、北投集团、铁投集团、港务集团、西江集团等企业参与建设高速公路总里程约4497公里、建设铁路里程超过2000公里,其中动车运营里程约1850公里;建成港口码头近100个,沿海港口吞吐能力从千万吨提高到两亿多吨;机场集团实现与东盟10国通航,南宁机场迈入全国千万级旅客吞吐量机场行列,桂林机场成为全国重要的干线机场。
  二是加快产业升级。大力支持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开展“二次创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构筑新的产业竞争优势。柳钢集团建设防城港钢铁基地加快沿海产业布局;柳工集团、玉柴集团加速工程机械、机器人、内燃机等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汽车集团以智能网联汽车为导向开发新能源汽车;建工集团成为全国装配式建筑第一批示范基地,柳州、贺州装配式建筑产业园总投资近100亿元;广电网络公司实施“智慧广电工程”,构建广电网络服务新体系;广投集团、物资集团、港务集团、宏桂集团、金投集团等企业整合优势资源,在生物医药、现代物流、资产运营、金融服务等新兴产业领域逐步构建板块化、专业化运营模式。部分企业与华为、联想、中国东信等开展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应用合作,加快业态升级,打造新的商业模式、管理模式。
  三是引导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出台政策鼓励支持企业开展科技研发和新产品开发,自治区国资委对监管企业科研经费视同利润考核,重大科技创新给予经营业绩考核加分。2017年,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科技研发和工程技术人员分别达6239人、22201人,拥有研发机构69家,其中国家级研发机构9家,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博士后工作站5个;企业科技研发经费支出总额21.84亿元,新产品开发项目589项,产品销售收入1577.99亿元,实现新产品产值107亿元,柳工股份等6户企业获国家级创新型企业荣誉。
  四是处置低效无效资产。结合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的资源、业务板块重组整合,通过进场交易、无偿划转、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低效无效资产有序退出企业自身不熟悉、缺乏控制力的业务和长期亏损领域,进一步提升资产质量和效益。近几年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先后清理30余户长期亏损的子企业,全区关停国有“僵尸企业”315户。2017年,广投集团将在贵州投资的水泥产业重组至鱼峰集团进行专业化运营,鱼峰水泥产能从600万吨跃升至1650万吨,经济效益大大提升。
  五是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建立政府和企业合理分担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成本机制,2017年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23亿元,自治区财政安排约5亿元资金,专项用于自治区本级国有企业和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补助。截至今年9月份,全区范围内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约30.4万户居民基本完成分离移交协议签订,其中,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签订协议比率分别达100%、100%、100%和68%;全区12.1万名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现社会化管理。
  (五)依法依规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认真履行国资监管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依法保障国有资本安全稳定运营。
  一是推进依法治企。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清理、废止160多件规范性文件,修改完善47件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依法治企,构建以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为核心的法治国企机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治责任。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全部配备了总法律顾问,法务工作者达500多人,绝大部分企业规章制度、重要决策、经济合同三项法律审核率达100%,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水平显著提升,违规违约重大经济纠纷案件明显减少。
  二是实施分类监管。根据企业功能界定和主营业务,将企业分类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商业类企业根据主业和核心业务经营范围等细分为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商业三类。明确不同类别企业的考核指标要求,商业类企业重点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市场竞争能力及社会贡献和资本收益最大化能力;公益类企业重点考核成本控制、服务水平、营运效率、保障能力和社会效益,引入社会评价机制,根据企业不同特点有区别地考核经营业绩。
  三是加强财务监督。加强企业经济运行指标监测,重点关注高负债、效益波动大、经营亏损的企业,及时揭示企业管理短板,指导企业降本增效。2017年全区国资委系统国有企业成本费用同比下降0.79个百分点,影响增加企业利润54亿元,其中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成本费用同比下降0.96个百分点,影响企业增加利润51亿元。加强企业财务预决算管理和决算审计,对股权划转、重组整合、企业改制进行清产核资,监督企业改进存在问题。
  四是加强投资监管。实施年度投资计划管理,明确企业投资内部决策程序。开展调研督查、专项检查,及时发现企业投资存在问题,督促企业整改。依法合规审批企业重大项目投资,大力支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投资项目建设。在全国省级国资委率先实施投资负面清单制度,明确企业投资硬约束红线。严格履行基金业务登记备案和报告制度,严格基金业务审批程序。抓好境外投资项目审批,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市场调研、决策审批等程序。
  五是加强产权和资本收益管理。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进场公开交易、资产评估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017年我区国有企业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交易国有产权162宗,评估值40.40亿元,成交金额36.32亿元,成交额同比增长135%。组织开展国有企业收益收缴,2017年自治区本级完成国有资本收益7.07亿元,其中自治区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上缴6.75亿元,占比96%。做好资本收益支出安排,自治区本级2017年度7.07亿元国有资本收益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50亿元,划转政府性引导基金1.50亿元;安排自治区国资委部门预算1.20亿元,主要用于高速公路项目、组建产权交易集团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预留自治区财政资金0.86亿元,主要补充企业资本金和支持“三供一业”项目。
