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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守护老祖宗留下的“精神命脉”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侧记

http://www.gxrd.gov.cn    2018年11月28日 09:17      来源:广西人大网

  从精美绝伦的花竹帽编织到味如甘霖的六堡茶,从轻薄柔软的马尾绣到动人心弦的桂南采茶戏……钟灵毓秀、人文荟萃的八桂大地孕育了底蕴深厚、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于2016年11月30日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并于2017年1月1日施行。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它不仅对于研究人类文明的演进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展现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具有独特作用,是人类共同的文化财富。今年9月至10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静华率队开展了对“一法一条例”的执法检查,在检查之初,杨主任就强调:“执法检查组要重点检查非遗保护意识是否自觉主动,是否遵循文化传承的规律;要把被检查对象是否坚持依法保护作为检查的重点任务,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导和检查;要通过执法检查的宣传报道,营造非遗保护的良好氛围。” 检查组经过认真的前期准备,首先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文化厅等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之后又赴河池、梧州、玉林进行了检查,详细了解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一法一条例”的工作情况。

 

见实效:“把脉”非遗保护实情

 

  

  “闭上眼睛想一想,思绪回到你村庄~都是人生父母养,感念父母理应当~思想你细小尿床时,你老母为你睡尿床……”课间休息时间,岑溪市第二小学的校园里回荡着学生们唱牛娘戏洋洋盈耳的歌声。

  “为了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切实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每个星期都设置一定的牛娘戏进校园培训课程,由牛娘戏传承人和群艺馆来对全市的136所学校的艺术类老师进行培训,再通过艺术类的老师指导学生们唱牛娘戏。”梧州市文新广局负责人向执法检查组介绍道。

  梧州市牛娘戏进校园的好经验、好做法得到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检查组组长杨静华的点赞。她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财产,保护文化遗产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贯彻执行好‘一法一条例’势在必行。

  习近平总书记说,要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初步形成了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梧州市推行非遗进校园,河池市出台本行政区域非遗保护条例,南宁市、河池市、北海市制定了关于加强非遗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林市制定了传统艺术保护条例,防城港市出台了京族文化保护条例……一件件配套法规和政策的出台,为“一法一条例”的贯彻执行扫清了前进的阻碍。

  不仅如此,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逐步完善,建立了广西非遗保护数据库,形成了四级非遗项目名录体系;先后设立了7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整体性保护、生态性保护有序推进,非遗保护工作平台由2010年的10个增加到2017年的224个,2018年已投入资金296万元,力争保护工作平台总数达到300个;先后组织开展并完成国家级非遗项目桂剧、壮剧、彩调、壮族三声部民歌、壮族歌圩等9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非遗科研工作成效显著。

 

用法治守护老祖宗留下的“精神命脉”

图为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藤县非遗办 李珊/摄

 

找问题:查找“堵点”和“痛点”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检查组在听取汇报和实地察看后,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一法一条例”取得的明显成效表示肯定,但同时也指出,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工作还有不少亟需解决的问题及困难。

  ——问题一:普法宣传还不到位。

  “你好,请问你知道‘博物馆日’是哪天吗?或者你知道有‘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吗?”检查组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随机询问学生、普通民众和相关工作人员,大家的回答五花八门,半数以上都表示不知道。

检查发现,各级政府对 “一法一条例”普法宣传还不到位,履行宣传的责任意识还不强,通过走进校园、走进社区发挥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功能体现不明显。

  ——问题二:经费不能适应新形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需要。

  “市一级有没有稳定的经费支持?有没有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检查组一针见血的将“经费”问题直接抛给参加座谈的政府负责人。

  检查发现,我区对非遗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总体水平还是较低,与资源类似并同处西部的一些省区相比还有差距。对重大项目的资金安排也不足影响项目进度。

  ——问题三:人员队伍素质亟待提高。

  “非遗传承人文化水平普遍偏低,没有能力将该非遗项目推向市场,从事非遗保护的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专业技能也十分欠缺。人才缺少已经成了制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效果的一个重要原因。”河池市文化部门负责人介绍。

  检查发现,目前只有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设置了独立的非遗科,其他设区的市基本上设置的都是文化遗产科或其他科室,人少事多的矛盾比较突出,各地非遗保护工作因人员流动性大,也长期处于新手学习、磨合的阶段。”

 

用法治守护老祖宗留下的“精神命脉”

图为执法检查组在罗城实地检查马尾绣保护传承情况

 

建良言:多记“良方”助推非遗保护

 

  寻求有效的解决之道,才是此次执法检查的目的所在。

  针对普法宣传还不到位的问题,检查组建议,要定期集中开展非遗展演展示活动,扩大非遗传播渠道,提高非遗影响力,促进非遗传承和发展。深入实施民族文化传承教育工程,持续推动戏曲、书法、民族民间艺术、民族体育等进校园、进社区,促进文化育人工作,促进传承后继有人。

  对此,陈金国、李彦平等委员建议,要加强法律法规和非遗项目的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提升广西民族文化的认同感。

  如何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刘咏梅、伍国辉等委员建议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金投入力度和精准度。

  对此,检查组建议,要多渠道筹措非遗保护资金,努力提高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率,对有丰富文化内涵、有较高产业价值的非遗项目,加大培育力度,做大做强富有我区特色优势的文化旅游和文化产业品牌。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如何提高人员队伍素质?蒋明红委员建议,自治区层面建立一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的专业化队伍,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结合起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甄别、评审,为基层提出保护、传承的技术方案。

  检查组还建议,要重视队伍培训,厚植传承后劲,加强非遗保护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非遗保护工作专门机构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将热心非遗保护工作的文化学者、民间组织人员吸收进非遗保护队伍,鼓励他们走进市井、走向田野尽可能多地保存、抢救、记录传统文化遗存,并纳入学术研究殿堂,把学术智慧转化为实践成果。

  “每一个终点都代表着一个新的起点。虽然此次执法检查已渐入尾声,但是对非遗的保护和管理永不能停步!为了老祖宗留下的‘精神命脉’,我们必须坚持到底、勇往直前!”这席话真真切切地道出了每一位执法检查组成员的共同心声和坚定信念。

 

用法治守护老祖宗留下的“精神命脉”

图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会议上提出审议意见 谢欣哲/摄

 

(李 珊/文)

 

 

初审:李珊 二审:林小玉 主审:卢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