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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意见(七)

http://www.gxrd.gov.cn    2018年12月17日 16:54      来源:广西人大网

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企业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2018年11月26日至28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认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财政、国有资产管理、自然资源管理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立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要求,克服了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分散、会计核算和统计制度不完善、基础数据薄弱等困难,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首次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内容全面,数据翔实,针对性强,初步理清了国有资产的家底,体现了全口径全覆盖的特点,为今后开展这项工作开了好头。会议同意这两个报告。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指出,我区国有资产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并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加快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应指定牵头部门进行统筹,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报告范围、分类和标准。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确定的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和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四类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的内容。下一步应将企业国有资产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分开报告,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的报告质量。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国有资产会计处理,严格执行相关统计制度,确保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国有资产报告结果完整、真实、可靠、公允、可核查。加快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全口径国有资产数据库和全口径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自治区政府和人大之间国有资产管理数据的互通、共享。
  二、进一步优化布局、做优做强国有企业
  我区国有资本分散在各行各业,规模偏小、结构不合理,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金融业和现代服务业中分布较少、比重较低,整体资源配置效率不高,核心竞争能力不强。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进一步从全区视野来检视和优化国有资本整体布局,不断完善国有资本投向的重大决策机制。加快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厘清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与政府监管职责的边界,建立起出资人管理与行业监管等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国有资本管理目标的合力。按照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的理念和政资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以管资本为主改革授权经营体制。围绕产业优化升级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企业在传统优势产业中实现自身发展。鼓励国有企业在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和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中扩大开放合作,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我区交通基础设施、新兴产业培育、工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进一步发挥好国有资本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继续推进企业集团战略性重组、企业内业务板块整合,进一步优化企业资源配置,将资产、资金、人才、技术等优势资源向核心企业、专业化企业聚集,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行业话语权的龙头企业。
  三、进一步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
  全区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还需加快推进,投融资平台企业资产负债率较高,部分企业控股公司小、散、弱。全区21户境内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占全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市值不到1.5%,国有资产证券化率不到15%,低于全国平均30%的水平。全区国有企业净资产收益率仅有2.13%,与全国地方国有企业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4.6%的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建议进一步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重点推进国有独资、全资公司建设规范董事会,建立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和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快推进董事会依法行使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和职工收入分配、重大财务事项管理等职权的试点工作。改进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拓宽来源渠道。压缩企业管理层级,减少企业法人数量。加大研发创新力度,引导企业围绕功能定位,聚焦主业,培育核心竞争力,处置低效无效资产,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导企业加大力度引进战略投资者,与实力较强的央企、民企开展战略合作,借助外力提升我区国有企业产业培育水平,开展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加快企业上市步伐,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通过分步注入优质资产等方式,推动有实力的强优企业整体上市。
  四、进一步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推进分类监管,进一步加强投资监管、财务监管、资本收益监管,强化对关键业务、重点领域、重要环节以及境外资产的监督。健全完善国有企业绩效分类评价体系,综合考虑政治效应、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等多种因素,根据企业不同特点,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对企业进行绩效分类考核。推动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重大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控国有企业的系统性风险,强化国有企业的内控机制和外部监管机制。加大对国有企业负债率的监控和约束力度。坚决防止融资性贸易、“空转贸易”等违规经营。严格违规投资经营责任追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与企业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有机结合,落实党组织书记的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推动企业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机制中的职责权限,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推动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贯彻落实好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认真扎实做好巡视工作,切实用好巡视成果,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要逐项认真整改。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初审:李珊 二审:林小玉 主审:关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