  六是加强监事会监督。强化“两个融入”工作理念,推动监事会工作融入国资监管体系,融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办事处人员依法列席企业重要会议。坚持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开展当期监督和事中监督,落实监事会披露问题整改工作,形成监事会发现问题、报告问题、整改落实、结果反馈的监督检查工作闭环。2017年,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共列席企业重要会议1089次,提交报告547份,揭示企业存在问题和风险356个,向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36份,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事项263项。建立健全二、三级子企业监事会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探索建立完善母子公司监事会上下联动机制,监事会监督逐步延伸到二级、三级企业,我区监事会工作得到国务院国资委高度肯定。
  七是加强违规责任追究。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加强对企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监督,严肃查处企业违规经营行为,对企业重大投资风险进行调查处理。2017年自治区国资委督促监管企业实施责任追究312件,责任追究516人;自治区国资委在兑现2016年度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时,全额扣发7名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暂缓发放3名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
  (六)狠抓企业风险防控。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风险防控,切实减少存量风险,努力遏制增量风险。
  一是建立健全风险管控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体系,指导企业建立风险管理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等辅助决策机构,健全企业重大事项决策流程和内控机制,强化投资并购、委托担保、对外合作等重大事项的合规管理。指导督促企业压缩清理三级以下子企业170多户,强化集团管控,严控层级过多风险。推动12户企业发起设立国企互助资金管理公司,首期注册资本金50亿元,建立“应急资金池”防范债务风险机制。
  二是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开展企业风险排查,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存在问题。狠抓法律风险防范,指导企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加强企业财务状况跟踪监测,防止重大现金流断裂风险。做好企业投资风险防范,建立投资负面清单制度,禁止开展虚假的融资性贸易,严控超股比担保与投资,规范企业区外、境外投资行为,加强基金业务、担保和非银行类金融企业风险防控,开展项目投资后评价,纠正违规经营投资行为。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巡视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揭露的重大风险。建立和完善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降杠杆减负债工作初见成效。
  (七)鼓励企业积极稳妥开展境外投资。近年来,我区国有企业抢抓“一带一路”、南向通道建设和我区面向东盟扩大开放合作的机遇,积极稳妥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至2017年,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共有12户开展境外投资和对外合作业务,在18个国家和地区有合作项目,在140多个国家设立经销机构,2017年境外投资总额达20.7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40.43亿元、利润3.08亿元。截至2017年,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境外投资形成的资产总额307.54亿元,负债总额215.84亿元,净资产91.70亿元。我区国有企业投资的境外企业主要分布在东南亚、南美洲、非洲、欧洲等地区国家,其中以东南亚国家设立的境外企业最多,占比达到70%,主要从事投资、工程机械、建筑安装、进出口贸易等21个行业。
  (八)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深化我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实行与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在全国首创性出台《自治区国有文化企业“双效”业绩考核实施细则》《自治区直属国有文化企业负责人薪酬核定规则》,按照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原则规范国有文化企业负责人薪酬。规范企业商务接待、办公用房等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积极推动全区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自治区国资委率先完成监管企业公务用车改革工作。
  (九)积极推进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发展。2016年4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将6户区直文化企业划转移交自治区国资委管理。2017年,重组整合为出版传媒集团、文化产业集团、广电网络公司3户企业。近两年,按照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原则,我区制定出台政策文件引导扶持文化企业增强面向市场发展的能力。2017年,出版传媒集团和文化产业集团实现营业收入和利润双双大幅增长。文化企业社会效益显著,积极参与全区文化惠民工程、文艺下乡工程和广电网络扶贫工程;文化、文艺精品创作成果丰硕,出版传媒集团、文化产业集团摘取了多项国际国内大奖;积极面向东盟开展文化交流和文化贸易,进一步扩大我区文化影响力。
