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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规草案进行“把脉问诊”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召开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

http://www.gxrd.gov.cn    2018年12月18日 17:07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2018年12月18日

  12月17日,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在广西人民会堂召开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为条例(草案)提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作准备。
  食品安全关系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是最直接、最根本的民生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以“最严谨标准、最严格监管、最严厉处罚、最严肃问责”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区结合实际,制定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目前,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已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即将提交下月召开的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召开听证会对法规草案进行“把脉问诊”,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立法透明度,为社会各方有序参与地方立法、表达利益诉求提供畅通渠道的重要举措。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对听证会各位陈述人的意见进行梳理汇总,对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这次听证会的听证内容包括群众普遍关注的6个热点问题: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制度是否必要、可行?是否有必要禁止经营自制泡酒?禁止在许可的经营场所以外现场销售保健食品是否必要、可行?禁止患有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规定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送餐服务是否必要、可行?食用农产品销售准入制度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必要建立自治区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要求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向平台报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是否必要、可行?
  参加听证会的听证陈述人共有16位,其中,有社会公众代表12人,包括人大代表、食品协会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代表、基层干部和普通群众,还有来自法规草案起草部门、政府相关部门的代表4人。16位听证陈述人围绕听证内容各抒己见,气氛热烈。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当危害人们的健康,轻则造成慢性疾病,重则造成食物中毒,甚至引起死亡。”听证陈述人、百色市德保县敬德镇多敬街道群众代表黄茜霞说,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该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日期等内容,这样才能从源头做好食品安全防控工作。
  听证陈述人、钦州市钦南区食品行业协会会长李友钦说,目前,很多保健食品在经营场所以外现场销售时夸大宣传,称包治百病,很多老人受骗,因此,禁止在许可的经营场所以外现场销售保健食品非常必要。他同时认为,建立自治区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必要且可行。“建立自治区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是构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他说,要围绕全面推进深化改革目标,以先进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提升监管效能为核心,以落实生产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落脚点,建立健全科学完善高效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韦以明就听证的6个问题作简要介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唐政主持会议。
 

(黄世钊/文)

 

 

初审:陈玲玲 二审:林小玉 主审:关雪涛