  (十)全面从严加强国企党建。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持续发力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加强政治建设,切实把“两个维护”要求贯彻落实到国企改革发展各个方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大力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党建工作要求纳入企业集团及二级企业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积极探索党委前置研究的具体途径和有效方式,把党委领导融入企业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各个环节。实现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全部配备专职党委副书记、专职纪委书记。巩固在全国率先开展企业党建年度考核的成果,将管党治党责任量化为具体指标,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把管党治党责任的“软指标”变为“硬约束”。广泛开展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交投集团党委、柳工集团党委等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17年集体约谈7户企业党委班子,督促8户企业党委立行立改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的问题;建立专项巡察机制,对有关违纪案件进行了查处。
  此外,我区国有企业在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实施党委政府重大战略、承担重大工程项目、支撑稳增长和财政税收、就业以及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实施脱贫攻坚等方面也充分履行了社会责任,发挥了带头表率作用。
  二、我区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和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企业综合实力不强。从产业布局和企业规模看,我区国有资本分散到各行各业,规模偏小、结构不合理,在基础性产业和传统产业较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金融业和现代服务业中分布较少、比重较低,企业之间产业趋同、同质竞争较明显,整体资源配置效率不高,核心竞争能力不强。截至2017年底,自治区本级国有企业中资产过千亿的仅有广投集团、交投集团2户企业,只有广投集团营业收入过千亿。从盈利能力看,企业净资产收益率与全国地方国有企业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还有一定差距。从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看,我区国有企业投入研发与先进地区国有企业投入研发差距较大,企业科技研发投入不足。
  二是国资国企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目前全区还有约10%的国有企业尚未完成公司制改革,部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规范董事会建设有待加强,董事会职权尚未完全落实到位,外部董事来源单一。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职能不清,职责高度重叠交叉,缺乏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还不到位,运行机制不够灵活,管理人员能上不能下、员工请进容易送出难,收入能增不能减的现象仍然存在。企业管控模式和运行效率有待提高,部分企业管理层级多,法人链条长,管理效率低下,重复投资、同业竞争问题突出。企业上市比例低,资产证券化率低。
  三是企业重大风险时有发生。部分国有企业对下属子企业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盲目决策、违规决策,以及违规担保、超股比担保问题依然存在;财务监管、法律咨询配备不足,投资风险及引致的流动性风险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银行融资规模与自身还债能力不匹配,财务费用过高,融资成本居高不下。
  四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需进一步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不到位,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仍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现象,还承担着大量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监督机制尚不健全,国有资产流失、违法违纪问题在一些领域和企业还比较突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手段比较单一,各部门监管未能形成合力,国资监管的及时性、有效性、针对性还不够强。政企不分、政资不分问题依然存在,政企分开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成本高,等等。
  三、下一步的工作思路与主要举措
  下一步,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和自治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提质增效为中心,攻坚克难深化改革,不断增强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以国有经济引领全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扎实开展重点领域改革试点。着力推进5户纳入国家层面“双百行动”企业综合改革试点,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搞活企业经营机制、创新企业发展能力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开展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落实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经营决策、选人用人、业绩考核、薪酬分配等权利。加大规范董事会建设试点力度,积极推行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规范董事会建设。在试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企业中开展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试点,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扩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范围,加大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力度。继续开展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探索建立国有企业员工激励约束长效机制。
  二是大力支持企业实施二次创业。围绕产业优化升级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企业实施二次创业,巩固提升建筑施工、机械制造、有色金属、水电等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信息技术、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新兴产业。支持柳工集团、玉柴集团增加注册资本、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优化管理体制机制,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扩大核心产品国际国内市场占有率,打响“广西制造”品牌。支持汽车集团发展智能制造,提升整车和零部件生产自动化、智能化装备水平,积极发展特种车辆和新能源汽车。推进柳钢集团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广投集团铝业改造升级、建工集团糖机制造基地、林业集团国家储备林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以重大项目建设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交投集团、北投集团、机场集团、港务集团等企业承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我区开放开发发挥引领作用。支持物资集团、广投集团、金投集团等企业发挥优势,做强现代物流、金融服务、大数据、文化旅游、生物医药、健康养生等新兴产业项目。依托我区面向东盟、粤港澳和作为中南西南战略支点的区位优势,鼓励企业在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和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建设中扩大开放合作,支持机场集团完善以东盟航线为主的国际航线网络;港务集团以北部湾港出海通道融入中新南向通道,稳妥做好马中关丹产业园、摩拉港等运营;柳工集团加强以“一带一路”为核心的区域营销平台建设;建工集团扩大糖机制造安装成套技术、成套设备和成套标准“走出去”;出版传媒集团、文化产业集团、广电网络公司等努力在国际合作出版、对外文化交流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支持宏桂集团产权交易、北部湾银行国际金融业务等向东南亚拓展业务。
  三是持续推进企业资源重组。推进企业集团战略性重组、企业内业务板块整合,进一步优化企业资源配置,将资产、资金、人才、技术等优势资源向核心企业、专业化企业聚集,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行业话语权的龙头企业。以市场化为主推进企业间金融、房地产、旅游、酒店、科技、物流、水务环保等业务板块重组整合,培育一批竞争力较强、成长性较好的强优业务板块。压缩企业管理层级,减少企业法人数量,企业集团管理层级原则上控制在三级以内。坚持做精做强做优原则,将优势资源向后备上市企业集中,加快企业上市步伐;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通过分步注入优质资产等方式,推动有实力的强优企业整体上市。支持宏桂集团整合运营政企分开脱钩企业资源。
  四是深化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三去一降一补”,转变企业发展动能。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清理低效无效资产;鼓励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压降企业“两金”,加强清欠去库存。完成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支持企业多渠道融资,优化债务类型和结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建立资产负债约束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支持企业争取政策支持,减轻税费负担;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努力降本增效。着力强化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补短板,推动企业运用大数据加强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加强科技创新支持,继续取消营业收入考核指标,企业研发经费视同利润考核,重大科技创新给予考核加分,积极引导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加快新产品开发,努力打造“广西制造”品牌。
  五是不断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增强国资监管的有效性。适应以管资本为主的新要求调整国资监管机构职能,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监管边界,促进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推进依法治企,加强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执行监督。坚持放管结合,依法依规履行各项监管职能。继续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重视发挥企业监事会监督作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探索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有效途径。搭建国资监管信息平台,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抓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经济运行、产权交易、企业负责人薪酬等各项信息公开,建设“阳光国企”。深入开展全面风险管理,揭示企业潜在风险,督促企业加强风险防控。加强现金流管控和资金集中管理,防范企业资金运营风险。禁止企业开展融资性贸易、“空转贸易”。严控企业投资风险、债务风险。加强基金、担保、委贷、融资租赁等高风险业务监管。严格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加强国有文化企业监管服务,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增强面向市场发展的能力。
  六是从严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坚持用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企业党的政治建设,狠抓意识形态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强企业基层组织,规范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配合组织部门选好配强企业领导班子,协助抓好企业领导人员日常管理,培养壮大企业家队伍,提升治企兴企本领。坚持“人才强企”,激励企业各类人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做好统战工作,凝聚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合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开展巡察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四风”突出问题;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政治生态。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充分体现了人大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自治区国资委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和自治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努力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我区国有经济,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特此报告,请审议。

 

 

初审:林小玉 二审:李珊 主审:卢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